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行骗!攀枝花一男子被判刑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28 16:14 1

摘要:“我是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警察,能帮你撤销违章还能免拘留……” 如此荒谬的谎言,竟有人信以为真?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中,被告人邓进多次假冒警察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或服务,最终因触犯法律被严惩。这起案件不仅撕开了“假警”的伪装,更敲响

导语

“我是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警察,能帮你撤销违章还能免拘留……” 如此荒谬的谎言,竟有人信以为真?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中,被告人邓进多次假冒警察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或服务,最终因触犯法律被严惩。这起案件不仅撕开了“假警”的伪装,更敲响了捍卫法治权威的警钟。

2024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邓进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东区多地,冒充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以“帮助撤销交通违章”“低价购买扣押电瓶车”“介绍保洁工作”“微信兑换现金”等为由,多次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及服务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

犯罪行为一

2024年7月19日,以可以帮助撤销交通违章且免于拘留处罚为由,骗取胡辉人民币1900元,后逃离,并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犯罪行为二

2024年7月31日,以微信兑换现金为由,骗取崔美人民币900元,后逃离,并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犯罪行为三

2024年8月12日,以帮助低价购买交警大队扣押的电瓶车为由,骗取孙良人民币850元,后逃离,并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犯罪行为四

2024年8月22日,以打包菜品给朋友吃为由,骗取杨祥价值人民币100元的3个菜品,后逃离,并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犯罪行为五

2024年8月25日,以可以帮助介绍交警大队保洁工作为由,骗取杨荣价格人民币136元的洗脸服务,后逃离,并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犯罪行为六

2024年8月26日,以可以帮助介绍交警大队保洁工作为由,骗取杨红人民币1100元,后逃离,并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视频监控画面

庭审中,邓进对部分事实提出辩解,称其在被害人杨祥处就餐系因曾为其直播打赏,自认为吃两三个菜没关系,在杨荣处洗脸系“以为被邀请免费体验”。法院经核查相关证据后认定,二被害人事后均通过多种方式联系邓进要求支付费用,而邓进为逃避债务,将二被害人全部拉黑,其辩解与常理常情常识不符,不予采信。

针对邓进辩称的,其只向被害人胡辉索要了600元,被害人胡辉主动塞了1900元的意见,有被告人邓进的供述、被害人胡辉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但该辩护意见不影响其对被害人胡辉进行招摇撞骗金额的认定。

法院另查明,邓进曾于202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2年6月刑满释放。此次再度作案,系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已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执法记录仪拍摄画面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进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和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属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累犯亦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邓进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二、责令被告人邓进退赔被害人胡辉的损失人民币1900元、崔美的损失人民币900元、孙良的损失人民币850元、杨祥的损失人民币100元、杨荣的损失人民币136元、杨红的损失人民币300元。

人民警察形象神圣不可侵犯,冒充民警行骗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严重破坏社会信任基础。广大群众如遇此类情况,应保持警惕、及时核实、立即报警,共同捍卫法治社会的清朗秩序。(本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来源:攀枝花政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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