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自2025年至2027年底,开展“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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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8月8日
陕西省“技能照亮前程”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自2025年至2027年底,开展“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牵引,结合重点产业链和产业园区技能人才需求,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低空经济及交通运输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以服务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增收为核心目标,通过系统化、精准化的培养模式,培养制造业、数字技能、新职业、现代服务业、县域技能人才和“新技师”等“六个一批”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行动期间,全省开展补贴性培训100万人次。
二、开展康养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以就业为导向,聚焦康养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人社、财政根据民政、卫健、商务、医保、妇联等部门自下而上摸清的岗位需求,将其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补贴性培训计划,每年培养养老、托育、家政、照护等康养领域技能人才2万人次以上。实行阶梯化补贴政策,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化培训。加强对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供给,对缺工量较大的生产制造、数字技能、生活服务领域,征集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开展“揭榜挂帅”项目化培训,行动期间,每年培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3000人次左右,吸引全社会有实力的培训机构(含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技能培训机构等,下同)参与培训任务,提升培训质效,增强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四、定期公布培训项目清单。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通过遴选、招投标、“揭榜挂帅”等形式,征集一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动态更新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目录。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地要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设置培训专栏,公开培训开班信息,为劳动者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提供查询等便捷服务。
五、规范组织实施流程。培训项目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培训机构要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具体培训班期计划,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岗位核心技能需要等实施理论和实操教学,按要求纳入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通用知识内容。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核或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根据学员意见调整优化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等建立完善培训后就业情况联系服务机制,为参训学员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并对就业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
六、支持培训品牌建设。培育打造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可以“地名(企业名)+职业(工种)名称+培训”等通俗易传播的方式命名。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培育遴选优质培训品牌,形成品牌化、项目化培训格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适时分批次公布培训品牌。
七、细化完善差异化补贴政策。统筹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资源,支持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培训类型、技能等级、实训耗材成本、急需紧缺程度等制定细化补贴标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就业技能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最高不超过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细化标准。
八、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培育领军人才。行动期间,全省新增领军人才300人左右,带动新培育高技能人才15万人次左右,锻造梯次衔接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九、推动落实技能强企工作。支持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改扩建职业学校,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应遴选为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企业职工、合作学校学生提供评价服务。支持企业开展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建设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企业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持续推动“人人持证”。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鼓励企业健全职业技能岗位设置,加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遴选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聚焦主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用工单位可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职业学校遴选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本校学生和合作企业职工开展评价服务,职业学校可依托合作企业为本校学生提供评价服务,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人人持证”。
十一、开发一批专项能力考核项目。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培育壮大劳务品牌。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重点领域,围绕养老、托育、家政、照护等紧缺行业,培育一批“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力争实现“一县一品牌”。结合劳务品牌建设,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保障劳务品牌的技能水平。
十二、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分阶段建设一批工学一体化技工院校和工学一体化专业,分类分档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技工院校共建一体化专业,培养一批一体化教师和一体化专业毕业生。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专业要备案为该专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机构,并在对本校学生开展自主评价的基础上备案为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和评价。
十三、广泛开展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依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技能比武。选拔建立裁判员、教练员等职业技能竞赛专业人才队伍,重点建设一批我省优势竞赛项目。每年举办100场左右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定期组织全省性综合职业技能竞赛。各市(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点组织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立竞赛班,加大竞赛选手梯队培养力度。鼓励企业、院校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在遴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项目选拔评审中给予倾斜。
十四、用好用足各类政策提高培训质效。统筹与培训关联度高的扩岗就业、吸纳就业、劳务输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形成叠加合力。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条件且未领取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十五、强化培训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补贴资金使用职责和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依托陕西省职业培训服务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培训机构信息、组织实施,补贴申领等情况,实行补贴发放“凡补必进、不进不补”。指导培训机构对培训全过程及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履行,坚决杜绝转包转让培训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等行为。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及政策宣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技能照亮前程”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协同联动合力,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快构建人社和财政统筹、部门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地要积极宣传发布“技能照亮前程”有关政策措施、培训项目、就业信息等,通过劳动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引导带动更多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报国。
来源:西安晚报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