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同时将欠费热用户起诉至法院,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台、微信平台、报纸、法院
集宁区
丰镇市
2025-2026年度热费收取公告
现将2025-2026年度供暖期热费收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2026年度供暖期热费收取
(二)收费标准:
按照丰发改字[2024]269号文规定:
1、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4.2元/㎡·月调整为4.32元/㎡·月;
2、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行政事业单位5元/㎡·月和营业性企业及单位5.8元/㎡·月调整为5.2元/㎡·月和6元/㎡·月。
二、办理报停事宜
(一)办理报停时间:
从2025年08月01日起到2025年10月01日止。
上午8:40—11:50 下午14:40—17:40
(二)办理报停条件:
1、无历年陈欠热费;
2、具备分户控制,并且自行在阀门前断开管道;
3、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4、签订报停申请书;
5、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停并完成交费,否则,视为热用户自动放弃报停。
(三)报停交费:
按热费总额的30%交纳热费。
三、对陈欠热费用户采取的措施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同时将欠费热用户起诉至法院,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台、微信平台、报纸、法院征信系统等媒介进行公示。
2、对办理报停手续却私接热源者,我公司将按盗窃行为报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温馨提示
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向热用户收取热费,只在定点营业厅按标准收取热费,并出具我公司收费票据。
如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我公司名义收取热费,均属诈骗行为,请不要轻信任何热费打折、核减、代收等谣言。请您谨慎识别,防止上当、受骗。
五、收费地点:奥威花园北100米新丰供热收费大厅
联系电话:3581805 3581807
2025-2026供暖期,为保证供、用热双方的权益,现将供暖期采暖报停和交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2026供暖期报停相关事宜:
报停业务必须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办理,仅限当期供暖期有效,报停户原则上供暖当期不受理报停后恢复用热,特殊情况除外。
(一)办理报停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办理报停地点:
丰镇市旧城区清真寺对面供热营业大厅
(三)办理报停条件:
1、无历年陈欠热费。
2、具备分户控制,并且自行断开管道。
3、新建建筑交付使用后经过第一个采暖期试运行。
4、采取报停措施后不影响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不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
5、上年度报停私接的用户两年内不得参与报停。
(四)报停交费:
按热费总额的30%交纳热费
二、2025-2026供暖期收费相关事宜:
按照丰发改字[2024]269号文规定:
1、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4.2元/㎡·月调整为4.32元/㎡·月。
2、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行政事业单位5元/㎡·月调整为5.2元/㎡·月。
3、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营业性企业及单位5.8元/㎡·月调整为6元/㎡·月。
客服电话:0474-3181888
内蒙古丰电能源公司热网部
2025年8月14日
兴和县
关于收取2025-2026年度供热费的通告
兴和县新城区用热户:
感谢您对兴和县新城区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有计划、早安排、做好供热前期保障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乌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乌兰察布市工商价字﹝2008﹞180号文件。我公司将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收取2025-2026年度供热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规定:
1、用热户到光宇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中心大厅交费,用热户将热费交给热力公司未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一律无效,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用热户自行承担,热力公司只承认本公司的收费凭证。
2、有欠费的用热户,在交清欠费后交新费,否则一律不予供热。
3、历年未交热费者除收取所欠全部热费外,另计收每日1‰的违约金,经催收仍不交且态度恶劣者将限供或断供。
4、缴费需带上房主的身份证,交平房或车库的用热户须另带上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明。
5、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先买热后用热,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是本供热年度的缴费期,到2025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热费的用热户,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热费总额1‰的违约金。
二、收费标准:居民:4.8元/月/㎡;非居民:6.48元/月/㎡。
三、收费办法:
1、本年度缴费优惠期限及办法:2025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交费的用热户可享受每月每平米0.2元的优惠,即:居民:4.6元/月/平米;非居民:6.28元/月/平米。欠历年供热费的用户,如果今年缴费时将历年欠费一并交清者,今年可享受优惠价(历年不在优惠范围)。
2、收费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中秋节放假一天)。
3、微信搜索关注“光宇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进入业务大厅绑定用户后,可进行热费查询、交费。微信与支付宝中的生活缴费都可以进行网上交费支付。
4、新城区用热户都可以在附近的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和支行营业网点交费。
四、未办理入网手续私自接暖的,一经发现我公司将取消其用热权利,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追偿损失。
五、报停办理:
