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8月29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办公室对全院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以下简称两房)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使用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8月29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办公室对全院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以下简称两房)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使用规范。
1、通过对照《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对院内“两房”使用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院内所有办公用房配备人员齐全,使用合规合理,未发现超标、短缺情况,部分离退休人员用房闲置,未及时收回管理,需各部门及时规划安排,或者通知办公室进行重新安排使用。业务用房设备齐全,运行正常,无遗失情况,例如询问室、讯问室工作环境整洁,功能完好。
2、重点排查近年来进行项目改造的业务用房。对院内数字检察办公室和案管大厅,通过查阅台账,对照实地改造,确保房屋使用合规合理,符合标准;排查所有业务用房的水电暖等线路有无缺陷,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处理,确保办案人员使用安全。
3、及时更新自治区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平台。院内于2024年将房产信息录入了自治区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平台,2025年,办公室对此类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未出现信息漏报、错报等问题,平台使用符合安全保密有关规定。
“两房”使用是检察机关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此次检查,确保了单位办公用房合乎标准,业务用房高效率使用,对院内房屋管理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推动了我院“两房”使用效益最大化。(王蒙)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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