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案例看遵义市检察机关如何提升民生温度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3-26 09:34 1

摘要:2024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确定了11项行动重点,遵义市检察机关围绕专项行动要求,聚焦重点问题,结合遵义实际情况,部署开展了水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四季”行动、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一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将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落脚点

2024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确定了11项行动重点,遵义市检察机关围绕专项行动要求,聚焦重点问题,结合遵义实际情况,部署开展了水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四季”行动、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一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将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落脚点放在群众急难愁盼的每一起案件上。近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了8件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履职办案,切实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情怀。

以发布典型案例为契机推动专项行动

督促整治洗车行业违法取用乌江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生活污水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起典型案件近日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

为什么要发布“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蒋晓松回答道:“我们一直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理念,在办案中找准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发布这些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办好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更加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他还介绍了发布典型案例的另一层用意——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上,强化一体履职、融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这批典型案例仅是遵义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蒋晓松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办好案件,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案件现场,调研民生事宜。

案件线索来源广泛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其中有人大代表建议2件、有“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线索5件、有群众举报1件,案件线索来源广,社会各界参与度高。

遵义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进行跟踪问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赤水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水生态环境问题,检察机关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实质性参与办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有效恢复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建议,检察机关将其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消除安全隐患,以“代表建议+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模式,实现“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社区团购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制发检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实现行业治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冯春梅认为发布的典型案例一大特点是:“案件覆盖领域广,涉及民生领域的多个方面。本批案例涵盖水资源保护、流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道路安全、电动车消防安全、铁路安全、互联网探店、社区团购等领域,体现了检察机关站稳人民立场的决心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担当作为。”

在这批案例中,绥阳县洗车行业非法取水破坏乌江水资源安全,检察机关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全面履职,针对此情形,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推动有效整治非法取水问题,并协调接入市政供水管网,促进解决经营主体取水难题。针对川黔线、渝贵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强化与铁路部门协作配合,对制发检察建议整改未果的,依法提起诉讼,并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

“网红探店”视频已成为诸多消费者选择的重点考虑因素,检察机关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综合运用圆桌会议、检察建议,推动协同整治探店视频不规范标识问题,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履职办案中,遵义市检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治,助推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检察机关运用磋商、检察建议,促进有效消除农业面源污染,设立回收处置装置,促进源头治理。凤冈电动车火灾隐患多、大,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联合整改,推动形成专项治理。

持续加大自办案件力度

记者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中了解到,今年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益路行、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高质效办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一方面,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自办案件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受损问题,整合优势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将指导基层检察院以实实在在的履职办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补足行政监管的短板漏洞。

同时把准高质效办案内涵,提升办案规范性和精准性。遵义市检察机关将聚焦生态环境治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领域老大难问题攻坚,注重上下联动办理,将“三个善于”要求在办案中具体化、实践化,统筹实现实体公正、程序正义,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过程、提升办案效果。以技术支撑畅通协作治理合力,加强大数据战略思维,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大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将数据分析与公益诉讼办案深度融合,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检验检测中心的协作配合,为检察办案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

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洗车行业违法取用乌江地下水

【调查与督促履职】

2022年8月24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线索,反映在该县洋川街道207省道某交叉路口路段,存在多家洗车经营户在未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情形下,长期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性洗车,破坏水资源。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办理。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走访居民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调取相关行政机关材料、咨询专家等方式,查明绥阳县洋川街道207省道(绥阳往正安方向)右侧市政供水管网未接入,沿线居民将门面出租给他人或自留开设洗车场,其中14家洗车场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况下直接钻取地下水用于洗车,破坏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绥阳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2022年9月5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绥阳县水务局召开诉前磋商,经磋商,绥阳县水务局认可其对涉案企业违法取水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将依法督促整改14家洗车场违法取水用于经营的行为。同时,其还说明由于该地未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改难度较大。

绥阳县水务局经多次现场查看,发现14家洗车场仍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根据查明的违法情形及损害后果,鉴于行政机关整改缓慢,违法取水的行为仍在持续,2023年5月16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绥阳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绥阳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未在整改回复期内进行回复。2023年7月17日、8月10日、10月9日至18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查看发现,14家洗车场仍使用地下水用于经营,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诉讼过程】

