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年十一月十二号,钱女士在某直播平台刷到了一家瑜伽店正在做活动,推出了七千七百七十七元购买二十次私教课的活动。钱女士下单后在线下门店进行了核销,但没有正式上课。等到二零二四年八月,钱女士准备上课时,这家瑜伽店在南京的所有线下门店全都倒闭了。钱女士起诉到法院,要
t:直播间团购私教课线下店关门找谁退款?
三年十一月十二号,钱女士在某直播平台刷到了一家瑜伽店正在做活动,推出了七千七百七十七元购买二十次私教课的活动。钱女士下单后在线下门店进行了核销,但没有正式上课。等到二零二四年八月,钱女士准备上课时,这家瑜伽店在南京的所有线下门店全都倒闭了。钱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全部预付款。
经过审理发现这家瑜伽店的经营主体比较复杂,钱某核销的这家店的名称与收款方的名称不一样。为了有效确定商家的主体,法院向某直播平台发函,确认了直播间订单的实际结算账户的主体,确认为某文体公司,进而认定钱某和该文体公司成立了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收款的文体公司没有依约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而且关闭了所有门店,应当向消费者退还预付款。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钱女士的诉讼请求。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要保留当时的支付流水或者当时的电子凭证,并且可以及时的向直播平台询问收款账户是谁。平台负有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也需要向消费者披露真实的信息,便于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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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名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