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网红”用父亲身份号直播,赚得百万该归谁?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28 20:06 1

摘要:兴化于某是一名小有名气的“网红”,在某短视频平台的直播为他带来了可观的收益。然而,于某因未能偿还朋友小杨的借款,被诉至法院后,于某也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杨遂向兴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化于某直播收益百万余元

可实际注册人是他的父亲

这笔钱到底归谁?

兴化于某是一名小有名气的“网红”,在某短视频平台的直播为他带来了可观的收益。然而,于某因未能偿还朋友小杨的借款,被诉至法院后,于某也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杨遂向兴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虽然于某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但其借用他父亲身份证注册并长期经营的直播账号内却有160余万元收益。

那这笔收益能否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呢?

数年前,于某使用其父亲老于的身份证在某短视频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直播,投入了大量时间与精力,通过持续更新内容、与粉丝互动,现在账号内有160余万元的收益。

根据直播平台规则,直播账号的所有权人为直播平台,账号本身的使用权属于原始注册人。那么,儿子借用爸爸身份证注册账号并直播,赚得百万打赏,这笔直播收益到底归爸爸,还是儿子?

兴化法院认为,虽案涉直播账号以父亲老于名义注册,但儿子于某作为实际运营者,通过持续投入个人劳动进行内容创作和粉丝维护,显著提升了账号影响力及与之相关的财产性收益。该账号所产生的粉丝关注量、用户打赏及直播收入等无形财产权益,主要来源于用户对于某本人直播内容与劳动成果的认可,具有较强的劳动属性和人身依附性。

最终,法院认定于某是账号财产性权益的实际主体,相关收益应归其所有,并可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最终,兴化法院依法对该账号内160余万元收益予以扣划,发还申请执行人小杨。

▍文章来源:微泰州、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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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名侦探柯柯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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