2023年10月19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播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绥阳县水务局依法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为确保违法取用地下水问题得到根本性整改,又不影响洗车场经营户正常生产经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联席会议,邀请绥阳县水务局、绥阳县洋川街道办事处、水投公司参加,推动绥阳县洋川街道207省道(绥阳往正安方向)右侧市政供水管网全部接入,该段生产经营用水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截至目前,绥阳县水务局已约谈14家洗车场,封停封填地下水源井14眼,并将市政供水管网接入14家洗车场。

2024年4月17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绥阳县水务局、播州区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经听证,一致认为绥阳县水务局已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办理情况、绥阳县洋川街道207省道(绥阳往正安方向)右侧违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成因、绥阳县长期未办理排水许可、对策建议,专题报送绥阳县委,推动绥阳县于2024年2月27日出台《联合整治非法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公告》《绥阳县城区排水许可办理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非法取水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对14个乡镇违法取水进行排查,排查出违法取水线索10条,整治2家违法取水行为;法治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第一批排水许可已办结。

2024年4月,鉴于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播州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审查。

【典型意义】

贵州是典型喀斯特地貌,地下水过度开采,不仅破坏水资源,还可能导致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本案中,检察机关对严重侵害乌江水资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开展调查,分析案件成因,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确保乌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同时,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促进行业治理,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形成水资源保护、规范合法排水的长效机制。

仁怀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污水直排赤水河支流

【调查与督促履职】

2023年12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提报线索,称仁怀市中枢街道辖区内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2月18日立案。通过现场勘验、调取证据、委托鉴定、无人机航拍、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方式,该院查明从2000年以来,仁怀市中枢街道林园社区200余户900余人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流入麻堰沟,流入赤水河茅台段。

经委托专业机构抽样检测,麻堰沟水体氨氮含量12.7mg/L,总磷含量2.82mg/L,化学含氧量39mg/L,水质低于地表水V类标准。经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益心为公”志愿者,其出具意见认为案涉地生活污水长期未经处理直排,可能在附近沟渠积存,致使COD、氮等元素富集,形成黑臭水或者水体富营养化;排入河流,可能造成水质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未纳入城镇排污管网村庄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治理,优先采用生态、低能耗、资源化的污水处理技术”等规定,仁怀市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4年1月17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向仁怀市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对仁怀市中枢街道林园社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有效治理,消除污染环境问题。

仁怀市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人员清理案涉地白色垃圾、清理排水沟、积存黑臭水体。但是,2024年4月,仁怀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持续跟进监督,发现中枢街道办事处群众生活污水仍直排外环境。经委托检测,发现该区域水质仍不达标。

【诉讼过程】

2024年6月19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向湄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仁怀市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仁怀市中枢街道林园社区陶水田、严家湾、火石岗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消除污染环境问题。

案件审理期间,仁怀市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向仁怀市人民政府请示实施案涉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工程,并投入300余万元在中枢街道林园社区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2990米、新建污水收集池1个,新建检查井63个,新建化粪池153个,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将案涉地生活污水引入仁怀市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仁怀市中枢街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024年11月22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环保专家、具有专业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遵义市环保协会成员共同查看现场,并召开听证会,经听证,一致认为仁怀市人民政府中枢街道办事处已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经委托检测,案涉地污水处理已达标排放。

鉴于公益保护目的已实现,2024年12月4日,湄潭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典型意义】

流域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专业优势,以诉的确认推动解决赤水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法治保障。

道真自治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调查与督促履职】

2024年3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报线索,称农药经营场所均未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备及相关回收提示。

经初步调查后,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3月26日立案。通过实地走访、询问有关当事人、问卷调查、咨询具有农药知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方式,查明道真自治县辖区内50余名农药经营者未建立农药销售台账、未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备及相关回收提示,20余户种植大户未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设备,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隐患。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之规定,道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2024年4月5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道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磋商,就案件事实予以确认,并就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4月16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查看,发现辖区内农药经营者、使用者仍未安装相关回收处理设备,遂向道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

道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经营户和种植大户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1.7吨,责令辖区内52户经营者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在全县67个村居建立统一回收处理装置75个,在2个村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与17户动态经营者、25家种植大户签订回收处理责任状,发放5000余份回收处理倡议书,对5户经营者、3户种植大户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1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实地查看,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经听证,一致认为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整治已有成效。

【典型意义】

针对“益心为公”提报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检察机关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办案,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来源: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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