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法律之处罚,司马南一众名人的真实收入到底是多少?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3 12:23 1

摘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网络大咖司马南,最近陷入偷税漏税事件中,其之前苦心经营的人设瞬间崩塌!

究竟这个司马南采取了什么样的手段和形式,做到了偷税漏税高达大几百万的数额?

让我们结合司马南的偷税手段,来看看相关法律针对“偷税漏税”是如何定义及如何处罚的。

关于偷税漏税形式及手段,司马南作为一介“老江湖”,必然是五花八门且非常隐蔽。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于确实存在偷税漏税问题,司马南还是很诚恳,简单明了的几句话,陈述了不可争议的事实。

《税收征收管理法》还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司马南不是傻子,因为如果不及时补缴税款及罚金,还有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同时规定,有偷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对于偷税漏税行为作出的具体性规定。相对而言是比较完善的。

今天,我们重点讨论的是:无论是网络大咖还是当红明星,为什么偷税漏税都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收入那么多,为什么就老是纠结于上交那么丁点税收?

非常搞笑且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司马南先生,曾经撰文批评薇娅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如今却轮到了他本尊。

之前爆出网红薇娅涉嫌偷税漏税被处罚,爆出网红偷税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大的咖范冰冰,高达数亿的偷税漏税,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如果一个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上缴的税收都高达七八亿,那么他的收入至少也是几十亿上百亿的概念。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个税的征收具体比例如下:

月收入≤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5000元

‌8000元

‌17000元

‌30000元

‌40000元

‌60000元

‌月收入>85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百分比,最高的比例也就是百分之四十五。比照这些高收入人群,也就是说,顶多算法,其个人收入起码也应该是偷税金额的两倍以上,这是最保守的计算方法!

2021年12月,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难怪在十几年前,笔者还在上中学的阶段,班主任一个月三千多块的工资,老是埋怨说,我们的工资收入是透明的,上缴国家税收,真正高收入的群体,国家无法查到其真实收入,也就无从征税。

感叹这个奇怪的世界,收入恒定,不高不低的人群,因为收入固定且透明,所以不存在偷税漏税问题。

而作为无论是网络大咖还是当红明星,他们的收入可能一纸协议就能带来几百几千万的收入,但是实际上,国家税收机关根本无法切实跟踪到他们的真实收入,这就是现实中最大的问题。

也许,网络大V,拥有上千万粉丝的博主,和红遍大江南北的当红明星因为偷税漏税被曝光,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来源:云南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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