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他是如何将百姓彻底锁死在底层的?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3-05 23:46 2

摘要:在当今社会,法律和我们是密不可分的,当我们遭遇不公平的事情时,都会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律可以为我们弱者伸张正义,有效地保护了弱者。也正因如此,法律被视为构建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是公平正义最直观的象征。

在当今社会,法律和我们是密不可分的,当我们遭遇不公平的事情时,都会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律可以为我们弱者伸张正义,有效地保护了弱者。也正因如此,法律被视为构建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是公平正义最直观的象征。

然而,当我们怀着好奇与探索的心态,深入地探究古代法律体系时,就会惊异地发现,古代的法律与我们如今所认知和依赖的法律有着天壤之别。在漫长的封建时代,法律的天平严重地向统治阶层倾斜,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他们的特权和利益。

对于广大普通百姓来说,法律非但不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反而是沉重的枷锁,无情地束缚着他们的生活与自由。百姓稍有不慎触犯法律,面临的可能就是残酷的刑罚,哪怕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能被无限放大,让他们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只能任由统治者的摆布。

一、法律的严苛与无情

古代统治者为了更好地驾驭百姓,制定了严苛的刑法来约束他们,比如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治国理念,法律条文就极为严苛,刑罚种类繁多且残酷。其中,“连坐法”是秦朝法律压迫百姓的典型代表。根据连坐法,一人犯罪,其亲属、邻里甚至同伍之人都要受到牵连。

在秦朝的基层组织中,五家为一伍,如果伍中有一人犯罪,其他四家若不举报,将一同被治罪。这种制度使得百姓人人自危,时刻生活在恐惧之中,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他们做什么都畏首畏尾,更不敢和任何人交流,只能一辈子循环往复地去耕种,过上牛马的一生。

此外,秦朝的肉刑如黥(在脸上刺字)、劓(割鼻)、刖(砍足)等也被广泛使用。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李斯被赵高陷害后,遭受了多种残酷肉刑,最终被腰斩。李斯作为秦朝的高官尚且如此,普通百姓在面对这些刑罚时更是毫无抵抗之力。

而且,很多朝代都实行“轻罪重罚”,百姓一旦触犯法律,哪怕丢个垃圾、徭役迟到等等,都可能遭受身体上的严重伤害,甚至失去生命,这使得法律成为悬在百姓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百姓一直战战兢兢地活着,严重束缚了他们的自由。

二、法律的不公与腐败

古代法律不像现在这样,有着严格的程序和判罚标准,那时的审判结果往往取决于官员的个人意志和主观判断。以唐朝为例,虽然唐朝的法律体系相对较为完善,如《唐律疏议》被后世视为封建法典的典范,但在司法实践中,审判过程却存在诸多问题。

唐朝的地方官员在审判案件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个人喜好来裁决案件,甚至会受到人际关系、贿赂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民事纠纷案件中,有钱有势的一方往往可以通过贿赂官员来获得有利的判决结果,而普通百姓则只能忍气吞声。

官员的这种自由裁量权,让法律的公平公正彻底沦为了一纸空文,他们拥有了对法律的最终解释权,是非对错处罚轻重均需要看官员的脸色,这时人们尊重的不再是法律,而是执行法律的人。这种司法审判的随意性也使得法律失去了应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百姓对法律的信任荡然无存,法律也无法成为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可靠武器。

此外,由于古代社会官场腐败现象严重,官员徇私枉法屡见不鲜,这进一步加剧了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不公。清朝是封建王朝的末期,官场腐败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清朝的司法体系中,“卖官鬻爵”现象盛行,官员们通过行贿获得官职后,便想方设法在任职期间捞回成本并谋取更多的利益。

在处理案件时,他们公然收受当事人的贿赂,颠倒是非黑白。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钱的罪犯可以通过贿赂官员逃脱法律制裁,而无辜的百姓却可能被诬陷为罪犯,遭受牢狱之灾。这种腐败现象使得法律成为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百姓在法律面前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法律的枷锁越勒越紧。

三、法律对百姓地位的固化

古代不是人人平等的社会,那时候存在着严格的身份等级制度,不同等级的人在法律面前享有截然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为例,这一制度将社会成员分为九个等级,官员的选拔和任用主要依据家族门第和出身。

这一等级制度自然也会体现在法律上,高门士族享有诸多特权,他们犯罪后,可以通过“八议”制度获得减免刑罚的机会,“八议”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即皇亲国戚、皇帝故旧、有德行的人、有才能的人、有功劳的人、高官显贵、为国勤劳的人以及前朝皇室后裔等八类人。

这八类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须奏请皇帝裁决,这样一来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普通百姓犯罪则要受到严厉的惩处,哪怕是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也可能面临重罚。这种法律上的身份等级歧视,使得百姓的社会地位难以提升,被牢牢地束缚在社会底层。

此外,古代的户籍制度也是束缚百姓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户籍制度将百姓固定在土地上,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流动,给百姓制造信息茧房。以宋朝为例,宋朝实行“保甲法”,将百姓按照一定的户数编制成保甲,各户之间相互监督。

百姓的户籍信息被详细记录,包括姓名、年龄、籍贯、职业等。如果百姓想要离开户籍所在地,必须向官府申请并获得批准。这种户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政府对百姓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国家的赋税和徭役能够顺利征收。

然而,对于百姓来说,这无疑限制了他们的发展机会。许多百姓因为户籍的限制,无法前往其他地区寻找更好的生活和工作机会,只能困守在土地上,忍受着贫困和压迫。而且,一旦户籍所在地发生灾害或者其他变故,百姓也难以自由迁徙,寻求生存的机会。

四、古代法律的本质

古代封建社会是集权的家天下制度,这一制度就必然导致了整个国家要为皇帝服务,而法律的制定,就是用来制约臣子和百姓的,特别是百姓,因为臣子和皇帝很多时候是属于同一个利益群体,而百姓则是被他们收割的对象,必须对他们严加看管。

管仲就曾说“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意思就是,法律的制定权专属于君主,臣子负责执行法律,是法律的实施者,而百姓则是法律约束的对象。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古代法律的本质就是为君主服务的。

韩非子也说:“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大致意思就是,君主如果没有权术,就会在上面受蒙蔽;臣子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就会在下面作乱。这两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治理国家的工具。

而对古代法律说的最为透彻的,我认为是一定是布衣皇帝朱元璋,在《明太祖实录》里他曾这样描述法律,“法令者,防民之具、辅治之术耳。”,说白了,法律就是防范百姓的工具,是辅助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

所以,古代法律的本质就是皇帝用来统治臣民的一种专制工具,特别是对于百姓的防范尤为严苛,他从制定的初期就不是为了维护百姓的利益,而是用来约束百姓,将百姓牢牢地束缚住,成为国家的一颗螺丝钉,不能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行动。

五、结语:走向民主与法治

古代的法律在封建统治的大背景下,百姓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没有任何话语权,自然就没有任何立法权。而统治者高高在上,掌握着世间的生杀大权,这样一来,使得法律从诞生之初就带有鲜明的统治阶级烙印。

法律从制定到实施,都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对广大普通百姓形成了沉重的束缚。严苛的刑罚制度、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不公与腐败以及法律对百姓社会地位的固化,使得法律成为百姓无法承受之重,百姓也被彻底锁死在了社会底层,再也难以跨越阶级。

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成为了一个专制与人治的社会,百姓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缺乏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更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由和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直到现代社会的到来,人民开始当家做主,法律才彻底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中国也才走上了民主与法治的道路!

来源:历史记录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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