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信息(一)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20 11:28 3

摘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家成对城中区委政法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命案防降工作手册》批示要求,为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家成对城中区委政法委《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命案防降工作手册》批示要求,为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事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活动,推动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和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实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前、处置在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岁末年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本期内容】

◆ 湟中区 用心调解止纠纷 真情致谢送锦旗

◆ 大通县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大调解

◆ 湟源县 以“三全”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用心调解止纠纷 真情致谢送锦旗

“经过你们的努力,我‘追了’几年的债,终于要到了,太感谢你们了!”1月21日上午,一名当事人将写有“高效办事,便捷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湟中区田家寨司法所,诚挚的表达了对司法所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感谢之情。

当事人任某与张某达成了一起买卖合同,但因后续安装问题,张某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却迟迟不予支付,当事人任某多次索要,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2024年张某因突发疾病去世,任某的货款却未结清,在此情况下,任某与张某妻子李某取得联系,但因种种原因,双方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无奈之下,任某向田家寨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此事后,及时联系李某,经过多次反复的沟通,李某同意调解解决。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实,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摆事实、讲法理,数次“背靠背”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协议履行到位,这起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纸调解协议的背后是“法理情”的融合,案子虽小却关联着每一个当事人的生活,把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纠纷处理到位,是司法所践行为民服务工作理念的有效见证。这面锦旗不仅代表着群众对人民调解员的感激信任,也是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肯定与认可,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期许和鞭策。下一步,湟中区各司法所将继续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大调解

为深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大通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原则,要求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苗头、防范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县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基层力量资源,梳理存量矛盾,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分层分类推进化解。做实“大调解”,定纷止争促和谐,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抓好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邻里纠纷、突发性纠纷的排查化解和预警预防,做到排查风险全覆盖、情况掌握无盲区、信息上报无延迟,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大通县司法局将立足工作实际,整合优化各方调解资源,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多措并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不断夯实平安大通建设的基石。

以“三全”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春节临近,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扎实推进平安湟源建设,湟源县司法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纠纷多发节点、多发领域为重点,紧盯婚恋家庭、劳资、邻里等易发矛盾纠纷,通过全方位排查、全链条化解、全过程宣传等措施,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全县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全方位摸底排查,做到隐患“心中有数”,紧盯重大节日、假日,坚持维稳工作信息每日报送,常态化落实“排查调处+日报周报+值班备勤+检查督导+分析研判”5项制度,坚持“普遍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力量,重点围绕婚姻家庭、拆迁安置、讨薪讨债等领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掌握矛盾易发点和难点,逐一建立台账,实时分析研判,人民调解力量主动参与。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94次,预防矛盾纠纷11件。

全链条调处化解,做到纠纷“有序清零”,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主观能动性,灵活采取上门调处、上门化解、多方商议等调解手段,做到“主动排查、主动解决”。根据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对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到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稳控在一线,化解在基层。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调处矛盾纠纷214件,涉及金额167.06万元,化解率100%。

全过程普法宣传,做到政策“入心见行”,坚持把法治宣传贯穿矛盾纠纷处理全过程,结合普法强基提质专项行动,深化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坚持“调前先普”“边调边普”原则,聚焦普法矩阵建设,努力打造“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模式,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调解全过程,通过调解案件普及法律知识,让当事人“以身”实践法律、法规的运用,实现纠纷调解普法率100%,做到“案结事了、人服气顺”,避免矛盾“卷土重来”,真正达到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效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3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

来源:西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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