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事可以提高人命价格吗?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26 14:15 1

摘要:一名企业员工,骑电动车上班并载人逆行,与小车碰撞不幸双双身亡。家属在获得企业提供的用工合同,保险单据,获得肇事者赔偿,车辆事故责任认定的第三者赔偿,工伤认定赔偿,以及企业为员工购买的额外保险,合计若干个七位数理赔后,反过来要求企业必须支付“人道主义补偿”200

泓睿达原创383,本文4600字。

人命值多少钱?

一名企业员工,骑电动车上班并载人逆行,与小车碰撞不幸双双身亡。家属在获得企业提供的用工合同,保险单据,获得肇事者赔偿,车辆事故责任认定的第三者赔偿,工伤认定赔偿,以及企业为员工购买的额外保险,合计若干个七位数理赔后,反过来要求企业必须支付“人道主义补偿”200万元。

“不然就抬尸,召集村里人来企业闹。”

我们在调解中给出以下三条理由:第一,人命无价,如果家属一定要定价,企业为员工购买健全的保险,才有了身故理赔金,而不能一要再要,见谁都咬一口。第二,人命无价,但责任分配要过罚相当,企业在事故中并无过错,不能以人道主义之名行道德绑架之实。第三,人命无价,喊着抬尸上门、横幅上街、视频上网,不仅在向企业开价,也在向政府开价。抬不抬得出来?法律容不容忍要挟?舆论炒不炒作得起?要掂量清楚。

最后,企业通过工会筹款若干,家属息诉罢访。

近年来,各地交通亡人,下班宿舍猝死,火灾亡人,及感情家庭矛盾和学习压力自杀事件屡见不鲜,虽是自身或意外导致,但因发生在特定场合,双方存在特定关系,导致家属不问对错,对特定关系人(比如企业方,出租屋房东,学校方)提出高额索赔,并通过闹事向政府施压。出现“法律无责,道义有责”的奇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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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没错也要赔,不给钱就闹的行为,我结合实践,从家属角度总结了几方面规律。

第一,心态演变五阶段

亲人死亡后,家属从一开始的难以接受、伤心欲绝,到接受现实、寻求真相,再到着眼生者,保障未来的转变,其行为可分为寻找疑点、形成阵营、升级对立、爆发冲突、相持达成五个阶段,相应政府的处置也包括调查事实,弱化阵营,区分责任,应对冲突,引导化解五个阶段。

我特别理解家属失去家庭支柱,需要一个真相,及为生者争取最大保障的淳朴想法。并不是所有亡人事件都会演变为突发性群体事件,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一般包括外部力量介入,特定关系人拒绝回应和沟通,政府介入和回应不及时,舆论持续发酵,成功动员参与等特征,需要我们在每个阶段认真研判,及时处置。

第二,主导型家属

家属的角色是有分工的。至亲因为伤心,一开始并不会考虑索赔问题,他们只是急于知道亲人去世的真相,但他们会请上有主见的亲戚朋友,这类亲属陪同的作用主要是两个,“怎么看”和“怎么办”,怎么看就是对处置事故的政府人员的解释,采信还是不采信,怎么办就是死因调查,后事处理,财产整理,责任承担这些事情上应该如何应对。这类家属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演变方向,下文统称为“主导型家属”。

第三,寻找疑点阶段

从外地赶来的家属到达医院后,就会有一些提前知情的外部人员主动联系,这些人在各处医院,殡仪馆都提前掌握了非正常死亡患者的信息。在接触到家属后,迅速提供法律咨询,后事代办服务,也是他们为家属提供了疑点思路,比如在一起出租屋火灾亡人事故后,主导型家属不是第一时间去殡仪馆看望亲人,而是随即到达火灾附近,向周边居民询问火灾细节,包括有没有及时救援,有没有车辆乱停放,有没有消防设备等。

因此,在家属到达之后的2小时内,事发地社区或部门工作人员帮助家属了解事件进展和形成判断很重要,一是安抚和关怀,二是传达真实情况,形成基本判断,三是震慑以维权为名挑事获利的外部人员,四是甄别主导型家属并建立联系。

第四,划分阵营阶段

从多个案例看,主导型家属往往会从“房东可能有责任”“政府可能有责任”两个角度树立假想对立阵营,并在后期不断筛选信息以强化这种观念。比如不满意死因调查报告,要求在报告里添加超出死因调查的其他内容,否则拒绝签字,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回答家属的质疑,要求承担家属吃住用度费用等。

