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舌”女主播隔空谩骂招致牢狱之灾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27 06:36 1

摘要:陈某系抖音平台主播,因“粉丝”取消对其关注,转而给其他主播刷礼物而心生不满,为了宣泄个人情绪,陈某通过多个抖音账号陆续发布数百条短视频,多次对昔日“粉丝”和其他主播进行谩骂,相关辱骂视频总浏览量达290万余次、点赞量2万余次、评论量1800余条、收藏量2500

只因粉丝赏他人

主播狭肠妒火焚

连发视频数百条

污言秽语泄愤嗔

网络岂是法外地

毒舌带刃亦伤身

铁拷加身方知悔

回首已是戴罪人

基本案情

陈某系抖音平台主播,因“粉丝”取消对其关注,转而给其他主播刷礼物而心生不满,为了宣泄个人情绪,陈某通过多个抖音账号陆续发布数百条短视频,多次对昔日“粉丝”和其他主播进行谩骂,相关辱骂视频总浏览量达290万余次、点赞量2万余次、评论量1800余条、收藏量2500余次,其中单个辱骂视频最高浏览量16.2万次、获赞475次、评论73条、收藏231次,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发泄情绪,多次借故生非,利用信息网络平台随意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陈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一、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二、没收作案工具手机四部,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兴起,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在为人们提供获取信息、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等便利条件的同时,也逐渐成为个别不法分子散布网络谣言、传播有害信息、实施网络暴力、发泄极端情绪的重要窗口,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

为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规范广大网民依法、文明、规范上网,国家相继出台《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网信、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持续开展净化网络空间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中,陈某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社会公德,仅因其“粉丝”取消对其关注给其他主播打赏,便心生怨愤,继而借故生非,在抖音平台发布数百条视频肆意辱骂他人,社会影响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定罪处罚。

网络虽系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所有网络行为均受现实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呼吁广大网友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网络乱象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共同守护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第一款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供 稿:镇平县法院蒋欣利

责任编辑:李鑫源、姚 红

编 辑:贾共鑫

来源:木易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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