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近年来,深圳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汪 洪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近年来,深圳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深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保驾护航。深圳市“十四五”时期接报各类刑事治安警情年均数较“十三五”时期下降35.8%,群众安全感、公安工作满意度、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连续4年排名全省第一,在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多年获评优秀等次,获省委平安办颁授“平安鼎”,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等称号。
牢牢把握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我们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深入推进反恐怖反分裂斗争,牢牢守住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政法机关责任,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扎实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涉稳风险源头化解,有力确保各重大节点安全稳定。
有效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净网”“护网”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网络乱象,依法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净网”工作成效连续9年排名全省第一。
牢牢把握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们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高质量法治护航深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3年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累计推出具体措施77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深圳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出台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意见,六大类30条工作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出台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首创知识产权“速裁+快审+精审”审判模式,在全国首次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构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出台内地首部《个人破产条例》,成立全国首家破产事务管理署、全国首家破产法庭,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出台优化保全措施、防止滥用财产保全、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工作指引,建立保全必要性审查和影响评估机制,护航企业经营行稳致远。建成全国首个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研究中心,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破机制,规范实施涉企资金“阳光冻结”。全市法院全覆盖设立“司法助企工作室”,实现企业需求集中受理、集约办理。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推出全省首个“执法监督码”,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点名肯定。
全力推进涉外涉港澳法治建设。率先建立涉外法治统筹协同机制,建立深圳企业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前海法院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打造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示范地和涉外审判优选地。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在全省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累计引进10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深圳代表处,设立17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深圳国际仲裁院连续3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超千亿元,深圳入选亚太地区受访者最受欢迎的全球仲裁地。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集聚六大类256家机构进驻,涉外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全方位提升。
牢牢把握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基础支撑,着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长治久安,关键在基层,安全稳定,重心在基层。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创造让人民群众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社会环境。
突出“惩”的震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拐卖人口、涉枪涉爆、走私偷渡和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连续4年实现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财产损失数下降和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创新打造失联人员查找中心,找回成功率达99%,成功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2024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创近25年来最低。
突出“防”的屏障力。健全有关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等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门学校建设迈上新台阶,矫治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全面加强重点场所、大型活动安全防护,实现校园、医院、公园等5000余个重点场所安全设施和安保力量全覆盖,确保了高交会等每年上千场次大型活动平稳有序举办。打造“五位一体”巡逻防控机制,创新研发投用人工智能视频巡逻等新技术、新装备,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不断提高。
突出“治”的化解力。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矛盾风险化解率达97.5%。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78个街道综治中心、11个区级综治中心“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目标,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加强网格员、楼栋长等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发展壮大40余万名群防群治力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牢牢把握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动力源泉,着力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善于运用改革创新破解制约政法工作高质量的深层次障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系统化、全流程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深圳样板”。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全国首个《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全国首家全口径、系统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在全国首家实行证券期货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首创“支持诉讼+示范判决+联合调解”机制。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深圳市行政案件实现100%集中管辖。
深化政法智能化改革。率先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建设,在全国首创《政法机关案件电子卷宗技术规范》《政法大数据字典》等标准规范。深圳法院建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实现办案全流程AI赋能,形成引领时代的司法审判新模式。检察机关构建数字化现代化检察工作新格局,公安机关健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深化政法公共服务改革。率先推行“优化诉讼前端”改革,深圳法院成立全国首个群众诉求服务处,全面建立“一站通办”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15项服务“一次办好”,99%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检察机关成立12309电话服务中心,群众诉求及时响应率达97%。公安机关建立“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工作机制,24小时轮班运作,及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在全国首创“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出“高精尖缺”人才落户“秒批”、外籍人才签证专人办等定制化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822个,建立“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40家,近三年平均每年为5万余名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站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的新起点回望,深圳以“敢为天下先”的磅礴气魄,闯出了一条从边陲小镇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崛起之路,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而深圳政法工作的每一次跨越,正是深圳奇迹的生动实践与精彩缩影。我们将坚持法治先行、护航发展,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法治深圳,为续写“中国之治”新篇章贡献深圳政法力量!
来源:深圳特区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