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0万!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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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鼓励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科发〔2025〕1号),现征集2025年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后补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鼓励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通科发〔2025〕1号),现征集2025年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后补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8日至9月29日

02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营业务为医药健康领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等方向。重点关注研发实力较强、人员结构稳定、资金保障有力、在京扎根发展的企业。

2.申报单位需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

3.申报单位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申报单位应符合北京市科技信用管理要求,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申报单位申报的同一项目和同一事项不进行重复支持;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省部级或国家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03

申报方向与内容

(一)支持创新产品研发

方向1.支持创新药研发。对取得第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临床批件的,依据完成临床前研究、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不同阶段,最高支持3000万元,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对首次取得新药药品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并进行产业化的创新药,每个批件(许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并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证的创新药,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亿元。

方向2.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对取得第2类化学药、2类生物制品(不含体外诊断试剂)和2类中药的,依据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不同阶段,最高支持1000万元,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对首次取得新药药品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并进行产业化的改良型新药,每个批件(许可)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00万元。

方向3.鼓励仿制药研发。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最高支持100万元。对首次取得新药药品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并进行产业化的仿制药,每个批件(许可)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方向4.支持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对首次取得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药品注册批件的,最高支持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方向5.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最高支持500万元,对于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的,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首次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智能/应急审批医疗器械,最高支持200万元。对进入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的医疗器械产品,再给予首台(套)认定合同交易金额的最高30%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二)推动企业跃迁发展

方向6.支持企业参加集中带量采购。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家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于在区内产业化的中标药品、医疗器械,根据年度实际销售总金额的最高1%给予支持,单个品种最高支持200万元,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方向7.支持企业License-in交易。支持医药健康企业通过License-in等方式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到本土产业化,产品上市后,单个品种最高支持100万元。

方向8.支持企业License-out交易。支持医药健康企业通过License-out等方式与跨国医药企业开展合作,根据授权方两年内实际所获协议收入的最高1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最高支持1000万元。

(三)支持专业资质认证

方向9.支持国家级资质认证。对首次取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认证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首次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的企业或机构,根据项目单位实际购买设备金额的最高20%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主体累计最高支持1000万元。

方向10.支持药械产品出海。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等权威机构认证并在国际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400万元。

方向11.支持国际化资质认证。对首次获得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世界卫生组织(WHO)、亚太地区伦理委员会(FERCAP/SIDCER)等认证的企业或机构,根据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最高20%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四)强化医产协同赋能

方向12.加强临床试验服务。对区内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每年为医药健康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达到10项(含)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200万元支持,给予参与单位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于牵头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按政策兑现年度内实际服务收入的最高10%给予支持。单个医疗机构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方向13.鼓励开展医疗科研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发挥研究型病房、生物样本库、临床数据库、影像材料库、大型影像设备、大型试验设备等医疗资源功效为医药健康企业提供科研服务,根据服务成效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五)支持交叉融合发展

方向14.支持医智融合。支持企业使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大模型等技术赋能新药研发、辅助诊疗、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场景创新及商业化应用示范。经认定的项目,按照项目新增投资额的最高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方向15.支持医工融合。支持医工交叉结合项目,包括手术机器人、可吸收溶解生物材料、3D打印与仿生、再生、创生组织修复的生物医用材料等。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六)强化专业服务支撑

方向16.支持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集聚。支持引育和建设一批合同研发组织(CR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SMO)、合同生产组织(C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合同销售组织(CSO)、动物实验平台、临床试验数据服务平台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服务金额(服务合同必须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最高20%给予支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七)强化专业服务支撑

方向17.支持举办高水平产业活动。支持举办与医药健康产业细分领域紧密相关的学术论坛、创新大赛等不同形式的品牌活动,对主办方和承办方,根据活动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按照实际投入的最高50%给予支持。

附件1:2025年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后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项目申报表

附件3:已投入资金汇总表

附件4:已收入资金汇总表

附件5:申报承诺书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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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成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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