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8日,最高法发布第二批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涉及国际航空运输、中欧班列运输、跨境电商信用保障交易、跨境电商海外仓、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多个领域,是涉自由贸易试验区常见纠纷,争议解决规则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指导性,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
3月18日,最高法发布第二批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涉及国际航空运输、中欧班列运输、跨境电商信用保障交易、跨境电商海外仓、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多个领域,是涉自由贸易试验区常见纠纷,争议解决规则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指导性,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来源:最高法)
【国咨说】
最高法发布的自贸区典型案例反映了涉外法治建设正在突破。比如中欧班列运输纠纷确立了多式联运责任划分规则,创造性引入运输链分段归责原则,为一带一路陆海联运提供了裁判范式。跨境电商海外仓案例破解了电子合同成立时点、跨境数据证据效力等新型法律争议。这些裁判要旨不仅在个案层面定分止争,更能通过司法裁判增强我国在全球经贸活动中的话语权。
【公安部公布三起非法狩猎致人死亡案例】
3月18日,公安部公布三起非法狩猎致人死亡案例。在一些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狩猎习惯尚存的地方,因非法狩猎过失致人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因枪支走火将同行人员射杀致死;有的将他人误当成猎物射杀致死后畏罪自杀;有的家中藏枪被孩子当成玩具酿成惨剧。(来源:公安部)
【国咨说】
公安部公布的这些案件暴露出偏远地区传统的狩猎习惯与现代法治的要求存在冲突,也暴露出枪支管理漏洞与公众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这些惨痛的案件背后折射出,法律实施过程中要平衡文化传统与公共安全的关系,既要通过精准普法消除以猎为生群体的认知盲区,也要建立动态化枪支溯源机制,更要在司法实践中细化过失致人死亡与非法持枪的量刑标准。
【国内热点】
【湖南:男子网购买到假“真皮”沙发,法院判退一赔三】
2023年12月,欧某在网上购买了某电商公司的全真皮多人位沙发。商品详情显示该型号沙发的皮革饰面范围为接触面皮,皮革材质为头层牛皮。欧某又询问该店客服沙发每个面是否都是头层牛皮,客服回答“是”。欧某遂下单并支付货款26275元。收到货后,欧某送去检测,检测结果为非头层牛皮,遂起诉。武冈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电商公司退还欧某价款26275元,并赔偿78825元。某电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邵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光明网、武冈市法院)
【国咨说】
欧某作为消费者基于电商"全头层牛皮"宣传以及客服的明确承诺,下单高价沙发,收货后经专业检测发现材质造假。法院认定电商公司构成欺诈并适用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肯定了局部真皮不等于整体真皮,并将客服的回复也认定为电商的承诺,有效遏制了电商领域的文字游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际热点】
【日本:通过《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进相关法律案》】
日前,日本内阁会议确定了首部人工智能法案《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进相关法律案》。法案核心内容体现“轻触式”监管与风险防控,包括政府依法对AI风险调查并给企业指导建议,若AI被滥用致虚假信息传播或侵犯人权等,政府会公开企业名称强化威慑,企业有配合国家政策的义务,且法案无法律制裁条款。法案还兼顾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计划在法案实施前更新《AI企业指南》应对相关问题。(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国咨说】
该法案采用轻触式监管框架,以政府技术指导替代硬性处罚,既避免了过度监管抑制AI企业的创新活力,又能通过公示违规企业名称强化威慑。我国也可参考日本的立法逻辑,在新兴技术治理安全与发展之间寻找动态平衡点,既要防范算法歧视、数据滥用等现实风险,也要为技术迭代发展预留试错空间。
【媒体评论】
【光明网评“信息黑洞”:窃取个人隐私就是抢劫】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疯狂窃取个人隐私的信息黑洞。个人隐私数据的非法获取,已经规模化、产业化,且在快速壮大;对此黑产的治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工具箱,甚至治理目标都是模糊的。传统抢劫通过物理暴力劫取财物,个人隐私窃取依托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数据,二者均符合“非法占有+强制取得”的特征。数字时代的基本人权,内涵已经很不相同。从这个前提出发,一些非肉身式的侵犯,也需要以规制暴力犯罪的决心推进。(来源:新黄河客户端、光明网)
【国咨说】
当非法数据采集手段已呈现产业化特征时,传统的事后惩处机制也已明显滞后。在当今的数字时代,非法窃取数据就好比数字抢劫,同样具备抢劫的非法占有和强制取得的本质特征,建议可以参照该罪设定刑责门槛,同时构建综合防御体系,如完善数据流通熔断机制、建立溯源平台等,从根本上扭转违法成本低于收益的格局。
【学者观点】
【汪海燕(安徽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采取“微罪-轻罪-重罪”的渐进式封存模式】
犯罪结构的轻刑化特点要求构建与之相匹配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相较于狭义的犯罪记录概念,我国应采纳广义的犯罪记录概念,具体包括国家专门机关所作出的过程性记录、最终的处理决定,以及刑事司法机关之外的主体记载的对犯罪人产生不利影响的犯罪记录。在基础理念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应遵守责任自负原则,以防止附随后果不当影响涉案人员的家庭成员和亲属;遵循有效预防理念,以保证附随后果的施加具有正当性;遵循比例原则,以实现罪行与附随后果的相互协调。
在构建的具体路径方面,唯有将犯罪记录封存对象从未成年人扩展至成年人,采取“微罪-轻罪-重罪”的渐进式封存模式,细化犯罪记录查询的条件,以及明确违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才能切实发挥犯罪记录封存的制度功效。(来源:《法律适用》2025年第3期《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
【国咨说】
当前我国轻罪案件激增,渐进式封存方案或许可以破解一朝犯罪、终身标签的困局。将微罪、轻罪与重罪区别对待,建立自动封存、申请解封与特殊评估的机制,配套全国信息校验平台,既能维护社会知情权与安全需求,又给予改过自新者重返社会的制度通道,体现了法治文明对人权保障的关怀。
【本期资讯团队】:
来源:危机公关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