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司法为民办案手记(系列)|牧民不会写字竟涉网络侵权案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3-19 14:58 1

摘要:老柴是一名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淳朴牧民,却涉及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2021年8月,他在百度平台上注册了一个百家号,而后利用此账号在网络上发表侵权文章,侵犯了某知名女星的名誉权,判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350

2024年10月23日,检察官王烁在莲花池公园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张一阳 摄)

网络社会,每个公民都是网民,涉网络的民事、行政案件与百姓息息相关,不管有意无意,每个人都有可能牵涉其中。

老柴是一名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淳朴牧民,却涉及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2021年8月,他在百度平台上注册了一个百家号,而后利用此账号在网络上发表侵权文章,侵犯了某知名女星的名誉权,判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35000元。

2023年7月,我们收到老柴的监督申请书。老柴在监督申请书中写道:“我冤啊,我是蒙古族人,也是老老实实的牧民,汉语不好,监督申请书都是儿子代写的,怎么可能发表那么多篇传播明星八卦的文章,怎么会和这名知名女星产生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呢?请检察院给我做主啊!”

收到这份言辞恳切的监督申请书后,我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初步核查工作。首先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受理有困难,《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但不可归责于其自身原因的除外,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老柴的案子一审是缺席判决,老柴从未出现,判了之后直接生效,无人上诉,也未向法院申请再审。我们和老柴取得联系后,询问老柴和其儿子小柴为什么不申请再审。他们说:“从头到尾都没相信过这个案子是真的,一直都以为是电信诈骗,我老老实实一牧民,上网都很少,更别说在网上发表文章骂明星了。”但仅凭老柴的说法,我们难以认定是否归责于其自身原因,这时老柴说:“一开始收到判决,我拿着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问了一下,他们也跟我说这是假的。”于是我们和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督查法制大队民警电话询问,得知老柴收到判决书后,受限于年龄及自身认知水平,无法判断判决书真伪,确实积极向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督查法制大队及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新区派出所进行求证,当地公安机关基于老柴的叙述情形给予答复,老柴由此断定此案的判决书为伪造、此事件为电信诈骗行为,故未提起上诉、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于是,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不可归责于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情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本着救济当事人权利的原则,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此案予以受理。

受理之后,面临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调查核实难。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争议较大,案结难以事了,我们办案组秉承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对案件事实进行细致审查、抽丝剥茧,逐步了解案件真相:我们向百度公司调取这个账号所有文章的发文IP,向腾讯公司调取老柴的微信支付记录,将其微信支付记录与其提供的微信支付截图进行对比,而后将老柴在发文时间前后的IP进行对比,发现确实不止一个地方。但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发文人不是老柴,那注册人呢?为什么原审判决中显示注册IP是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于是我们向百度公司调取了此账号的详细注册信息,百度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注册时的人脸识别照片,我拿着照片问小柴,小柴跟我说:“这个人脸识别照片确实是他的父亲老柴,那为什么出现注册IP和发文IP不一致的情形呢?”为了查明真相,我们决定去内蒙古、下牧区,实地走访当事人,还原案件真相。到达之后,我们对老柴一家及相关证人进行了询问,这时老柴的爱人告诉我们,她想起来曾在网上看到有刷单的信息,只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而后按照刷单人员的提示输入验证码,进行人脸识别,就能得到30元的报酬。“这就是注册账号吗?”我无奈地点了点头。她说:“但是注册之后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账号啊。”我们询问她:“那你知道谁用的这个账号吗?”她说:“我也不知道,注册之后,就完全把账号交出去了。”经审查,这个账号发表了400多篇跟明星八卦相关的文章,俨然是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在运营,但已经两年多没有更新,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很难查实实际发文人是谁,这样,老柴作为注册人确实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审判决没有问题,于是我们决定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案子查清楚了,随之而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释法说理。在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老柴一度无法接受,甚至破口大骂,一直坚信:“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为什么要去承担责任,让我赔钱?”我们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同时应该把定分止争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于是,我对老柴多次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同时从家人入手,通过他们去说服老柴,而后我们采取了远程视频听证的方式,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向申请人呈现调查核实的全部情况,还邀请经验丰富的群众和民法领域专家教授对老柴进行说服,最后老柴及其家属认可了基本案件事实,接受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还主动请求我帮助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尽快执行法院判决,过个好年。那天,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执行法官给我发信息说,目前此案件已执行完毕,感谢检察同仁的细致工作,这个案子才算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老柴的案件办理是我们部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民行检察工作需要一双准确识别法律关系的火眼金睛、一颗公正为民的赤诚之心、一腔饱含司法温度的热血柔肠,我们民行检察人以“检护民生”为抓手,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履职的民生“温度”,也正是因为有每个民行检察人认真办理案件,有千万民行检察人坚守初心,我们才能立志将检护民生落到实处,把人民至上扎根心间。(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王烁)

来源:人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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