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8日讯8月28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市教育局专场。邀请滨州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燕,滨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宗民,滨州市教育局人事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8日讯8月28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亮进度”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滨州市教育局专场。邀请滨州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燕,滨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宗民,滨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科长李娜,滨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马小川,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朱雷,围绕质量提升、职教动能、强师优教等方面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小川介绍,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判滨州市幼儿园托班开设条件,并从资源整合、标准制定、部门协同等方面明确工作路径,形成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推进幼儿园托班服务能力建设。2月份以来,滨州市教育局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并多次与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积极对接,5月21日,滨州市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相关举措。
关于开设托班的基本条件。在满足片区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幼儿园,且具备为2-3岁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师资资源,可以开设托班,并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关于开设托班登记备案程序。按照滨卫人口家庭函〔2024〕2号相关要求,开设招收2-3岁幼儿托班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当在经营(业务)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项目并及时备案。
关于开设托班的教学与保育管理。托班班级幼儿与保育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托班用房、户外环境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备,科学制定一日生活安排,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形成稳定的生活秩序。
关于开设托班的财政与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一并纳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范围。
在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下,滨州市还有以下创新点:目标设定更具体。在省级措施的基础要求之上,对环境、设施配备、日常管理、保教原则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监管机制更细化。提出完善监督的机制,并建立健全保教质量评价体系。责任落实更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幼儿园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持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截至目前,滨州市共有注册幼儿园544所(公办园329所,民办园215所),其中已开设托班的幼儿园242所,占比44.5%,提供托位7091个(公办4661个,民办2430个),实际在园婴幼儿1394名,托位利用率为19.66%。
下一步,滨州市教育局将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快完善幼儿园开设托班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托育服务水平,让更多家庭享受到质量有保障、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真正实现幼有所托、幼有善育。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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