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审实录:男方喊 “我没穿衣服签的字”!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26 18:11 1

摘要:作为执业十余年的离婚律师,我经历过无数场庭审,见过形形色色的离婚理由和法庭辩解,但上周那场官司,还是让我在走出法庭后久久难以平静。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可被告林某在庭上的那番陈述,连一向沉稳的法官都沉默良久,书记员也忍不住抬头多看了他几眼。

作为执业十余年的离婚律师,我经历过无数场庭审,见过形形色色的离婚理由和法庭辩解,但上周那场官司,还是让我在走出法庭后久久难以平静。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可被告林某在庭上的那番陈述,连一向沉稳的法官都沉默良久,书记员也忍不住抬头多看了他几眼。

我的当事人陈姐与林某结婚十二年,育有两个孩子。三年前,陈姐发现丈夫出轨,证据确凿。面对铁证,林某当场痛哭流涕,恳求原谅,声称只是一时糊涂,不愿家庭破碎。陈姐心软,却也不愿白白承受背叛之痛。我们商量后,拟定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家中三套房产——两套婚后购置,一套林某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以及两辆车、存款和陈姐的陪嫁黄金珠宝,全部归陈姐个人所有。若林某再次出轨,离婚时自愿净身出户,并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协议签署时,我特别叮嘱陈姐要确保林某在清醒、自愿的状态下签字,最好有见证或录像,避免日后争议。然而我没想到,她竟选择了最危险的方式——在捉奸现场逼迫签字。今年年初,林某再次出轨,甚至与第三者同居。陈姐收集证据后提起离婚诉讼。开庭时,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争议焦点集中在那份婚内财产协议上。

当法官询问林某是否认可协议真实性时,他竟当庭翻脸,承认签字属实,却声称是被胁迫所签。法官追问缘由,林某情绪激动地站起来,指着陈姐说:“她在酒店捉奸时,带着人冲进来,我和第三者还没穿衣服,她就说要把我们衣服扔下楼,让我们光着身子出去捡!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签吗?这是赤裸裸的胁迫!”他越说越激动,甚至用“钓鱼执法”来形容陈姐的行为,称自己“脸面尽失,精神崩溃”。

我坐在旁听席旁,几乎失笑。法官也忍不住敲槌制止,随后冷静反问:“酒店是你开的?第三者是你带来的?你违法在先,却把责任推给对方?”我随即补充,陈姐并未实施暴力或传播隐私,所谓“扔衣服”只是口头威胁,酒店有浴袍,完全可保障基本尊严,远未达到法律意义上的胁迫程度。林某最终无言以对。

庭后,陈姐坦言当时只图一时痛快,想让他当场认错。我虽理解她的心情,但仍提醒她,法律讲证据与程序,再有理的事,若操作不当,也可能留下隐患。幸好这次法官明察秋毫,林某的荒唐辩解难获支持。但并非每个案件都能如此幸运。

这件事让我更加坚信,面对婚姻中的过错,情绪宣泄不如理性应对。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才是最稳妥的出路。法律从不偏袒情绪,但永远保护权利。只要我们依规行事,公道终会到来。

来源:胖嘟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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