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战争(2)清军的杀伤手段:箭射刀砍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23 03:57 2

摘要:此前,已经写了很多关于满清骑兵以及骑射作战的文章。也明确提到,满清军队尤其是骑兵,主要作战手段就是某些人以为“原始”的箭射刀砍,而不是“先进”的鸟枪和红衣大炮。当然,很多人还是不信服。所以,就有了新一篇文章:清军的杀伤手段。

此前,已经写了很多关于满清骑兵以及骑射作战的文章。也明确提到,满清军队尤其是骑兵,主要作战手段就是某些人以为“原始”的箭射刀砍,而不是“先进”的鸟枪和红衣大炮。当然,很多人还是不信服。所以,就有了新一篇文章:清军的杀伤手段。

一 箭射刀砍

1595年,朝鲜官员出使建州女真。席间,女真人嘲笑朝鲜兵无能孱弱[1]:“如此等辈,不用弓箭,只将一尺剑,可砍四五百人,但恨臂力有限”。虽然是大话,倒也反映了建州女真的基本武器选择:最好的武器是弓箭,其次是刀剑。

这也不奇怪。弓箭使用方便,不受烟幕干扰,射速远远超过17世纪的火器。“且驰且射”的骑射,更为弓箭增加了攻防兼备的优势,以及抵近射击而获得高命中率的可能性。

满文档也记录,清军对弓箭高度依赖。皇太极时代,满洲披甲兵基本是人人装备弓箭,单兵一次战役携带30枝或50枝箭(基本是破甲的梅针箭)[2]。顺治五年,满清兵部明文规定,全部骑兵和三分之一步兵都装备弓箭,携带量为30-40枝,且骑兵步兵人人都有腰刀[3]。实战发射量也很大。如满洲备御岱达,一次战斗“将两撒袋之箭射尽[4]”。

这并非单方面证据。明朝方面,无论官方档案,还是私人记述,提及与清军交战的伤亡,几乎全是箭伤,或刀箭并用。如萨尔浒之战,徐光启称[5]:“贼(后金兵)于五步之内,专射面胁,每发必毙,谁能抵敌。”同一战役,刘挺“脸中刀胸中矢”[6]。显然,后金兵喜欢用弓刀攻击无防护的面部。无防护的手也是目标。祖大寿的手就曾被清军箭伤[7]。

不仅是明朝的记录。后金自身,对萨尔浒之战的最原始记录[8],也是“快马加鞭”(morin siusihalame)、“马快的快跑,马慢的慢跑”(morin hudun niyalam hudun doroi morin lata niyalam lata)、“射(箭)砍(杀)”(gabtame sacime)。可见清军多为骑马射砍。

《满文老档》和《八旗值月档》对长山之战的描述更明确:[9]“纵马兵发矢冲击”、“骑兵呐喊射马箭冲进”。这是描述骑射。至于“箭射刀砍”、“我军冲入,斩明步兵,如杀聚挤之虫”,是说清军骑马射箭后,再闯入明军阵内用刀砍。可见清军骑兵的武器使用顺序,是先箭射再刀砍。其实明军的战法也一样。《明档》明确记载明军骑兵“先射后砍[10]”。

崇祯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孙传庭塘报引述卢象升部覆灭情形,对死伤情形说得更清楚[11]:“西南敌众,红旗四面,顶头就上,乱箭齐进营内,督师舞刀大叫,齐杀上去,坐马前射两箭……卑职(守备张国瑞)只得杀出正南,被敌三重围住,又杀向东,被射两箭,又出东北,左肩一箭……本职(宣府总兵杨国柱)被敌连中四箭,又被刀砍中盔落马……抬督师(卢象升)尸躯,面中一刀、头中一刀,身中四箭”。

塘报所述三个死伤将领,一人中三箭负伤;一人中四箭一刀负伤;卢象升中四箭,两刀集中在头或面,死况与刘挺一样。卢象升的马也中了至少两箭。与刀相比,清军明显用箭更多。

孙传庭自己与清军作战,也说“敌用弓矢[12]”。孙传庭报告手下伤亡[13]:“以苦战阵没者一百一十九员名,而带伤者尤众。若副将白广恩,右腿箭伤刺骨;参将万邦安,左臂箭伤,贯甲血淋;游击张立位,右胯箭伤,穿肉透鞍。”所言三人,全是箭伤。

