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着没几天,3月17日,新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公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办法的实施完成了税务监管的最后一道闭环,税务稽查迈入全监管时代,对于涉税中介机构而言,无异于一次新的革命。涉税中介们瑟瑟发抖。
最近,税务部门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和1起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内外勾结骗取税款被处理案件。
接着没几天,3月17日,新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公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办法的实施完成了税务监管的最后一道闭环,税务稽查迈入全监管时代,对于涉税中介机构而言,无异于一次新的革命。涉税中介们瑟瑟发抖。
为何这次的新《办法》影响如此之大呢?因为它彻底把税务筹划这个词抹去了,以后税务筹划将彻底被黑化,具体细节,还要从《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的历史沿革中找寻答案。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的前身是总局2017年13号公告《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其中第五条提到的涉税机构从事的涉税业务种类跟本次新《办法》几乎一样,只有其中一条表述发生了变化:之前是税收策划,现在改成了税务合规计划。
一词之差,背后暗含着税收征管观念的重大变化。
当时我在考税务师的时候,看到“税收策划”这个词时还很纳闷,为啥不用“税收筹划”呢,明明“税收筹划”普及度更高,大家一听就懂,还搞个策划,文绉绉的,后来发现是我太幼稚了,官方是刻意避开了“筹划”这个词。
因为2017年13号公告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也有一个前身,是2005年发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列举涉税服务时,明确提到了“税收筹划”,17年那次就是对2005年作出的改进。
也就是说,2005年用的“税收筹划”,2017年改成了“税收策划”,而2025年又改成了“税收合规计划”,从筹划到策划再到计划,涉税服务的性质就大不一样了,词语越来中性化,可以说是从政策层面把之前的涉税服务一步步洗白的过程。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政策用语往往需要逐字逐句斟酌。
筹划一词,计算得失的意味是最明显的,策划一词,那味儿就淡了许多,而计划一词,则完全剥离了图谋不轨的意味。但上面担心你看不明白背后的深意,又特意在前面加了合规二字,“计划”不懂是吧,“合规”懂吧,“合规计划”就是让你只能给企业提供合规的涉税服务,那些擦边甚至违法的筹划就歇了吧。
其实,政策用语的变迁,就是征管形式的变迁,我国税收征管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0年代-金三上线(大致在2016年),可以称之为“犯罪筹划时代”,筹划方法就是虚开,胆子大的随便开,那时候监管手段有限,造假虚开比较普遍。
从这个时间点也可以看出,全面营改增开启其实就是以发票系统(金税工程)完善为前提的,没有完善的税收监管系统,增值税推行就意味着极大的税收流失风险。
第二阶段:2016年——2025年4月,可以称之为“违法筹划时代”,筹划方法就收敛很多,虚开基本上都不敢怎么玩了,毕竟金税三期的功能已经很强大了,但还是有很多其他小动作:典型的就是:隐匿收入、虚列开支、转换收入性质、筹划三板斧(收入分拆、税收洼地、财政返还)等。
第三阶段:2025年5月以后,可以称之为“合规筹划时代”,过去十年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已经挤压了很大的灰色筹划空间,以前的筹划手法必须要淘汰了。
而且,一个巴掌拍不响,大的税种基本上都立法了,企业有税法约束,那么为企业提供筹划服务的涉税服务机构也得有约束,而且约束也要升级,所以才有了这次新《办法》的出台。
其实这次新《办法》除了用词改变以外,还有一些其他重要内容。
一、实名制管理
《办法》第三条确立的实名制管理体系,堪称涉税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数字身份证”制度。
所有涉税服务人员首次提供服务之前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涉税服务机构也要将基本信息需向税务机关动态报备。
技术细节上,第十三条实行推行“亮码”执业,经扫码可展示持有者(包括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其信用情况。
第十条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同时公示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重点监管对象名单、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制度,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及排名等查询服务,便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主比较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实质是供给侧改革。相当于是把涉税服务机构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而产生“优胜劣汰”效应,这将淘汰一大批“黑心作坊式中介”,对于合规经营的涉税机构来说是一个大利好。
二、服务分类管理
《办法》第七条将涉税服务划分为8大类,
(一)纳税申报代办;
(二)一般税务咨询;
(三)专业税务顾问;
(四)税务合规计划;
(五)涉税鉴证;
(六)纳税情况审查;
(七)其他税务事项代办;
(八)其他税务代理。
同时,又进一步划分为“一般”与“特定”服务,内容虽然没变,但实质是进一步强化了行业价值链条的重构。
代理记账(第一项:纳税申报代办)等基础业务彻底沦为红海战场;而税务合规计划(第四项)、跨境涉税鉴证(第五项)等特定服务,因第十条设定的行政登记门槛,成为头部机构的专属战场。
高端咨询收入占比将提升,而传统代理业务持续收缩,中小机构若无法在两年内完成服务升级,恐将面临市场出清。
三、信用分级制度
对比旧规,新规的一重大突破在于第十八条明确的五级信用评价体系(TSC1-TSC5),其本质是市场竞争的“隐形税票”。
TSC4级以上机构,可优先获得政府采购订单,而TSC2级以下机构,恐将面临客户流失。
根据《办法》第七条对服务类别的重新划分,特定服务(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等)的准入门槛显著提升。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信用积分的动态累积机制:从业者每完成一项合规业务可累积积分,但一次重大违规可能导致积分清零。
这种“信用游戏规则”迫使机构建立内部合规积分体系。
