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我在迪拜一家公司工作,合同规定每天工作九个小时。但我几乎每天都在正式工作时间以外回复电子邮件和电话,这是否属于加班,我应该拿到多少加班费?
问:我在迪拜一家公司工作,合同规定每天工作九个小时。但我几乎每天都在正式工作时间以外回复电子邮件和电话,这是否属于加班,我应该拿到多少加班费?
答:在阿联酋,根据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第17(1)条,员工最长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超过48小时。
根据《就业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长超出正常时间,则额外时间属于加班,加班费应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增加25%。
此外,根据《就业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员工在晚上10点至凌晨4点之间加班,加班费至少需要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增加50%。
根据《就业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雇主强制要求员工工作超过八小时,却不支付任何加班费,则属于强迫员工工作。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工作时长超过每天8小时或每周48小时,额外时间属于加班,有权获得加班费。您可以和雇主讨论这个问题,并要求雇主支付加班费。
如果您的雇主拒绝这么做,您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MoHRE)发起投资。
温馨提示:本文仅供参考,关于加班费方面的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
来源:迪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