孙传庭标下札委守备李孟贞[14],“以一人步逐五敌奋砍,忽中敌矢贯脑而毙,亦祖大寿亲见”。就是说,祖大寿亲眼看见李孟贞徒步挥刀与五名清军搏杀,被一箭贯穿头部而死。看来,清军即使打近战,也更爱用弓箭而不是刀。

郑成功军与满洲骑兵交战[15],“阿格商(满洲正黄旗梅勒章京阿克善)促兵逐战,矢如雨下……继而左右伏兵齐出,虏遂少却。我兵奋进,阿格商等各下马打死仗。中提督与周全斌计曰:虏倚马为长技,今下马是来送死……我兵乘胜赶杀。一时把不上马者尽被杀死,积尸遍野,拾获弓箭、马匹不计。”“虏骑尽行下马死战,弓箭齐发。”有个郑军将佐挨了二箭一刀。

郑军这段描述很有意思,显示清军无论骑马还是下马近战,都是弓射为主,间或用刀。与李孟贞战死情况类似。

满清有个叙功记录也很有意思[16]:进攻旅顺,满洲兵额德伊,“因矢竭执刀入阵砍杀,中枪而亡”。也就是说,他把箭射完了才拿刀上(乘船登陆,可能没骑马),结果被明军打死。这是满清特别表彰的“勇士”,也透露出清军不很热爱近战,能用箭就用箭。

关于明军和清军的冷兵近战,以后会在《明军杀伤手段》加以更详细介绍。

崇祯十三年五月,吴三桂报告三个军官的战死情况[17]:“周祜眉胸中两枪、身负三箭;杨伦胁中一箭,胸中两箭;戌将李得威面胸俱中枪箭”。3人都中了箭,其中2人还中了枪(长矛)。清军用长矛造成死伤的记载,这是较为罕见的一例。

皇太极曾规定两个甲兵合用一杆长矛。但清军实战使用长矛似乎不那么普遍。顺治五年,满清兵部干脆不给骑兵装备长矛,只规定装备弓箭和刀;对步兵也只规定三分之一装备长矛。皇太极关于长矛的配备规定,可能不太受欢迎。这也反应出清军单兵对“弓刀”战术的依赖性,于弓刀以外的武器都缺乏兴趣。

二 弓箭攻城

如上一篇文章所述,不仅是野战,清军攻城,无论用不用火炮,主要杀伤手段也是箭射:在屋顶上射箭;在护城河前射箭;在牛马墙前射箭(详见前文)。事实上,清军爬梯子也射箭。满清的叙功绩记录:“诺木齐叙功缘由:攻(朝鲜)义州城时,登梯射殪三人[18]”。

下面是一个典型战例:崇祯十一年,清军入寇山东,攻陷济南后又围攻武定州,向城头密集放箭以掩护登城,“万矢其发,乘梯直上者有之”。最终被明军击退。《武定州志》记述本地军民伤亡[19]:“我兵止为箭伤三十三人”、“阵亡十余人;火伤官员四员、兵数人;箭伤兵夫百余名”。除了少数人因失火负伤,基本都是箭伤。

值得一提的是,武定州之役,清军从济南拉来45门大将军炮,没怎么用就丢下跑掉了。这类笨重火炮,对任何一方的机动部队来说,都是沉重负担。

崇祯十五年底到十六年初,清军多次攻打山东潍县,每次都大量放箭:“城上收箭一千五百余枝”、“得获奴箭五百余枝”、“贼遂弃甲而走,获其云梯六架,箭一千余枝”、“获其云梯五架、箭三百余枝”。直到最后战斗,清军才使用缴获的“昌邑红夷大炮三尊”攻城。攻城失败,清军逃离之际,又丢弃了这些火炮。

地方志记录了潍县92个军民的死因[20]:箭射死70人(其中1人还负了刀伤)、烧死8人、刀砍死5人(其中3人被俘)、未说明死因6人、己方火炮后座力撞死2人、红衣大炮打死1人。明确死因的86人中,箭死占81%。再去掉事故死、烧死和俘杀的13人,真正的战斗死亡,箭死占96%。

值得一提的是,潍县军民第一次出城迎敌,5个死者全是箭伤。一个民兵拿长矛刺死了几个登城清军,自己中6-7箭而死。整个潍县战斗,清军仅用刀砍死2人(不含俘杀和屠杀,其中被杀一人是反抗难民)、砍伤1人。再次证明清军打近战也靠弓箭,下马用刀不算太多。

