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0月,安某某驾驶普通货车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本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本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安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本某某被送至成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本某某因受伤未痊愈,无法从事正常的劳动工作,至今在家休息疗养。
近日,成县综治中心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10月,安某某驾驶普通货车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本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本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安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本某某被送至成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本某某因受伤未痊愈,无法从事正常的劳动工作,至今在家休息疗养。2024年12月,本某某前往天水某医院检查,医生嘱咐需继续休养三个月时间,如不能康复则需继续接受治疗。双方当事人就费用赔偿问题多次无法达成一致,最终诉至成县人民法院,成县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转至成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成县综治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金牌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进行第一次调解,由于当事人之间关于赔偿金额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限入僵局。但调解员没有放弃,继续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后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一方面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详细解答涉及的法律问题,从法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多方面释法说理,最终在第二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由保险公司理赔9100余元,由被申请人安某某履行剩余部分,赔偿款现已履行。该案的成功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当事人特地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帮助双方当事人高效解决了纠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成县综治中心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来源:爱思考的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