在这个阶段,我们要确保对家属的密切接触和信息对称,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人办”,一起亡人事件发生,除了回应家属的各种质疑,其实还有更多的具体事要帮助家属,不能把时间都耗费在问答与回应中。实实在在的事包括:协助向房产管理、银行部门、电信运营、互联网运营商提取死者的银行账户,电子账户,手机银行等信息;协助向银行提供暂停债务偿还的申报函;联系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提供工资发放、保险购买、合同证明以及人道主义救助;组织工会、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从自身职能提供救助;联系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同类型案例供家属参考等。最大程度消除“不作为”“隐瞒真相”“偏袒”的阵营对立思想。

第五,升级对立阶段

死因调查和事故调查报告出来之后,主导型家属会正式提出诉求,无疑,这是整个事件处置中最困难的阶段——赔偿、道歉、承担开销等。

这里面有三种人计算出三种金额。第一种是家属从生者需要抚养抚育的角度计算索赔金额,第二种是被索赔人从自己能筹到多少钱的角度计算赔付金额,第三种是政府从法律法规规定和判决案例中计算金额。三方得出基本南辕北辙的数字,原因在于与交通事故有责任比例认定不同,其他类型比如火灾报告不涉及责任比例分配,甚至只提哪里着火,而不会提及是自燃还是使用不当着火。家属必然往高处索赔,而不考虑死者已经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这一基本事实。

政府在双方谈判开始,身份由事件的调查者、解答者变为主持者、调解者,必须坚持中立客观的立场。一是结合调查报告的事实提出责任分配的建议,二是结合规定和判例提出计算依据和承担比例,三是要在谈判桌之外,大量做主导型家属的和被索赔人的工作,引导双方靠拢。

这个过程中要发挥好几种人的作用。一是法律顾问,最好是法官,他们提供的判例和责任分配方案是权威性的,也最能引导双方走向和解,而不是旷日持久的诉讼和不切实际的要价。二是民间调解组织或者个人调解品牌,调解组织及其成员多由政府人员退休或辞职后担任,具有更加中立的身份。三是双方的主导型人员,很多和解并不是桌面上谈成的,公开谈容易陷入僵持,更多的是与双方主导型人员沟通,让其与自己的阵营不断达成一致,双方再在桌面上和解。四是公安部门,在谈判中往往家属扬言谈不成就要闹,公安部们要及时介入普法和警示。

第六,爆发冲突阶段

当双方经过一两轮谈判无法靠拢、差距过大时,外部力量和主导型家属往往会策划冲突升级,向政府施压,在各地案例中几乎成为标配事件、必经程序,仿佛不闹,不极限施压就不足以给人命定个好价钱。

要组织一次群体性事件,人员构成往往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家属,第二部分是在本地工作的老乡,第三部分是在老家关系熟络的亲戚朋友。第一种发挥核心作用,后两者发挥声援作用,甚至不清楚自己来的目的。

在外部力量的专业支持下,他们有着明确分工。第一梯队是老弱妇孺,老弱者负责呼号,身边壮年女性负责推搡警察,扮演开路角色;第二梯队是壮年男性负责伸展横幅标语和保护其不被收走,并高喊“还我命来”“严惩杀人凶手”等口号;第三梯队是负责录像、直播的青年群体,以镜头作为震慑的武器,随时准备捕捉警察动手的画面,然后高喊打人,引发更多不明真相群众的围观,目的就一个,人越多越好、事越大越好、画面越劲爆越好。

从对立到爆发的演变,有三方面因素很关键。一是主导型家属对身处环境的判断。案例表明本地型亡人事件因为风俗的共通性、熟人社会环境,和对政府行事风格的熟悉,容易发动。而异地亡人型事件,家属身处异地,要考虑当地政府容忍程度,本地风俗导致的社会响应程度,不容易发动。二是舆论动员程度。如果舆论已经获得社会关注,那一定会助长发动群体事件的信心。三是聚众的成本。要现场聚集施压往往先在本地找老乡、找熟人,因为动员成本低,响应者多,其次才从家乡找亲戚,找朋友,聚众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甚至误工补贴和感谢费用成本非常高,这些成本都会被家属纳入获赔金额中,如果预期获赔金额高,就会助长发动群体性事件信心,反之则抑制信心。因此,陌生人程度越高的城市,越积极主动且中立客观的政府,越专业第三方调解组织,以及越早介入并获得主导型家属信任,越有利于压降爆发几率。

能不能一次冲突都不发生?

