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给商家打差评却坐上被告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此案给出的判决,再一次证明,法绝不会向不法低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一定会为消费者撑腰。
青锋
消费者给商家打差评却坐上被告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此案给出的判决,再一次证明,法绝不会向不法低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一定会为消费者撑腰。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这起案例,是重庆市綦江区张某获得保险公司免费赠送的车辆保养服务后,前往当地一家修理厂保养车辆时,“修理厂工人用力将机油标尺把手抽出,导致机油卡尺刻度条脱落在发动机油底壳里”。工人告知张某,“拆除油底壳取出机油卡尺刻度条需要收取费用”。但“在张某未明确表示认可费用标准情况下,工人清洗了油底壳,安装了新的油标尺,对车辆进行了保养”,并在张某第二天“到修理厂取车,被告知需付320元”。
遇到这种情况,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对修理厂在自己未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收取相应费用,不予认同。因而,张某和修理厂发生争执并报警。结果,“公安机关出警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张某支付300元后开车离开”。
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张某或许是心有不平,制作了三条视频发布网络。
估计张某也不会想到,他发布的视频,会被修理厂认为,“严重损害了修理厂的名誉和生意”,在和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修理厂将张某推向了被告席,要求“张某停止名誉损害行为,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看到这个情况,让青锋不由地想起之前某商家充电宝发生爆炸,消费者投诉后,有关人员虽表示予以补偿,但要求消费者“不得在第三方媒体或任何社交平台传播关于此事件的任何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对甲方的品牌和产品进行负面评价,并对本次和解过程及结果负有保密义务”,同时附加消费者若“违反保密义务”,就要“全额退还补偿款”的单方面要求。
可如此无理又非法的要求,媒体公开报道后,青锋据此进行点评,质疑其“底气到底从哪里来的”后,涉事商家居然理直气壮地投诉,即使是被平台驳回后,还不愿轻易止息。
作为销售、服务行业,客观地说,不可能每一单生意,每一次服务都百分之百地不出问题,关键是问题发生后,销售商和服务企业如何正确对待,以及怎么在第一时间内和消费者平等友好地沟通,客观诚实的解决问题,而不是像老百姓平时所说的“老虎屁股摸不得”,一听到不同声音,不是投诉,就是把消费者告上法庭。
当然,投诉和诉讼,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或每一个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权利。但投诉和诉讼要依法而为,而不是恃强凌弱地想要通过投诉或诉讼,让对方畏惧而服输。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某修理厂起诉消费者张某给其差评的的网络侵权责任案的最终判决,也即如主审法官所说,张某发布的视频,“基本属于客观描述及对该修理厂服务质量的个人感知,没有贬损和丑化的陈述,也没有出现明显恶意诽谤、侮辱性等词语,不应认定存在主观恶意;其言论对修理厂产生的影响程度较低,不足以降低该修理厂社会评价的损害后果”,最终驳回了修理厂的全部诉讼请求,再一次证明,法绝不会向不法低头。“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而不是动辄就投诉,或者状告消费者。
来源:青锋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