1、办理条件及办法:入网一年以上可单户控制且控制阀不在户内的,到热力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申请填写报停协议,并征得上下左右相邻用热户签字同意后再将报停户供热支管与楼道供热主管道自行断开,经我公司工作人员查验审核符合条件者,签批后交热费总额30%的基本热费。办理报停用户一年一办理,次年继续停供的重新办理,未重新办理或已申请不符合条件的用热户视为正常用热,按全费收取。
2、办理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30日,截止后因管道注水不再受理停供申请。
六、主管网注水定于2025年10月1日开始,请各用热户留人察看自家供热设施是否通水、漏水。
七、收费地点:兴和县新城区柔玄路光宇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电话:0474-7586055
特此通告
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兴和县老城区及兴永城、福瑞B区热用户:
我公司决定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收取2025—2026供热年度热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和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乌兰察布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乌发改价费监审字)[2023]292号文件、乌兰察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兴和县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乌市工商价字[2008]18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期限: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是本供热年度的交费期,2025年12月31日前无正当理由仍未交纳热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热费总额1‰的违约金。
二、收费标准:居民供热:4.8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热:6.48元/平方米/月。
三、收费办法:
1、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现金、刷卡、微信或支付宝均可)。微信搜索并关注“兴和县温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房产绑定后可进行热费查询、缴费;手机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的“生活缴费”均可进行网上缴费。
2、交费时间及优惠标准:从2025年9月1日开始交费。在2025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交费的热用户可享受每月每平米0.20元的优惠,即居民住宅供热4.6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供热6.28元/平方米/月;有历年欠费的用户,提前将历年欠费交清后,今年可享受优惠(历年欠费部分不在优惠范围)。
3、线下收费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四、报停条件:
1、具备分户独立控制条件;
2、申请报停用户无欠热费;
3、新建建筑交付使用后经过第一个采暖期试运行;
4、采取报停措施后不危害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不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
五、报停办理:
1、办理程序:到供热公司收费窗口打印和签写《报停协议》,然后用户自己负责将报停房间的供热支管与楼道供热主管道断开并严密封堵、拍照,经公司工作人员查验合格、签批后交纳热费总额30%的基础热费,缴费后本年度报停完成。
2、办理时间:从202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止。截止后因管道注水不再受理报停申请。
办理报停一年一办理,次年继续报停的需重新办理,未重新办理的视为正常用暖按100%计费。对于已报停的用户未经申请私自接通复热的,一经核查发现除恢复100%热费同时还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首次交费的热用户交费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电话号码、身份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明。
2、房屋买卖时,原房屋产权人需到我公司结清所有历年欠费;购房人应查询该房屋是否存在历年欠费。有欠费情况的,房屋买卖时双方应约定所欠费用由谁承担,避免互相推诿扯皮;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需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在无历史欠费的情况下到收费大厅办理变更。
3、申请入网的热用户到我公司按程序申请办理。未办理入网手续私自接暖的,如发现责令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收费地点:兴和县温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收费厅(老城区转角往北原兴隆社区办公楼)。
(温馨提示:拟定于2025年10月1日各小区开始陆续注水,请各热用户留意室内取暖设施。)
特此通告
兴和县温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1日
卓资县
卓资县2025-2026年度供热收费通知
附网上缴费方式
卓资山镇集中供热各热用户:
2025—2026年度采暖期即将来临,为确保供暖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将从2025年8月5日开始收取本采暖期供热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居民:4.7元/平米/月
商用:6元/平米/月
机关企事业单位:6.2元/平米/月
二、优惠政策
凡在2025年8月5日——11月5日期间交费的用户,居民热费价格为4.3元/平米·月,商用优惠5%,廉租房住户、易地搬迁户优惠40%。在11月5日后交费的用户,一律执行原收费标准,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卓资县热电联产供热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
商都县
关于收取商都县2025—2026年度供热费的通告
尊敬的商都县集中供热用户:
为做好今冬供热各项保障工作,商都县驿安热力有限公司、商都宏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商都县温宁巨弘热力有限公司将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收取2025—2026年度供热费,供热收费价格优惠期为45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根据乌市工商价字〔2009〕211号文件收费标准):
(一)居民住宅:4.9元/月·㎡;
(二)非居民住宅:6.48元/月·㎡。
二、收费办法:
(一)交费方式:现金支付、网上支付。公司不派人上门收费,不开具手写收据,以收费系统打印收据为准,请大家在缴费时一定要留意,以防受到经济损失,凡因以上原因未通过收费系统收费产生的欠费和滞纳金,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交费时间及优惠标准:9月1日至11月15日为缴费期,从2025年9月1日开始交费。在2025年9月1日—10月14日期间交费的热用户可享受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优惠(平房居民住宅用户因散热量较大、热损耗较高,故不享受优惠政策),在2025年10月14日以后交费的热用户不享受优惠,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按照《乌兰察布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11月15日以后缴费的热用户每日加收所欠供暖费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优惠期间的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住宅:4.7元/月·㎡;2.非居民住宅:6.28元/月·㎡。
(三)工作时间:城乡居民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14:30—18:00;其他收费点:上午8:30—12:00、14:30—18:00(城乡居民服务中心星期六、日及节假日休息,可收取任意换热站供热费用;一条街王爷府酒店对面邮储银行恒盛热力收费点星期日休息,国庆节不休息;其他收费点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四)停供及用热性质变更办理:为提高各收费点收费效率,收费窗口只收费不办理停供和用热性质变更业务。驿安热力和宏盛热力公司办理用热性质变更及停供的热用户,9月30日前统一到商都宏盛热力公司(水漩公园北侧斜对面)办理停供、供热性质变更业务并缴费,办理停供和用热性质变更一年一办理,办理停供业务不得同时办理用热性质变更业务。今年停供办理继续采取“办理停供手续但不停暖”的方式进行。办理停供业务时,需填写停供申请表,详细填明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电表号等信息,然后按100%缴纳热费。供暖期结束后,供热公司到电力公司查询办理停供手续用户在供热期间的用电量,如在供热期间每个月用电量不超过10度电,按无人居住处理,供热公司返还用户已缴热费总额70%,按热费总额30%的比例收取基础热费;如在供热期间,有一个月用电量超过10度电以上的,则视为有人居住(结合实地查看核实),供热公司不返还已缴热费。符合办理“完全停供”及“正常供暖、无人居住”手续的用户不享受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优惠。
新入网小区的居民房屋,第一年不予办理“完全停供”及“正常供暖、无人居住”手续,需由开发商或房屋购买人全额交费。
(五)清欠处理:往年有欠费的热用户,需交清欠费后方可交纳本年度的供热费;对拒不按时交纳或恶意拖欠热费的热用户,将通过上门催缴、行政制约、诚信曝光、司法诉讼等综合手段征缴,并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停止供热,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六)供用热协议:热力公司和热用户必须签订《供用热协议》,按约定供、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执行;供、用热双方没有签订《供用热协议》但已发生实际供、用热的,协议条款即视同为生效,须由供、用热双方严格遵守。
(七)注水打压时间:热力公司在9月15日开始陆续对各小区供热管道进行注水打压,请广大热用户家中留人注意自家供热管道的跑冒滴漏问题,否则发生漏水事故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如发现有漏水现象,请及时联系物业或热力公司。
(八)私自接暖、私自放水窃热:如热用户私自接暖或私自放供热管道热用水,将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一经发现,将由司法部门介入,同时热力公司将通过诚信曝光、司法诉讼等途径依法向热用户收取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及赔偿金。
(一)商都县宏盛热力有限公司:
宏盛热力服务大厅地址:水漩公园北侧
咨询电话:0474-6919977
维修人员:王 富 13947406127
(二)商都县驿安热力有限公司:
1.城乡居民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南排6-7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2.原南明热力服务大厅地址:红旗北街万福花园西门对面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李向阳 15848456135
3.恒盛热力服务大厅搬迁至邮政银行地址:一条街王爷府酒店对面(平时星期日不能收费,国庆假期照常收费)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王庆奎 18347458108
4.原紫瑞热力服务大厅地址:金阳光小区西路北侧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朱生明 15847467099
5.原华泰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商都县交警大队南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尹小军 15849454623
6.原宏宁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农林巷春明小学十字路口南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蔡 军 13121742129
7.原欣安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府右街都膳斋饭店南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杨 秀 15947579296
8.原聚源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北廉租小区北大门南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任 彪 15049990101
9.原华都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商都县公安局东侧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杨永辉 15247440032
10.原旭恒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商都县汽车站南侧
咨询电话:0474-6995030
维修人员:邵 有 13009531895
(三)商都县温宁巨弘热力有限公司:
1.温宁巨弘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巨弘华府南门西侧
维修人员:韩旭军 15164720358
2.温宁巨弘热力服务大厅地址:原远达热力收费大厅
维修人员:王 月 15164730750
商都县驿安热力有限公司收费负责人:
李经理 0474-6995030;
维修负责人:刘经理0474-6691543
商都县温宁巨弘热力有限公司收费负责人:
王经理 0474-4829898;
维修负责人:韩经理15164720358
特此通知
商都县驿安热力有限公司
商都县宏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商都县温宁巨弘热力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来源:奔腾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