事实上,在明清战争时代,就算用重型攻城炮,也主要是打塌墙体,或击毁墙垛,令守兵暴露,再用弓箭之类射杀。简单说,攻城炮是用来砸墙的,而不是主要杀伤手段。甚至可以说,红衣大炮其实是弓箭的辅助武器,为弓箭射击扫除障碍。

下面有个典型战例。

崇祯十三年五月十一日,清军出动“披红甲奴贼约四五百骑”,押运“九道箍天字号大将军大炮六位”,猛攻明军防守的蔡家楼台(锦州以北警戒阵地)[21]。炮击持续一整天,炸得楼台“垛口尽坏,台身亦裂,无有遮挡,难以站力(立)。二更下,起喷烟,众贼随烟而上”。清军利用烟幕蜂拥而上、密集放箭。此次战斗,有15个明军战死。战后检查尸体,发现少则中四、五箭,多则十多箭。有个士兵身中七箭还奇迹般生还。却没有被炮弹打死的记录。

六门大将军炮轰击一天,却没炸死什么人,只是打掉垛口,最后靠弓箭杀人。可能吗?完全可能。大凌河之战,后金集中全部汉兵,携带60门重炮(红衣炮6门、大将军炮54门),由满洲兵压阵,进攻于子章台(男性军民只有239人的小堡垒)。连续炮击三天,“击坏台垛”。可是,声势如此浩大,也只炸死57人[22]。

就是说,清军针对一个小堡垒,用一门重炮轰击三天,最多也就炸死一个人。只遭到六门大将军炮轰击一天的蔡家楼台,无人死于炮击一点不奇怪。重炮轰击人员密集的狭小堡垒,效率尚且如此低下,指望高效率打中野战目标,委实是想多了。野战是真的只能用弓箭。

三 朝鲜记录

对清军的弓箭战,朝鲜的记载也一样。朝鲜密档《承政院日记》对丁卯胡乱汉山城之战的描述[23]:“去十七日夕时,贼自东边,曲城着甲,各持防牌逾入时,我兵一齐放炮后,又未藏药之时,贼一齐突入……府尹、判官皆中箭而死,城中男女,驱出城外,尽为斩杀”。

可知披甲清军持盾入城,朝鲜兵的火器只能发射一次,不能阻止清军,朝鲜官员中箭而死。清军又把居民赶到城外砍杀。对于丁卯胡乱的死伤原因,再如[24]:“平壤判官权颐吉,今初五日逢贼力战,中箭身死”。又如《朝鲜实录》[25]:“之罕、忠伯亦中三四箭,权颐吉中箭即死云。”无不强调清军的箭射。

同样在丁卯胡乱期间,朝鲜官员对毛文龙军与清军的战斗,也是[26]:“贼(后金兵)潜伏柳林中,以片箭乱射。唐军(毛部明军)被伤七十余名,贼中丸死者亦多。”清军设下埋伏,用弓箭射毛文龙军,毛部则以火枪还击。毛文龙本人也为箭所伤,“都督以为被伤流矢”。

1636年.清军再次入寇朝鲜。朝鲜的伤亡记载依然是箭射为主。如朝鲜官员俞棨的《南汉日记》,很具体提到一次战斗有76个朝鲜兵箭死或箭伤[27],“中箭者七十人,死者六人。”还有“贼下马乱斫,死者几百余人……生还者皆中箭被创”。等等。

俞棨毕竟是私人记述,对一些细节说得比较模糊。《承政院日记》关于清军骑兵对朝鲜鸟枪(铁炮)兵的一次战斗[28]:“今日战死者四人,而有炮手梁胜龙者,最为忠(缺字)挑战,而贼二十余骑,猝至围之。胜龙跳出(缺字)后军所袭,乱斫而死,(缺字)万无生道,其余中箭(缺字)”。概括而言,20个清军骑兵包围了一队朝鲜火枪兵,至少砍死一人,其他朝鲜兵中箭。

《承政院日记》关于伤亡的记载,几乎全是中箭。如“十二月二十三日条”:“放出六百名,三处合战,我军之被杀者四人,中箭(伤)者二十三人”、“再昨中箭者,昨日竟死。小臣之兵前后四战,而死者五人,垂死者二人,再昨中箭之人,临死犹不绝慷慨之言,真壮士也”、“昨日出战时,庆尚道出身金公立称名人,出战西门,逢箭被伤,而不至重伤”、“有守御使军官忘其名,而连射四贼,遇箭致伤”。

