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农村,土地不仅是一种资源,更是一份情感。春耕秋收,四季轮回,在这片乡土之上,邻里之间因为土地发生矛盾的事时有发生,不仅关乎经济利益,更牵扯着邻里之间的和睦与乡村的和谐稳定,如何把这些“小纠纷”处理好、处理稳、处理得有人情味,正是法官每日的“案头功课”。
在农村,土地不仅是一种资源,更是一份情感。春耕秋收,四季轮回,在这片乡土之上,邻里之间因为土地发生矛盾的事时有发生,不仅关乎经济利益,更牵扯着邻里之间的和睦与乡村的和谐稳定,如何把这些“小纠纷”处理好、处理稳、处理得有人情味,正是法官每日的“案头功课”。
同村的老王和老邵——他们原本是一墙之隔的老邻居,交往多年,却因为2.68亩地,差点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土地之约:一句口头协议埋下隐患
2019年秋,正值秋种时节。老王要外出打工,无暇顾地,老邵则是村里出了名的种地能手,两人一拍即合,老王将自家2.68亩土地口头转包给老邵,每亩每年500元,租期5年。村里人讲的是一个“信”字,这样的口头协议,在乡间并不稀奇。老邵二话不说,进地就干,先是清树根、平地形,后是精耕细作。那年,他确实收了个好。此后的两年,地一直由老邵耕种。
但变化出现在2022年。老邵刚在地里播下豆子,几天后再去一看,却发现豆苗之间竟然长出了玉米苗,一打听才知道——老王已将这块地“另租他人”,而且签了书面合同,租金涨到了每亩1100元,租期仍是5年。一句话:这块地,“一地两租”了。老邵气不打一处来,将玉米秧全数砍掉了,老邵当年种的豆子也损失惨重。就这样,老王追着老邵要账,说老邵拖欠了2021下半年和2022上半年共1340元的租金。老邵则说老王不讲诚信,要求老王赔偿豆子损失,于是,两人关系彻底闹僵,谁也不肯退让,一纸诉状,将彼此推上了法庭。
庭审交锋:情绪大于争议,打官司就是想“赢”
承办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很快发现:这起案件,争的不仅是租金和损失,更是“面子”和“尊严”。庭审中,老王坚持“谁的地谁说了算”,还质疑老邵耕地期间从未主动要求续约、也未支付齐租金;而老邵则怒斥老王“言而无信”,表示老王眼里只有钱,忘了当初“邻里一诺千金”的情分,更关键的是,两人在村里早已“杠”上了。村干部说,我们也先后调解过三次,可他们现在谁都不服谁,打官司就是想“赢”。按照程序,法官完全可以判决谁该付钱,谁需担责,但真要“一判了之”,输赢分明,矛盾恐怕只会更深。我们法官要的不仅是“案结”,更是“事了、人和”。
柔性调解:司法不是冷冰冰的“算账机器”
承办法官换了一种方式,不再争论合同字眼,而是从“你们原来是怎么信任彼此的”入手,从两人儿时的回忆、彼此家的帮衬谈起,再说到“你们吵成这样,家里人怎么想、村里人怎么看”。同时,承办法官与村干部反复沟通,请他们配合从邻里角度做劝说。劝解过程中,反复强调一个观点:“今天法庭不是帮你们算计一亩地值几百块,而是希望你们别为这块地断了几十年的情义。”调解持续了一周。最终,老邵愿意当庭支付老王500元的土地使用费,老王也放下了要求全额支付的坚持。两人在法庭上互相点头、握手言和。一块地的争执,就此画上句号。
法官说法
土地是资源,也是感情的载体,土地租赁纠纷,在农村并不少见,很多当事人认为“口头协议照样有效”,但真遇纠纷,没有合同、证据不足、约定不清,往往容易引发更大矛盾。而作为法官,我们不能只做“判输赢”的“法匠”,更要做“解心结”的“调解人”。特别是在农村这种“熟人社会”中,司法不仅关乎权利义务的认定,更关乎社会关系的修复。所以,我们不仅要让判决“合法”,更希望让结果“合情、合理、和气”。
来源:成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