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二审,检方披露匪夷所思案情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5 19:24 2

摘要:2023年1月,山西大同阳高县27岁的小伙席某某,经婚介机构介绍认识了24岁的女方吴某某,不久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

曾轰动一时的订婚强奸案今天二审完毕。

2023年12月25日一审宣判时,被告一某某席某某以强奸罪被判3年。

3月25日二审,虽未当庭宣判,但却披露了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多少有点颠覆公众对于“强奸”罪行的认知……

在介绍这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案情:

2023年1月,山西大同阳高县27岁的小伙席某某,经婚介机构介绍认识了24岁的女方吴某某,不久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

2023年5月1日,席某某家给两人办了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

5月2日中午,按照当地习俗,女方举办“回门宴”宴请席某某。

饭后,席某某邀请女方前往某小区14层房内,参观二人婚房。

期间男方提出发生关系。遭女方拒绝。然而,席某某竟不顾女方反抗,霸王硬上了弓。

事后,吴某某深觉屈辱,她情绪激动地点火烧了客厅窗帘和卧室柜子。接着逃出房间,走扶梯梯下到13层,呼喊“救命”。

席某某想不到吴某某反应如此激烈,慌乱的他追出来把女方拖拽回去,并抢走女方手机。

当晚,脱身后的吴某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随即,阳高县公安局进行侦查取证后,于5月5日对席某某采取刑事拘留。

前后几分钟,命运天翻地覆,喜事变悲剧……席某某此时方知,自己误判局势,大意失街亭。

不过,即便到此地步,事件也还有转圜余地。特别是吴某某父母,事后他们积极与男方亲属沟通,希望席某某和女儿尽快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案发后很多网友质疑既然闺女被强暴,为什么第一时间不是追责,反而去协商婚事?其实,如果你生活在小城镇,就会比较理解吴某某父母的心理:

不管怎么样,二人已订婚,生米也煮成了熟饭。即便席某某确是强迫,但硬要较真,把他送进监狱,于己无利,对自己女儿的名声和形象也有损。

毕竟,婚前失贞这种事,心知肚明是一回事,嚷嚷的全天下皆知又是另外一回事。另外,到任何年代,男人找老婆都希望是温柔似水那种,如此刚烈,又报警又烧屋子的,一般男人都会在心里打个突。

有了以上这些原因,女儿今后再找对象也会有影响。所以,权衡利弊下,女方父母还是想促成这桩婚姻。甚至还表示:为减轻男方家庭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后补。

本来,对于席某某而已,这是止损的一次绝佳机会:女方的梯子送来了,就坡下驴,婚事照旧,他没有半点损失,顶多婚前憋着点就是了!

事实上,事情发生后,女方父母那边“多次协商婚事”,这就等接连递台阶给男方。谁料,席某某竟是个“犟驴”,接连误判形式,表示你既然报警,那就撕破脸皮争个高低。

不得不说,够轴!

5月5日,警方立案,席某某被刑拘。立案后,经侦查人员检查被害人身体,吴某某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勘查现场,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了,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

然而,在案件侦查期间与此同时,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为制造有利于自己儿子的舆论,开始全网散布众多不利于女方的言辞,试图将舆论引向女方吴某某“借状告强奸争取利益最大化”、“敲诈”的方向。

截止一审,任凭郑女士自说自话,女方那面一直保持沉默。于是,当时舆论都一边倒地谴责女方:

“骗婚”,“仙人跳”,“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早就同居了”,“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等言论,不一而足。

不得不说,男方席某某和他的母亲都属于无脑之辈。一个又冲动又轴,还接连误判形式,大意失街亭;一个出了事不想着及时止损,反而一副“我儿子永远是对的”架势,直接把事情往绝里推波助澜……

该案于2023年8月26日一审开庭,法庭当庭澄清网络上传播的女方“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双方是同居关系”……等等,皆是谣言,均不属实。

2023年12月25日一审宣判:席某某、吴某某双方系恋爱关系,虽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席某某不服,当庭提起上诉。2025年3月25日,本案二审开庭。被羁押的席某某,当庭痛哭诉说自己的委屈,坚称自己无罪。

而法庭上,除了当庭将双方的彩礼纠纷审结,还公布了一段女子吴某某质问男方是否强暴自己,而男方承认的录音,这段录音也成为此案定性的关键证据。

除此之外,法庭披露的那个令人费解的事实是:

案发后,吴某某在警方的带领下,曾去医院做了检查。而结果是,女方的处女膜完整,没有新鲜破口!而后,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测出人精斑以及STR分型。

但,检方仍认定双方已发生实际性行为!

这就很炸裂了,毕竟,不管强奸还是自愿,我们认知中的性行为,是否“插入”很关键。而一旦插入,即便由于挣扎等复杂因素,处女膜未破裂,但不可能没有其他痕迹、特别是精斑出现……

这一事实的披露,将本案中情、理、法的冲突推向高潮。

不过,我并不怀疑检方的结论,毕竟一件全国瞩目的标志性案例,没有人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于这个结果,有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也进行了解读:

法学专家: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任何关系中都需明确自愿,婚约无法律效力,“订婚强奸”本质仍是强奸。只要男方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侵犯了女方的性自主权,就应当认定为强奸,进而构成强奸罪。

医学专家:处女膜形态因人而异,剧烈运动或先天因素可能导致破裂,反之未破也不能直接证明无性行为。

相信,面对公众强烈的质疑,检方最终会有一个明确的回应。

只是,一场甜蜜的订婚宴,本该是未婚夫妻间幸福的起点,最终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不免令人唏嘘!

说两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这个案件已经是“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很明朗了。但目前,评论区还有众多以男性为主的网友强烈质疑此案女方是搞“仙人跳”。

试想,当今时代,一个24岁还是处女的女孩,是多么难得,又是多么洁身只好,为什么要这么恶意揣测?

其次,无论夫妻还是爱人,保持良好关系的前提是尊重。

需要说明的是,席某某最初的行为可以理解。血气方刚的年龄,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又是刚订婚的准夫妻,此时如果没有点想法,反倒要怀疑他是不是有啥隐疾了。

但想法归想法,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但凡把女方当个人看,在“性”这件事上,就不会强迫。站在男人的角度,永远理解不了,“强迫”发生性关系,给女性身体和心理上带来的伤害有多大。

男女双方,只有互相尊重,洁身自好,才能携手共度,到达幸福彼岸。

同时,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在犯罪。这些规定,都是最大程度地保护女性,保护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

期待二审的结果尽快出来,来结束这场利益与人性的撕扯。

更希望社会能对婚恋伦理与法律边界,进行更理性的思考!

来源:燕梳楼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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