再如“十二月二十四日条”:“本营军兵,前后出战时,逢箭者多至三十余人,而身死者五人”;“昨日李时白之军,发愤争先,不计地势,军官先于炮手,一人为贼所斩而去,中箭者亦多,而不至重伤云矣”。“十二月二十五日条”,“秀林中箭不知其数”。

《朝鲜实录·仁祖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条,记载把总吴永发,“中箭数十处”;十二月二十四日,朝鲜人缴获了[29]“胡箭一百零四个、胡弓四张、剑一柄、弓袋一部、甲胄一部、羊裘一领矣”。战利品除了弓刀也没有其他武器。

第二年(仁祖十五年)一月的《承政院日记》:“仍献中箭军士名录单子”。野战阶段,朝鲜人几乎把中箭视为与清军作战死伤的全部。值得一提的是,从仁祖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到第二年一月中旬,与朝鲜人作战的清军几乎全部是骑兵。直到一月十日,清军才运到重型火炮,于一月十九日开始轰击南汉山城[30],“炮丸大如鹅卵,或有中死者,人皆骇懼”。红衣炮造成的直接死伤,似乎也不算显著。

据《丙子南汉日记》,至二十六日,“火炮所中,城堞尽坏[31]”。《朝鲜实录·仁祖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炮击终日不止,城堞遇丸尽颓”。大炮依然是砸城墙为主。值得一提的是,炮击南汉山城期间,清军炮兵还发生了一次事故,火药囊大爆炸,俞棨日记描述:“贼数人飞空作灰烬而去[32]”。

关于红衣炮的具体运用,以后会有专文,暂且按下不表。

四 杀伤死亡率

综上所述,总体来说,清军骑兵(以及满洲步兵)的首要武器是弓箭,可能占总杀伤的90%(尤其是野战),是清军压倒性的主要杀伤手段。次为刀,长枪居于第三位。很多情况下,清军是弓刀并用(先射箭后砍杀),喜欢近距离攻击无防护部位。火炮主要是拿来“砸”城墙,野战命中率很难指望,实际杀伤很少。

明朝和朝鲜方面,很难找到清军火枪造成杀伤的明确伤亡记录,可见配备率很低、且实战效果微弱。满清的叙功记录倒有:霍济格尔率领十个鸟枪手参加大凌河之战,攻于子章台“击中三人”;又在大凌河打死一个砍柴的[33]。从这个战例看,基本就是攻城战的定点狙杀而已,杀伤非常有限。清军也有火枪兵伴随骑兵行动。

如前所述,满清骑兵自皇太极时代到入关初期,几乎不装备火器。而在顺治五年,满清兵部也只规定三分之一步兵装备鸟枪,其他还是弓箭和长矛。在八旗集团内,步兵原本就是少数存在。入关初期,一牛录有五十个披甲骑兵,披甲步兵则只有二十人[34]。则火器步兵存在感更弱。

清军高度依赖弓刀,那么,清军的弓刀很厉害吗?倒也未必。前述明朝和朝鲜的记录,多有中四箭甚至七八箭、数十箭都不死。朝鲜资料还证实,很多中箭士兵并无重伤。朝鲜民间私记也有类似材料:“力士出身赵阳,出死力射杀贼无数,身被九矢而生还[35]”。

明朝方面,潍县的负伤兵丁衙役“各中二三矢不等耳”。1-2枝箭射中明军高官,也“不至重伤云[36]”。郑军记录,满洲骑兵“站住射箭”和下马射箭,即使“箭如雨下”,也射不死郑军铁甲兵,只造成重伤[37]。

前述朝鲜资料,还提到清弓在三次战斗造成的死伤比率:中箭76人,其中死6人;中箭三十多人,死5人;死伤27人,其中死4人。箭伤死亡率在8-17%。当然,箭伤效果也要看盔甲的坚固程度、射击距离和命中部位等等。明朝方面,《壬午全城记》“将领张成斌奋勇射敌,箭中其面,不顾”。这个战例表明,即使被清箭射中脸,也不是必死无疑。

有个特别例子:一个朝鲜老百姓被清军在近距离射中五箭,却奇迹般生还。此人名叫郑瀁[38]。清军侵入江华岛,郑瀁一家人在船上避难(船陷在冻硬的海泥里),遭到清军骑兵突袭。“果有贼数十骑超忽而来向于舟”。仓促间,郑瀁想自杀,没死成。“贼登舟而见不死,连发五矢而害之也”。第一箭射在郑瀁左胁下;第二箭于左耳上头部;左眼和左手也中了箭。郑瀁干脆装死。清军抢走女人和财物,还拔箭带走(清军的箭会反复利用)。

