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资阳,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中学老师当学生面踩死猫扔进垃圾桶,引发热议,学校紧急回应,情况属实,将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资中县教体局已介入调查!
四川资阳,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中学老师当学生面踩死猫扔进垃圾桶,引发热议,学校紧急回应,情况属实,将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资中县教体局已介入调查!
此前网友反映称,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北校区)的一名主任,于2025年3月18日,当着多位学生的面将校内生活的橘猫杀害!
知情人士称,事发时间为3月18日中午12时许,这位老师专门挑在教学楼围起来的大坝子里公开杀猫,现场有很多学生,其中有很多初中生!
由于学校对于手机的管理较松,事情发生时,有不少同学拍摄了该老师杀猫的过程,并有人将内容发到了社交媒体。但目前已被学校勒令删除了。
目前,涉事学校紧急回应称“情况属实”,猫被杀起因是在学校伤人了,正研究对涉事老师做出处理!学校对此事影响到学生深感歉意,未来将会在校开设心理疏导课。
与此同时,四川省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称,正在调查此事,会尽快处理。
评论区中,有网友留言:猫伤人,家长又要找学校麻烦。教体局要为老师撑腰!他只是行使安全主任的职责,有错也只是形式上有点不妥!当猫驱不出校园的时候是不是该用武力?
老师这样做不应该,但有些事情就不是小题大作?学生看见杀猪杀羊杀鸡杀鹅用不用进行心理疏导?
马上就有热心网友反驳:太残忍了!公开变态虐杀母猫,可见师品多差!更可怕的是上演了以身作则的杀虐现场直播!学校怎么能包容这样的人为师?
此人品德败坏,不堪为范,必须下课,当地教育局不管就是包庇!某学生高中虐猫,录取大学不收,这老师虐猫,该当如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看?
一、动物保护法真的管不到"杀猫"吗?涉事老师的行为有没有违法?
首先,必须告诉大家一个基本的常识,我国目前没有全国性反虐待动物立法,所以有很多人是在呼吁立法,预防、制止乃至惩戒虐待动物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22条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发现伤病、死亡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本事件中,校猫属于长期生活在校园的"事实饲养动物",不管老师是出于教育的目的,还是出于管理的目的,直接采取暴力方式处死已超出必要限度。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像邻居家养的狗咬了人,我们也不能冲进别人家直接打死狗,而是应当通过正规防疫程序处理。
二、教师的"铁血手段"触犯了哪些红线?将要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3条关爱学生"要求,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本事件中,当众血腥处置动物的行为,相当于在课堂上播放暴力教学片——哪怕处理对象是伤人的流浪猫,这种极端方式也会对学生心理造成创伤。
所以,大家也可以看到,就像警察抓捕嫌犯时,也不会故意当着群众的面暴力执法。
三、学校紧急删帖合法吗?有没有限制以学生的言论自由!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及时制止、处理学生欺凌行为。
虽然条文未直接规定动物处置程序,但校方放任教师采用可能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方式处理问题,已涉嫌未尽教育管理职责。
因此,要求学生删除视频更可能构成证据灭失,就像交通事故后车主擅自清理现场,反而会加重责任认定。
那么,正确处理这件事情的姿势?
给学校的三条建议:
建立校园动物管理预案(如联系专业机构收容)
对涉事教师进行师德再教育(而非简单处分了事)
开设生命教育课程(不只是心理疏导)
最后,这起事件暴露的不仅是某位教师的失当,更是整个校园治理体系的漏洞。就像医生不能因为患者发烧就直接截肢,教育工作者更需要学会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
您觉得,校园流浪动物管理到底该由谁来管?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来源:爱普法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