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四型检察官”矩阵 展现检察履职新担当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8-26 15:19 2

摘要:近年来,广东省阳山县检察院纵深探索“四型检察官”(绿美型、护民型、桥梁型、合作型)工作品牌建设,促使检察官以专业化监督、智能化赋能、精准化履职,将法律监督职责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近年来,广东省阳山县检察院纵深探索“四型检察官”(绿美型、护民型、桥梁型、合作型)工作品牌建设,促使检察官以专业化监督、智能化赋能、精准化履职,将法律监督职责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绿美型”检察官

织密生态防护网

阳山县检察院构建“巡查—监督—治理”一体化机制,织密生态防护网。该院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采用“无人机航拍+实地走访”模式,发现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线索,经调查核实,依法立案后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立案查处6件,教育整改14人,派发倡议书3000份。

针对白色污染整治,该院经调查锁定34家违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餐饮单位,发出磋商函推动整改。经整改,涉案餐饮部门已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替换成符合标准的环保吸管,减少塑料制品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护民型”检察官

筑牢司法为民民生防线

阳山县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精准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在农民工欠薪维权领域,开辟民事支持起诉“绿色通道”,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举措,帮助39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2.8万元。针对冒名婚姻登记发现难等问题,该院运用人像识别、婚姻登记信息比对等手段,查实2件错误婚姻登记案件,以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婚姻登记,帮助当事人彻底摆脱“婚姻枷锁”。

“桥梁型”检察官

打通行刑反向衔接堵点

阳山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行刑反向衔接沟通协调机制,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间架起“贯通桥”。在办理黄某涉嫌非法采矿案中,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认定,黄某认罪认罚且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黄某存在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经与水利部门充分沟通后向其制发检察意见,推动对黄某作出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68万元的行政处罚,有效避免“不刑不罚”情形出现。

“合作型”检察官

提升民众幸福指数

阳山县检察院强化“合作强检”,一方面,深化与县政务数据局的合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信息共享平台,拓宽法律监督视野。针对平台中频繁出现的公共场所健身设施损坏投诉,检察官调取热线工单数据,运用科技手段精准定位问题区域,依法锁定监管主体,最终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督促行政机关对34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进行拆除、修复或替换。

另一方面,加强跨区域协作。今年3月,该院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签订《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意见》,进一步拓展协作范围,在跨区域信息共享、多元救助等多方面探索建立合作机制,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协作共赢守护社会和谐。

来源:安徽淮南田家庵检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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