郑瀁本人分析:“所被五箭幸皆浅入,头脑自耳掩后,所谓耳之积累间隔而彼箭也,胁下则拘衣襞积于腋下而有数重,故箭人不洞射也,可望生道”。简单说,正值严冬,郑瀁穿了多件厚实衣帽,不容易被贯穿。清兵在极近距离连发五箭,射速极快,大概射得也马虎,力道不够。

其实,很多当事人都认为清军的弓箭一般般。在萨尔浒被俘、在后金内部待了很久的李民寏说:“臣观奴贼远技不过弓矢,而皮弦木箭所及,不过五六十步[39]。”从军辽东的茅元仪,特别看不起清军的弓箭步射[40]:“今奴(后金)之射不如西虏(蒙古),大率西虏射两矢纔得一耳,盖簇太重,不近不发,发亦迟钝。余尝以西虏步射东夷,东夷无不披靡。史云女真弓力不过七斗,箭簇至六七寸入不可出,非五十步不射,盖其习俗,千年不变也。”按茅元仪的描述,入关前清军的弓力也就是七斗左右,并不特强。

《钦定八旗通志》夸耀两个满洲将佐费英东和额亦都“引强弓十馀石”、“ 挽弓十石”[41]。可是康熙三十年三月,将军萨布素却报告说以前发的战弓不够强,要求给三个牛录全部发“七至十力强弓”[42]。说明此前的战弓低于七至十力。《射略》记清军最强实战弓十二力,“不必更求太强”;最弱战弓四力(48磅),“再下不能透甲伤人”。看来,费英东和额亦都所谓“十石弓”,更可能是说“十力弓”。

还有更具体的证据。《古州厅志》卷之七《武备志》记清军实际装备的战箭(步骑兵通用)重一两七钱(63克)。比对《射略》,可知清军的六、七力弓(72-84磅)配箭重一两六钱(对三十步近靶。对五十步靶则要减重五钱)。八旗子弟流传的《少侍卫叹》,也把“能开六力弓”拿来炫耀[43]。

综合推定,入关前清军战弓常见基准是六力至七力。这也是最适合骑兵的量级。毕竟马上开弓有一定难度。宋代就认为步弓以7-9斗为宜,骑弓略小为6-8斗[44]。

再如前文所言,宣府总兵杨国柱,连中四箭,头盔还被清军刀砍,虽然掉落马下,却也保住了性命。看来,清军的刀也很难砍破明军盔甲。

那么,清军的弓刀到底如何造成大量杀伤呢?笔者认为,这取决于后战场效益。朝鲜兵中箭死亡率8-17%的三个战例,都是依托城池展开的有限反击。中箭负伤的大部分朝鲜兵都逃回了城池,得到救助而存活下来。前述明朝的几次成功的城市防御战,明朝军民的伤亡也很轻微。

简单说,明末战争,只要能控制住战场,回收大部分伤员,最终死亡率不会很高。这也是因为战兵多着盔甲。铁甲也好棉甲也好,对弓刀甚至火枪都有一定防御能力。

可是,如萨尔浒之战、长山之战、松锦大战,战场最终都被清军骑兵控制,则绝大部分明军伤员都没法逃离战场。即使负伤程度不是很重,只要丧失了战斗力,最后只能是死路一条。

从朝鲜和明朝的各种记录看,除了极近距离射击无防护的面部、用刀刺砍面部等手段外,清军更重视弓箭的发射速度,动辄数千箭、上万箭甚至更密集的发射。清军骑兵遇到一个朝鲜平民,也要一口气连发五箭。清军用刀也往往是“乱砍”。

可见清军不强调“一击毙命”,更重视以密集箭射和乱砍来瘫痪对手的战斗力。只要清军骑兵控制了战场,就可以随意屠杀明军伤员,原本也不需要“一击毙命”。

再如《扬州十日记》的记载,清军屠城也是肆意乱砍,不求斩断人头(斩断脊椎对刀刃损害甚大),往往对一个人砍很多刀。如“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一击复寂然[45]”。至少对一个人砍了四刀。被砍杀的平民,也未必当场毙命,而是死于伤口化脓,如“伯兄因伤重,刀疮迸裂而死[46]”。前述朝鲜官方报告,对于清军屠城“城中男女,驱出城外,尽为斩杀”的描述,与之非常类似。这或许就是清军大规模杀伤的“秘诀”所在。

