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久前的一次送餐路上,小麦被对向行驶的逆行电动车撞了个正着,重重摔倒,造成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小麦内心十分焦虑,症状稍有缓解,就急着出院,重新投入接单、跑单的“循环”。作为按单结酬的骑手,“手停口停,收入归零”,再加上“九级劳动功能障碍”,小麦
承办法官问。
“一周前就拿到了!
比平台答应的4月底前支付早多了!”
小麦语气有些兴奋,
与一个月前的情绪低落相比
判若两人……
“不说了,我还赶着送餐……”
香洲法院调解员杨瑞刚表明身份,就碰到了一颗“软钉子”。
接电话的是小麦,一名外卖骑手,每天骑车送餐,风里来雨里去,只为卡好时间“准时到”,后座保温箱里的不是食物,而是每单价值不等的收入。
不久前的一次送餐路上,小麦被对向行驶的逆行电动车撞了个正着,重重摔倒,造成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小麦内心十分焦虑,症状稍有缓解,就急着出院,重新投入接单、跑单的“循环”。作为按单结酬的骑手,“手停口停,收入归零”,再加上“九级劳动功能障碍”,小麦亟需生活保障费“回血”以渡过难关。本以为拿到了《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就能得到职业伤害保障,但向平台“求偿”并不如预想的顺利。
小麦的反应是日常工作里常见的状态,调解员也没有着急劝解。而另一方当事人,平台毫不掩饰对调解的抗拒:“要不法院直接判吧,这些要求不现实,不是所有的费用都该平台承担。”
尽管沟通遭遇了瓶颈,调解员却还是从中找到了一丝松动:不是不能补偿,而是该补偿什么、补偿多少才是“堵点”。只是这也难住了调解员,况且“工伤待遇”听得多,这“职业伤害保障”又是什么?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为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就业群体创设的一项新型保障制度,对于外卖骑手这样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如果在平台企业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外卖、即时配送等劳动,平台企业需要为其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用于保障骑手在送餐受到事故伤害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案件承办法官的“支援”来得及时,“作为针对新业态的特殊保障措施,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有专门的支出科目,而停工期间的生活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承担,相关标准则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那工伤认定不再是骑手们受伤后的唯一救济途径了!” 调解员一边感慨,一边记下“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专门支出”“生活保障费”“平台承担”等关键信息。
“对,外卖骑手工作时间、地点、报酬和工作量不固定,按照传统路径主张工伤赔偿,可能会面临雇佣方确定难、法律关系界定难、劳动关系认定难,维权存在一定障碍,而职业伤害保障则不以劳动用工关系为支付前提条件,多了一种救济选择,不过二者相‘冲突’,只能择一适用。”法官又继续解释。
这下子“讲价”就更有把握了。
调解员连忙展开新一轮“背靠背”调解,一面找平台,拆责任、算成本、谈影响,把该付的费用跟平台“掰扯”得清清楚楚;一面劝小麦,“事情发生以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万余元及1.3万余元医疗费已经通过基金直接支付,剩下生活保障费的部分……”一次性把补偿的算法、诉讼风险讲明白,帮助其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调解员还找出类案判例,结合情理,在反复的沟通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建立赔偿项目清单,在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细节问题上,给出建议,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小麦顺利拿到了生活保障费用9471元。
审核:苏倩雯
撰稿:肖辉燕 李宇欣
来源:香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