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慈善信托 持续促进共享繁荣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8-27 13:28 2

摘要:日前,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浙江省德润公益基金会主办,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善家慈善信托服务中心承办的“股权慈善信托试点交流会”在浙江杭州举行。杭州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有关负责人到会解读试点政策,来自金融机构、信托机构及社

编者按:

日前,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浙江省德润公益基金会主办,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善家慈善信托服务中心承办的“股权慈善信托试点交流会”在浙江杭州举行。杭州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有关负责人到会解读试点政策,来自金融机构、信托机构及社会组织的70多名代表参会交流。中华慈善总会家风传承与慈善信托委员会总干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傅昌波教授出席交流会并作“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持续促进共享繁荣”主题分享。以下为主题分享内容 ——

慈善公益报(傅昌波)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应当从中国式现代化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来认识慈善事业的多重社会价值,将发展慈善信托作为实现共享繁荣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共同富裕是核心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慈善信托是平衡利益的重要工具,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抓手,更是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共治、促进共享繁荣的机制化路径,与慈善信托相关的法律规章,正是这套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近年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浙江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民政厅等10部门组成的“第三次分配工作专班”,形成“大慈善”协同机制;出台了《关于发挥慈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明确慈善信托作为第三次分配重要载体的定位;发布了《关于推动信托公司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业务的通知》,推动全省11个设区市慈善信托全覆盖,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做出了探索和示范。

杭州市作为全国唯一的慈善信托试点城市和民政部唯一的高质量发展观察点,不辱使命,砥砺奋进,勇于创新。近年来先后发布《杭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不动产慈善信托工作的通知》,率先试水不动产慈善信托;出台《关于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开展公益性捐赠的通知》,开具了全国第一张“穿透开票”慈善信托捐赠票据;率先发布《杭州市慈善信托评估指引(试行)》,提出了规范性、引导性、否决性三类指标体系,覆盖慈善信托的合规性、项目成效、社会影响力等维度;依托“慈善杭州”平台率先探索对慈善信托存续量、执行量、收益量等进行实时监管,并与相关机构及信托公司实现数据共享。

近年来,按照《杭州市高质量发展慈善信托改革试点方案(2021-2025)》的统一部署,杭州市民政、财政、税务、规资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局担当作为、联动发力,探索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全流程创新”的慈善信托创新发展模式。截至2025年上半年,杭州市以全国近1/5的备案金额和近1/6的备案数量,持续领跑全国慈善信托发展。

今年6月中旬,杭州民政局、杭州市监局与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慈善信托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自7月1日起启动全国唯一的股权慈善信托试点,这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意味着作为第三次分配主要实现方式的慈善事业与作为第一次分配重要实现载体的市场主体实现直接连接,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作为信托财产设立慈善信托,为大规模、可持续的慈善资金供给开辟了通道,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持。

杭州市即将推出的《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加快发展战略慈善、鼓励拓展慈善资源、打造善财管理高地、完善慈善信托监管体系、提升慈善信托发展动力等方面有诸多创新性举措,有助于推动慈善信托从以“增量发展为主”向“质量发展并重”转型发展,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慈善信托发展模式,促进慈善资源从“零散化、运动式筹集”向“战略性、专业化、可持续运作”转型,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经过近5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积累了庞大的社会财富和数量客观的高收入群体。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需要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进一步优化慈善制度体系,推动基层慈善创新,促进社会广泛参与。

调查表明,当前我国相关数量的高收入人士有投身慈善的意愿,同时这些有慈善意愿的高收入人士中,近80%的人对既有慈善组织不信任或信任度较低。基于“慈善+金融”的优势,慈善信托具有灵活便利、专业高效、公开透明及资产安全隔离、保值增值、长期可持续等特征,能较好地回应高收入人群投身慈善的诉求:一是确保高效透明,避免慈善资金被滥用或浪费;二是尊重捐赠意愿,支持高收入人群开展个性化慈善;三是能兼顾“远方慈善”与“身旁慈善”,助力高收入人群以慈善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四是承载优良家风,通过机制性、专业化、可持续的慈善载体,助力委托人实现百年家风传承的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基础的我国的慈善信托制度,其完善和成形,需要按照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和发展阶段的需要不断探索创新,需要研究机构、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慈善组织密切交流和充分沟通。作为智库机构和行动网络,我们期待与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省市和头部金融机构、慈善组织紧密合作,组织开展创新案例研究和年度行业交流,加快完善慈善信托制度,促进慈善信托做强做优,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善家传承和共享繁荣。

来源: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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