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工作需要,象州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4名,有关事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象州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书记员2名(工作强度大,具有一定危险性,适合男性)。负责审判事务性工作,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岗位二:行政人员1名。负责党务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岗位三:辅警(女)1名。负责维护审判执行秩序和法院安全保障工作。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准确录入60字/分钟以上。
2.行政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辅警(女):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身高155cm以上;持有C1以上驾驶证;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军烈属子女、公安和法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择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如因故意隐瞒以下情形被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6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象州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政治部515室。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或彩色打印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证书(如驾驶证、有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由法院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播放一段 5-10 分钟的中文语音,应聘人员在计算机上用Word 文档对语音内容进行速录,录音播放结束后有2-3分钟时间修改文本。正确率60%以上为合格。
2.行政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考题,主要考察语言应用和写作能力。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照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根据考试和面试情况确认拟聘用人选。由法院工作人员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设置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
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法院工作。薪资待遇:2980元/月,按国家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地址:象州县温泉大道395号
联系方式: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2-4352010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
象州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小月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