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5起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3 22:35 2

摘要:某公司与某区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某公司积极推动引进医疗技术、健康产品等实体产业项目落户到某区,协助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某区政府授权某区创业园管委会根据项目需要与某公司签署奖励协议。某区创业园管委会与某公司签订《奖励协议》后,某公司积极履行协议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某公司诉某区政府不履行奖励协议案

某公司与某区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某公司积极推动引进医疗技术、健康产品等实体产业项目落户到某区,协助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某区政府授权某区创业园管委会根据项目需要与某公司签署奖励协议。某区创业园管委会与某公司签订《奖励协议》后,某公司积极履行协议义务,但某区政府未依约给付奖励。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某区政府给付奖励107万元及利息。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组织区司法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某区政府双方签订的合法性,应依约履行。最终,法院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奖励的庭外和解协议并开始履行,某公司遂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胡某诉某区政府行政补偿案

胡某原系某区某小区供热经营者,供热期间,胡某投入相应供热设备、设施,已为某小区提供供热服务十余年。自2020年供热期开始,某小区并入某供热公司的供热管网,胡某部分供热设备由某供热公司使用。因并网行为导致无法继续经营,胡某遂要求某区政府对其损失予以补偿。某区政府对胡某的供热设备、设施价值进行摸底调查后,双方就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胡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区政府支付补偿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胡某虽未取得供热许可,但已实际为某小区供热多年并持续投入建设资金,部分设备、设施已由并网后的供热公司继续使用,且某区政府亦有补偿意愿,遂开展调解工作。法院通过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分歧,组织多方现场逐项清点、组织鉴定,逐渐消除双方关于补偿金额确定标准的顾虑,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最终,经过充分沟通、协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结案。

某商场诉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

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与某商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征收某商场名下房产,并给予货币补偿,同时支付某商场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奖励等补偿款项,上述款项共计近2000万。协议签订后,某商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但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仍有近600万余元始终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向某商场支付。某商场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依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征收补偿款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某商场系股份合作制企业,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拖延支付补偿款长达9年之久,既损害某商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某商场50余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庭审中,法院针对某商场实质诉求,阐明法理、事理、情理,耐心疏导职工情绪,并向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全面分析案件情况。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结案。经回访,现已履行完毕。

张某诉某县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2020年4月,某县政府作出《征地公告》,张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因双方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某县政府于2024年对张某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张某以补偿金额过低、产权调换房屋地理位置偏远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与张某同一征收地块的其他被征收人10余户也存在此类情况。

法院立案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该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该中心邀请行政法官共同组成调处工作组,积极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运用“穿透式”思维,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召开专项协调会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指导双方拟定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张某遂撤回起诉材料,不再提起诉讼。在法院的协调指导下,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其他被征收人也与某县政府达成了征收补偿协议。

车某某等2人诉某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2013年3月,车某某等6人与某区政府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双方约定被征收户的养殖用房按1:1回迁至养殖小区。因养殖小区没有建成,某区政府仅能给被征收户产权调换至普通住宅六楼,但双方始终无法就征收补偿协议履行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3月,某区政府向车某某等6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对原告进行产权调换,不进行货币补偿。车某某等6人不服,其中,4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车某某等2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审理法院发现案件争议历时较大,人数较多,第一时间梳理研判案件,了解车某某等6人中,既有申请行政复议,又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认为通过协调调解更有利于化解涉案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遂联合市行政复议机构共同开展实质化解工作。区政府表示同意按照车某某等6人的要求,通过货币形式予以补偿。养殖户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申请行政复议4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向提起行政诉讼的车某某等2人出具调解书。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栾德谦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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