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大老远跑过来帮我解决难题,不用出门就把事了了!”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十连职工韩某家中,一场特殊的“客厅调解”圆满落幕,被告韩某握着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手,难掩感激之情。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大老远跑过来帮我解决难题,不用出门就把事了了!”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十连职工韩某家中,一场特殊的“客厅调解”圆满落幕,被告韩某握着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手,难掩感激之情。
小案不小办,司法服务暖人心
时间追溯至2022年,被告韩某因种地需要,在原告处赊欠肥料款4万余元,后因身体患病、经济困难未能及时支付,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关乎农户的生计与商户的经营,更牵扯着多年合作的情谊。承办法官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深知这类纠纷背后是普通百姓的切实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
考虑到被告韩某身患重病且为残疾人,行动不便,法官主动提出上门调解。“法庭可以不在审判庭,只要能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哪里都是司法服务的阵地。”法官的话语朴实却温暖,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诚意。
“2+3”调解法,巧解纠纷促和谐
化解这起纠纷的关键,在于承办法官的“2+3”调解法。两种理念筑牢调解根基:既要坚守“小案不小办”的责任担当,又要秉持“解开心结实质解纷”的目标追求。三个步骤层层递进,让矛盾在情理法的交融中逐步化解。
庭前沟通阶段,法官通过双线联系,精准找到症结——双方对欠款数额和已付款项存在争议。
带着问题,法官带着案卷来到被告韩某家中,一边关切询问其病情,缓解对立情绪;一边组织双方核对送货单、欠款凭证,逐项梳理交易明细。
当发现原告诉请中未扣减一笔3000元已付款时,法官当即予以纠正,用扎实的证据打消了韩某的疑虑。
调解陷入僵局时,法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打出“背靠背调解”“换位思考”组合拳。向原告讲清被告的实际困难,回忆双方多年合作的情谊;向被告分析农资用量与种植面积的关联性,引导其正视债务。
最终,原告同意分期还款,被告也承诺尽力履行,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客厅里化作握手言和的温情。
司法便民不止步,基层和谐添助力
这起案件的化解,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缩影。通过与基层社区联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用“利益平衡”策略找到双方共赢点,既为商户挽回了损失,也给困难职工群众留出了喘息空间。正如承办法官所说:“调解不是简单的‘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要融法于情、以理服人,让当事人解开‘法结’的同时,更解开‘心结’。”
如今,“2+3”调解法已成为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化解涉农资纠纷的“金钥匙”。从审判庭到田间地头,从冰冷的法条到温暖的沟通,司法的温度正通过一次次上门调解、一件件民生小案,传递到群众心坎里,为基层和谐稳定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来源:开封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