一方面,诉讼索赔道路过于漫长,发动冲突成了家属极限施压的策略,并且他们大概率已通过咨询法律人士知悉如果按照“事故责任分担”而不是“保障未来生活”标准将获赔有限,因为死亡家属是成年人,无法全部归责于他人。另一方面,发动群体事件的机会有且仅有一次,动员大量人的成本很高,一旦闹事的主力被依法处理,后续他们没有再参与的机会。

要追求一次都不发生,需要做好更细致工作。一是在掌握可能爆发群体性事件的24小时内通过本地商协会稳控老乡,同乡老板一般会招聘老乡工作,动员老乡不要参与聚集。二是与死者家乡政府、村居取得联系,协助做好当地人员稳控,避免大规模向事发地聚集。三是提醒主导型家属,特别是对在网上发布煽动言论,动员同乡聚集,制作横幅标语的挑头人。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坚决保持客观中立,事要解决、人要处理,对过分要求不能因极限施压而妥协,对犯法的挑头人不能因人多势众而教育了事。

第七,相持达成阶段

只要爆发后家属无法占据道德和舆论制高点,极限施压不能带来明显让步,双方就会进入再谈判阶段,索赔金额明显回落。这里面的关键,是不能在道德和舆论上被占据话语权,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目的是对政府道义防线的一次突破,舆论控制权的一次抢夺,一旦无法突破,抓不到打人的把柄和争取不到舆论声援,就会马上陷入低潮。

此时,我们依然要坚持客观中立的原则,不能被带了节奏,并密切保持和主导型家属的联系,通过他们促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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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思考归纳若干处置要点:

第一,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成立善后处置专班,明确牵头人,将属地社区,调解,业务部门人员纳入。

第二,中立客观、积极主动、主次有别的原则措施贯穿始终。

第三,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安排专人与家属密切联系,传达真实情况,通报事件进展。

第四,安抚工作,保持每天一见面,一联系,识别主导型家属并不断消除误解和疑虑。

第五,安抚完成后,提出事项清单,获得家属信任。梳理家属要办理的具体事项,并且对涉及政府部门业务的安排专人帮助办理。想方设法帮助家属获得现阶段和未来生活的多元保障。

第六,调查报告完成后,组织双方开展2-3轮谈判。确保律师最好有法官介入,独立调解员介入。

第七,当谈判迟迟无法靠拢,家属扬言组织闹访进行极限施压时,24小时内组织商协会介入稳控在本地的老乡,通报当地部门稳控在家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聚集人数。

第八,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本质是大规模群体失范行为, 个体一旦身处群体之中, 匿名、感染、模仿是参与闹事的心理。大张旗鼓的拍摄取证动作,严厉的举牌和喊话警告将形成强力震慑。对煽动冲击国家机关,造谣和寻衅滋事主要人员依法处理。

第九,重归谈判后,把能满足的合理要求固化,不能满足的要求引导走司法途径。

第十,一个家庭生命的殒失由另一个家庭独立承担,是双方都不可承受之重。比如本文开头的案例,正是因为企业为员工购买了健全的保险,有效避免企业陷入天价赔付的困境。同样,对于出租屋主更要有“一失万无”的意识,公寓、自建房、用于出租的商品房业主一是要主动报备经营性房屋。二是进行科学的防火防灾改造,增加烟感报警,灭火设备。三是购买经营性房屋意外保险,保险是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四是对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和电器进行充分的提醒。五是对自建房的公共空间如电动车充电区域、走火通道堆放杂物、乱拉电线等承担起管理义务。

人命无价,持公正心,走光明道。

延伸阅读;

1.预防极端事件的另一个视角

2.罪犯无差别行凶时心里在想什么

参考资料:
1.《突发性群体事件及其演化机理分析》罗成琳,李向阳,哈尔滨工业大学
2.《小冲突如何演变为大事件——县域社会风险场演化机理与控制研究》宋劲松,夏霆,国家行政学院

来源:泓睿达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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