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梅县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能动履职,融合各方力量,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梅县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能动履职,融合各方力量,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精准帮教
唤醒“迷途”少年
“检察官阿姨,我考上高中了!谢谢你们!”这是今年暑假帮教对象小天(化名)给检察官带来的好消息。此前,为全面了解导致小天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梅县区检察院采用“检察官+社工”模式,通过询问监护人、走访家庭、开展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小天的成长生活轨迹。在充分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后,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梅县区举办爱心妈妈业务培训班,帮助爱心妈妈更好地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对小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承办检察官与司法社工通过研究确定小天身上的“矫治点”,为其量身定制帮教方案,签订帮教协议,联合学校、家长通过“一对一”谈心、电话随访及组织参加公益服务、法治教育、学业指导、感恩教育等活动实现精准帮教,不断提升小天的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学校。在帮教过程中,小天的法治观念、择友观、自我控制能力等明显提高,顺利考入心仪高中。
这是梅县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缩影。“附条件不起诉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通过精准帮教让迷途少年重新走上正轨,真正‘向阳而生’。”梅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罪错未成年人,要全面调查,准确区分情形,做到宽容而不纵容;对于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要依法从宽,做实教育矫治工作;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要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为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梅县区检察院近期联合区司法局集中开展“法治教育+谈心谈话”活动,结合社区矫正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围绕相关法律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正视自身问题,积极加强教育改造,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详细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风险。
今后,梅县区检察院将与时俱进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精准帮教传递法治温度,以法治阳光照亮“迷途”少年回归路。
围屋家访
传递司法温情
“阿妹,读书要专心,一字值千金……”在松口镇,一支由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及“爱心妈妈团队”成员等组成的家访队伍,带着深切的关爱开展“围屋家访”活动,与孩子们及其家庭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其间,检察官详细询问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情况,深入了解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心理需求,并用耳熟能详的客家谚语鼓励他们勤奋学习。
梅县区检察院开展“围屋家访”活动,与孩子们及其家庭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
针对部分家庭存在监护缺失、隔代教育、教育不当等问题,检察官耐心地向家长们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家庭监护的重要性,提醒家长们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尽心尽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此次“围屋家访”活动得到受访家庭的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检察机关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力量,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为孩子们创造更好未来的信心。
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正轨,梅县区检察院还联合区妇联等部门深入乡镇对帮教对象开展“围屋家访”活动。在家访对象小明(化名)家中,检察官与小明及其监护人进行“面对面”谈心,详细了解其近期思想动态、家庭关系及社会交往情况,并结合实际开展教育训诫,强调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义务与违规后果,引导其树立规则意识,守住法律底线。
在家访对象小方(化名)的家中,针对家庭教育方式欠佳、亲子沟通不畅、法治教育不足等问题,检察官向其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改善亲子沟通方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环境。“这场家庭教育指导很及时、很实用,我们一定会加强家庭教育,配合检察官做好监督!”小方的家长真切地说道。
“围屋家访”让爱在行走间流淌,让法在家访中传递。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围屋家访”活动,让这份爱在法治的力量下成为未成年人前行的巨大动力,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加强宣传
播洒法治阳光
“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能出借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给他人使用……”在梅县区松口镇中心小学,梅县区检察院为学生带来一场法治宣传暨心理健康团辅活动,未检干警结合典型案例,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识点巧妙融入法治安全教育,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演绎、观看视频等方式,寓教于乐,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梅县区检察院“阳光”法治宣传队干警走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在随后的“优点轰炸”团体心理游戏中,司法社工组织学生形成“夸夸能量团”,通过互相挖掘优点的方式,帮助同伴发现自身闪光点。通过沉浸式法治课堂和“优点轰炸”心理游戏,学生们收获了法律知识与自我认同的双重成长。“这样的课堂非常有趣!我学到了防诈骗、防欺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还发现了自己身上原来有这么多优点。”一名参加活动的学生说。
除了持续开展“法治课堂+心理辅导”双护航活动,梅县区还在今年4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情景课堂剧活动,以“剧”普法,寓教于“剧”,让法治课堂“活”起来,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构筑坚强的法治屏障。在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情景课堂剧活动启动仪式上,梅县区松口中学学生代表表演了自创的女童保护专题课堂剧,以戏剧的张力传递法治精神。
近年来,梅县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阳光”法治宣传队的作用,加强预防性侵害、预防欺凌等法治教育,开展了150多场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深入乡村学校开展12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系列活动,围绕“民法典知识”“暑期安全”等主题录制普法节目《阳光微课堂》15期,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指尖上的法治教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法治教育是成长的必修课。梅县区检察院未检负责人辜颖珊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热点问题,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多措并举
关爱留守儿童
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天平,检察温度是成长的守护。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梅县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六一系列活动,为乡村儿童送上特别的节日礼物。在松南中心小学活动现场,设置了“远离犯罪大闯关”“普法飞行棋”“法律知识对对碰”等游戏,未检干警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学生通过趣味答题、情景判断等方式,在互动中掌握法律常识。
梅县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向市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护航留守学生健康成长,梅县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走进松南中学开展主题活动。未检干警以“法治安全教育”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情景模拟、动画视频和互动问答等形式,讲解防范欺凌、预防诈骗和预防性侵等知识。在互动环节,未检干警不时抛出问题,引导学生结合案例进行思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去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开展“扬帆护童”留守儿童保护专项行动,选取松口镇为示范点,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监督工作。在松口镇设立心理疏导室、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嘉应学院搭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检校合作平台,建立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累计为617名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并将“阳光”未检工作室进驻松口镇综治中心。
梅县区检察院凝聚多方力量,共筑留守儿童关爱防护墙。积极推动松口镇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六方联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重点与分工协作;联合区妇联在松口镇设立全市首个“爱心妈妈”驿站,组建“爱心妈妈团队”并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爱心妈妈”法治观念;联合司法社工、志愿者协会走进松口镇16个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走访慰问活动……
“留守儿童是需要用心守护、用爱浇灌的花朵,守护其健康成长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梅县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入开展“扬帆护童”留守儿童保护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提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和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用检察温情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广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