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披露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响应相关政策,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
本次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3.50元/股,具体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财务及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用途及规模
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按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70,371股 - 740,7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 - 0.60%。
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向该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收到的《贷款承诺函》显示:
项目详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9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3年贷款用途专项用于本公司股票回购贷款年利率1.95%(最终执行价格以放款时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承诺函有效期2025年2月14日~2026年2月13日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若触及以下条件,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 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2. 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或超过下限,且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 3. 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28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53.71%。当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4.00%。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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