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惠民政策→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30 19:37 2

摘要:对截至2016年1月1日年龄达45周岁及以上,具有鄂尔多斯市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和具有鄂尔多斯市非农业户籍的无业计划生育家庭。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全市卫生健康惠民政策

进行梳理汇编

现予以发布

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鄂尔多斯市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中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

补贴标准

失能老人每人每天发放50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天发放30元。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市、旗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补贴时间

补贴对象

鄂尔多斯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无生活来源的计划生育伤残、失独家庭的夫妻。

补贴标准

参照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给予救助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

补贴对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鄂尔多斯市户籍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夫妻。

补贴标准

每人3万元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年底前发放

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对截至2016年1月1日年龄达45周岁及以上,具有鄂尔多斯市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和具有鄂尔多斯市非农业户籍的无业计划生育家庭。

补贴标准

具有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参加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每人补贴500元。具有鄂尔多斯市非农业户籍的无业计划生育家庭,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参加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每人补贴900元。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五、离职计划生育专干补贴

补贴对象

全市符合条件的嘎查村(社区)离职的计生专干

补贴标准

连续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 给予200元/人/月,连续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 给予300元/人/月,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给予 400元/人/月。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六、优化生育政策

补贴对象

1.孕检补贴:鄂尔多斯市户籍符合政策的孕妇在助产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

2.分娩补贴:对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在助产机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

3.入托、入园补贴: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自《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117号)执行之日(2023年11月22日零时)起出生的二孩、三孩。

补贴标准

1.每人一次性 给予500元孕检补贴。

2.一次性 给予2000元分娩补贴。

3.在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就读的, 每人每学期分别补贴1000元和2500元,直至孩子6周岁。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七、育儿补贴

补贴对象

国家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

一孩、二孩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标准( 3600元/年),三孩超出国家标准执行市级育儿补贴标准( 10000元/年)。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市、旗四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补贴时间

每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八、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补贴标准

鄂尔多斯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 每户480元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市、旗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补贴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 每人每月79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 每人每月630元。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十、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

补贴对象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补贴标准

每年每人960元

资金来源

补贴时间

每年年底前发放

十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护理保险

参保对象

全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且夫妻双方或一方是鄂尔多斯市户籍并在鄂尔多斯居住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

缴纳标准

每人每年缴纳110元

收缴时间

每年年底前缴纳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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