摘要:3月20日,为规范上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行为,培育清朗的互联网健康科普环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提出九个“禁止”行为。
3月20日,为规范上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行为,培育清朗的互联网健康科普环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提出九个“禁止”行为。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介绍,本清单适用对象为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确了互联网健康科普九类负面行为:
一是禁止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不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内容;
二是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类信息,或对以上商品进行直播带货等不当牟利行为;
三是禁止发布虚假错误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夸大疾病治疗效果;
四是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并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五是禁止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平台科普账号认证时弄虚作假;
六是禁止将已认证的健康科普账号交由已被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运营或绑定等行为;
七是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八是禁止盗用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九是禁止已退休、已离职工作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沿用原工作单位职务信息继续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下一步,上海市还将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账号申报制度、内容审核制度、违规信息监测与处置机制等一系列规范,持续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规范管理。
科普热背后
管理难题不容忽视
2021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科普作品可以作为职称晋升的业绩成果参加评审。
2024年12月新修订的科普法中也明确指出“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
随着各地明确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考核内容,医务人员的科普创作热情被极大激发。
但不可避免的,大量仅以评职称为目的、功利性极强的低质科普内容也大量涌现,泥沙俱下,不仅数量极大难以甄别,而且对优质内容的涌现也极为不利。毕竟客观、科学、理性的科普内容,在传播规律上天然存在劣势。在当下“流量为王”的环境下自由生长,大概率难以取得理想的传播效果。
同时,人工智能与网络化科普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困境。
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科普内容的生产变得非常容易,短时间内就能生成大量的科普文章、图片和视频,但这些内容质量往往参差不齐,存在同质化、快餐化的问题,可以称为被AI污染过的文本,缺乏深度和温度,难以与人类作家精心创作的高质量文本相媲美。
即便有一些科普名家名作或者高质量的科普作品,也很难在网络化科普的海量内容中脱颖而出,难以获得与其质量相匹配的关注和回报,这对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和科普作品的质量提升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同时,面对网络上大量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科普内容,如何准确识别和筛选出高质量、有价值的内容,成为公众和科普从业者面临的一大挑战。
撰文|梅斯医学
编辑 | 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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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走进健康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