第十九条建立的信用公示与修复制度,也为偶尔违规机构保留了“改过自新”通道。
四、斩断利益输送链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检查发现税务人员存在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当交往,或者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这一条在于明令禁止利用“人际关系”对税收征管进行干预,过去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资质审批寻租、业务定向输送、信息套利还是比较常见,最近热播剧《大河之水》中就有税务干部被腐化的情节,艺术来源于现实。
就在《办法》公布的次日 3 月 18 日,中纪委发文《多家部委和央企召开会议,抓本级带系统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明确将发票管理、出口退税、涉税中介等七大领域列为反腐重点,形成政策组合拳。
五、业务信息采集制度
第十五条 税务机关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分类采集业务信息,提高分析利用水平。提供第七条第三项至第六项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业务要素信息。
这一制度的推行将为税务机关提供风控依据,完善监控体系,大大提高涉税服务效率。
同时,可以将涉税服务转化为可分析的数据资产,特定服务需报送完整业务要素,也催生新的数据服务市场,这也是某些机构的新的机会。
六、完善处罚规定
简单来说,处罚的情形分为几种:
(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税收优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处罚的;
(二)未按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
(三)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虚假涉税宣传及广告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委托人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公开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
(五)唆使、诱导、帮助他人实施涉税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八)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输送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反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处罚办法有:
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或者纳入负面信用记录,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情节较重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予以公告等。
第三十三条 存在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情节较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对机构处以一千元以下、对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机构处以二千元以下、对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税收优惠的,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所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很重要,涉税服务中介要认真学起来。
除了以上处罚以外,还有罚款规定: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已被依法处罚、所属涉税服务人员未被依法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服务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注意,这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服务人员”的处罚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不要以为跑个腿就没事,也要时刻警醒自己的行为是否踩线。
存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的,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处以二千元以下、对涉税服务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处以五千元以下、对涉税服务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下、对涉税服务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不过从这些罚款规定来看,相比于《会计法》中的罚款规定,这里罚款的金额貌似是少了点,但足以警醒所有图谋不轨之人。
涉税中介大体可以分为两大流派:
杂牌军:比如:代账公司、财税咨询公司、管理咨询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
正规军:三所(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
有人会问:杂牌军帮助企业搞点偷漏税可以理解,那为啥所有涉税中介都瑟瑟发抖呢?
其实,如果大家平时比较关注财税行业新闻的话,就应该知道,很多涉税违法案件中除了上面的杂牌军以外,也不乏专业的三所,每年因为违规违法操作导致处罚的也不少。
大家不要一看人家是事务所,就觉得高大尚,其实不然,大家在找涉税中介机构的时候,还是要看其信用评分情况,不要迷信所谓各种名号。
今年改用税务合规的计划,就是想要剥离行业污名化,通过配套制度压实第三方的责任,倒逼大家将合规审查嵌入到服务的全流程,标志着中国涉税服务从技术导向到治理导向的跃迁。
这种监管环境的变化,也就意味着涉税中介服务机构的实务操作是要做出改变的,从原来的税负测算、一锤子买卖转向全周期风险防控,动态合规管理,常年顾问才是最佳选择。
我们已经逐渐在告别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了,税收政策已经很透明,税收执法手段也非常先进了,不要再相信所谓的“税筹大师”,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一家正规机构做长期的咨询顾问,时常体检,才能及早发现风险。
以后不再仅仅是少缴税,而是安全缴税,这个意识,各位老板要转变了,税务筹划已经成为历史。
来源:理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