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在超市喝完饮料再结账,被要求10倍赔偿,妈妈一番话让老板羞愧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24 17:53 2

摘要:大商超里的东西全、物品丰富,一般家庭都会选择个休闲的时间段,带着孩子全家一起逛超市、集中购物,将一到两周的物品都采购到家。

Hello,大家好,我是豆芽妈妈。

平日带娃逛超市,没结账前你会让孩子先拆开包装吃吗?

大商超里的东西全、物品丰富,一般家庭都会选择个休闲的时间段,带着孩子全家一起逛超市、集中购物,将一到两周的物品都采购到家。

对于小孩子来说,逛超市是件蛮无聊的事。

如果不抱着娃,从孩子的视角来看,里面所看到的都是来来回回行走的大长腿,更显得他们的孤独和无措。

如果把娃放在地上,他们又会乱跑乱闹,管理起来也很费事。

一些父母索性会将孩子放在购物车里,给他们个感兴趣的东西,这样于人于己都方便。

孩子有时候会迫不及待吃手里的东西,家长也会交代,把包装袋留着,到收银台统一结账。

在网上看到一个案例,一位妈妈带着孩子在游乐场玩,孩子玩的很尽兴,一会就满头大汗、口渴难耐,偏偏这天出门走的急,妈妈忘记给娃带水了。

于是妈妈拉着娃就赶紧到楼下的超市买水喝,孩子挑中了一款常喝的碳酸汽水,本来他是要忍着渴,结完账再喝的。

偏偏周末超市里人满为患,连收银台也被挤得水泄不通。

看着蜿蜒挪动的队伍,孩子一直嚷嚷着渴,妈妈看排队还得好一会,于是做主就把饮料拧开递给孩子,交代说:一会咱们拿着瓶子去结账。

轮到她们结账了,瓶子早已喝空了。收银员拿着空瓶子,对母子俩说:你们这没付款就喝,属于偷盗行为,按照要求是要10倍赔偿的。

说完,还指了指一旁的标识牌,上面赫然写着“偷一罚十”四个大字。

宝妈的心被戳了一下,她一下子应激反应起来:我是没给你结账,还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说我们?

收银员却云淡风轻的说:你看你们这瓶饮料都已经喝完了,按照我们超市的规定就是偷一罚十,所以你得付35块钱。

这位妈妈也不是个好欺负的主儿,她看到收银员不依不饶,索性也不付款了,直接就站在当道和收银员理论起来:

“你真的要收10倍的价格吗,这件事情你们老板知道吗,物价局知道吗?”

说完,宝妈还拿出了手机,准备拍视频举证。

这位妈妈一想到自己和孩子,因为一瓶水排了半天队,却受到对方编排,直言自己是偷,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收银员看到宝妈来势汹汹,知道她不是软柿子,于是赶紧叫来了主管,主管在问清楚事情的来由后,把宝妈带到了老板的办公室。

主管给老板说明了情况,超市确实有这项规章制度,没有购买就随意拆开包装,是要按照10倍赔偿来购买。

宝妈也不听老板的话,上来就怼过去:我们又不是不结账,收银员直接说我们是偷,还要求十倍赔偿,你说这种做法对吗?

接着,这位宝妈平复了下情绪,就给老板娓娓道来:

首先,一般情况下,肯定是要先付款再食用,平时我们教育孩子也是如此,今天是特殊情况,孩子实在是太渴了;

其次,我听律师在直播间分析过这种现象,对于超市的物品,是“占有即所有”,这瓶饮料我们拿到了,就是我们的,只要正常结款,就不存在偷窃的行为;

还有,你们这个“十倍罚款”本身就不合法,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只有相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才能执行;而你们作为商业机构,是没有权利对顾客进行罚款的。

宝妈说的头头是道,一番话下来,把老板说的目瞪口呆、哑口无言,他态度缓和,话也软了下来,解释道:

因为我们超市之前总是商品出现偷盗丢失的现象,还有些顾客会吃了超市的东西,把包装纸扔到垃圾桶里,所以我们是出了这个规定,收银员也是怕自己受到牵连,于是不小心说错了话。

老板主动给这位妈妈道了歉,并且说这瓶饮料我请你们喝了,你们就不用结账了。

对此宝妈不领这份情,她拿着空饮料瓶再次走到收银台前,义正言辞的说:该多少就是多少,我们也不会占你们一分钱的便宜。但是你们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说我们是偷!

网友热议不断

对此,网友有不同的意见。

大部分人都宝妈的行为表示理解,尤其是带着幼儿的家长,小孩子小,需求比较简单直接,有时候大人渴了,都会先一饮为快,孩子是活在当下的,他们想立即马上干某事,是能够理解的。

就有网友说:我也是渴了,在超市拿了瓶水,打开喝了几口再到门口结账,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有宝妈说:孩子小时候去超市,有时候渴了拿饮料,来不及结账先喝了,出去结账,也没见收银员说这么难听的话。

也有人举例说:人离开店不付款算偷,人家喝了饮料没说不付款,也没离开超市,怎么能定义为偷,再说饭店吃饭不都是先吃后结吗?

也有网友说,在超市先喝再结账确实有点“先斩后奏”的感觉,这对孩子延迟满足、规则意识的形成都不太有利;

对商家也会带去困扰,如果大家伙都先吃后付,超市管理起来难度很大,再遇到不那么自觉、有道德约束的人,吃了喝了直接把包装扔了,对于商家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豆芽妈妈查了下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确实如上述宝妈所言,超市对顾客没有行使处罚权。

而且法律上认定偷盗,是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只是提前饮用了商品,但保留了包装瓶和条形码,并主动前往收银台付款,这说明本人并没有逃避支付的意图,因此不构成盗窃。

反而,超市坚持罚款,却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强制要求以10倍赔偿,并以此为由不让其离开,或嫌涉及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留,是完全可以报警处理的。

话说回来,虽然在超市里“先喝再付款”不违法,但是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是事前准备、事中沟通、事后跟进,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事先准备:平日多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培养延时满足的能力;带孩子出门带好水和小零食,防止孩子哭闹;

事中沟通:如果孩子确实急需饮用,可以先拿着商品找到附近的工作人员,得到允许后再食用,也会多一重保障;

事后跟进:务必保留完整的商品包装,到收银员主动结账,第一个拿起吃掉的东西包装进行结账,以免造成误会。

有人说,超市就像一个小型的社会舞台,上演着无数人情百态,而家长的行为,就是给孩子最直接、最生动的“素养课”。

孩子是拿着放大镜在观看父母的一举一动,在超市里的每一个行为选择,都在向孩子传递不同的价值观。

希望我们能够以身作则、谨言慎行,给孩子做好榜样。

来源:豆芽妈妈育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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