需要说明的是,满清在入关前,不怎么以首级为战功凭证。当了后金俘虏的李民寏说后金“不尚首级[47]”。潍县之战,只有家丁陈丕基被射死后,人头为清军割去。因“伤奴甚多,奴恨之入骨,割其首去”。朝鲜官方报告所言“一人为贼所斩而去”,可能也是少见的清军在战斗中割取首级的记录。《满档》记载战果,往往用“斩多少多少”(sacime),却并非真斩了首级,只是“杀”的代称。

其实,入关前,清军所谓战果数字,往往就是随口胡说,也不需要什么物证。《满档》真正重视的,是抢到了多少银子、牲畜、奴隶和女人。入关后,虽然采用了首级制,可是信口胡编战果的传统也保持到了清末。实际只打死几十个洋兵的战役,却能编造出杀敌数千的战果来。甚至在战斗前就编好了战果数字。

后金兵曾告诉李民寏,明朝军队打仗占了上风,就忙着割首级,清军趁机反扑,转败为胜[48]。吴三桂战报也提到,他部下拿着首级,遭清军反杀,所获首级也被抢了回去[49]。因此,明军如祖大寿和吴三桂,常下达“不许割级”命令。可是没首级,就领不到赏银,战功也被怀疑。实在是很麻烦的事情。这已超过本文讨论范围,相关话题,将在以后的文章详细介绍。

[1] 《建州纪程图记校注·汉译鞑靼漂流记 清初史料丛刊10 12》

[2] 《满文老档》850页

[3] 《康熙本大清会典 卷之一百六十·军器》

[4] 《内阁藏本满文老档 太宗朝 汉文译文》606页

[5] 《徐光启集·卷三·辽左阽危巳甚疏》

[6] 《三朝辽事实录》卷一 45页

[7] 《燕行录13·雪汀先生朝天日记》78页

[8] 《满文原档 第一册 荒字老满文档册》118页

[9] 《满文老档》1153-1155页;《天聪五年八旗值月档(三)》15-16页;

[10] 《崇祯十三年辽东战守明档选》续一 11页

[11] 《孙忠靖公全集》卷五 266-267页

[12] 《孙忠靖公全集》卷七 322页

[13] 《孙忠靖公全集》卷七 331页

[14] 《孙忠靖公全集》卷七 334页

[15] 《从征实录》

[16]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 38页

[17] 《崇祯十三年辽东战守明档选》下 12页

[18] 《满文老档》1211页

[19] 《武定州志·军旅卷之十》10、11页

[20] 《潍县文献丛刊》第1辑

[21] 《崇祯十三年辽东战守明档选》下 4-5页

[22] 《天聪五年八旗值月档(三)》17、19页

[23] 《承政院日记·仁祖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24] 《承政院日记·仁祖五年三月十五日》

[25] 《朝鲜实录·仁祖五年三月十五日》

[26] 《晩悟先生文集》卷之五

[27] 《市南先生别集》卷之八

[28] 《承政院日记·仁祖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29] 《朝鲜实录·仁祖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0] 《朝鲜实录·仁祖十五年一月十九日》

[31] 《石屏先生文集》卷之五

[32] 《市南先生别集》卷之八

[33] 《内阁藏本满文老档 太宗朝 汉文译文》608页

[34] 《广阳杂记》卷一

[35] 《清入关前史料选辑·丙子录》第二册 461页

[36] 《燕行录13·雪汀先生朝天日记》78页

[37] 《从征实录》

[38] 《江都被祸记事》

[39] 《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建州闻见录》49页

[40] 《三戌丛谭》卷之六

[41]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三十五

[42] 《将军萨布素为发给温都尔罕等三牛录官兵七至十力强弓事给兵部的咨文》

[43] 《子弟书全集》第八卷 3458页

[44] 《翠微先生北征录》卷七

[45] 《四库禁毁书丛刊 史部 第七十二册·扬州十日记(清抄本)》192页

[46] 《四库禁毁书丛刊 史部 第七十二册·扬州十日记(清抄本)》196页

[47] 《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建州闻见录》44页

[48] 《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建州闻见录》44页

[49] 《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37册 435页

来源:历史那些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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