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进入密闭空间典型案例㉞丨密闭空间作业与监护不能“一肩挑”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8-24 15:21 2

摘要:为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规范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自2025年1月15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近年来,船员、维修施工人员、码头作业人员等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引起的窒息、中毒、坠落等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生命安全。

为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规范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自2025年1月15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一、案例概述

2025年2月9日,珠海海事部门对外籍船舶“NANDU **”开展PSC检查,在核查进入密闭空间许可记录时发现,大管轮2024年10月19日进入主机扫气箱对活塞进行维护保养作业,大管轮在进入扫气箱作业的同时担任监护人员。无独有偶,2025年2月12日,珠海海事部门对外籍船舶“YUE**”开展PSC检查,核查该轮进入密闭空间许可记录时发现,该轮2024年期间人员进入包括主机曲轴箱、压载舱、燃油舱等多个密闭空间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均由同一人担任。虽然上述事例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缺少监护,在事故发生时不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PSCO对两艘船舶分别开具缺陷并要求船上组织专门培训。

图1 YUE**轮风险评估记录情况。珠海海事局供图

图2 YUE**轮危险密闭空间进入许可。珠海海事局供图

二、公约依据

SOLAS公约对进入船舶密闭空间演习及携带便携式气体测量仪有具体规定,船员进入密闭空间的操作规程目前主要参考IMO A.1050(27)号决议《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密闭空间建议案》,该决议“2.5监护人员是指在安全管理体系内接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进入封闭空间的人员保持监视,与空间内人员保持通信,并在发生事故时启动应急程序。”“6.3.6船长或负责人应确定进入封闭空间是安全的,并确保:已指示一名监护人员在有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留在入口监护。”

三、缺陷分析与整改

目前A.1050(27)决议中监护人员的相关要求已通过法规转化、行业标准和企业风险管理实践等形式被国际航运公司普遍执行,同时将相关要求纳入体系,目前笔者检查的所有国际航行船舶体系文件中密闭空间作业都要求设置监护人员,作业许可文件都包含监护人员确认签字一项。

SOLAS公约要求密闭空间的进入和救援演习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同时将相关具体要求指向IMO A.1050(27)号决议。监护人员的设立主要起到实时安全监控进入密闭处所作业人员、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监督作业人员规范工作程序三个核心作用,监护人员需全程在入口处值守,保持与舱内作业人员联系,确保作业环境未发生异常(如氧气骤降、有毒气体泄漏等)。这种监护机制能第一时间发现人员失联或环境恶化,一旦发生窒息、中毒等紧急情况,监护人员可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用救生绳、呼吸器等安全设备进行初步施救,为救援争取黄金时间;同时监护人员可核查作业人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通风检测合格证明、个人防护装备佩戴情况、禁止携带非作业工具(如明火设备)等。

综上所述,无论从SOLAS公约要求、公司体系运行以及作业安全等角度出发,进入密闭空间,如果一人单独作业会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万万不可一肩挑。

船舶在被开具缺陷后,首先召集全船涉及密闭空间作业的人员,围绕进入密闭空间时监护人员的职责,监护人员与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人员如何协同配合,监护人员需要具备哪些专业知识等主题开展培训,同时在船舶所有密闭空间入口处标记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不可由一人兼任的警示标志。最后全员全面学习公约、公司体系文件中关于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开展全面实操演习,直至船舶所有人员完全熟悉进入密闭空间工作程序。

图3 YUE**轮开展演习。珠海海事局供图

图4 YUE**轮演习后点评。珠海海事局供图

四、思考建议

案例中发现的缺陷本质上是船方对监护人员职责认识不到位,作用不重视。海事部门建议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推动公司、船方、船员三方协同,形成全链条防控机制。

(一)对航运公司的建议

航运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职责条款。在体系文件中明确“监护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并通过流程图明确作业审批、监护、执行的分工;应加强岸基监督,加强日常抽查船舶密闭空间作业记录,将监护人员履职情况作为重点核查项目之一。

(二)对船舶的建议

船舶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落实体系要求。配准配齐所有密闭空间的结构示意图,监护人员要熟悉作业人员所进入的密闭空间的结构、障碍物分布情况。在船舶所有密闭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不可由一人兼任”的警示提醒。

(三)对船员的建议

船长应强化作业许可制度执行,签发作业许可前,明确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独立职责,禁止职责交叉;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员应加强培训与演习,熟练掌握自身职责并在实战中强化实操能力;在每2个月开展密闭处所进入与救援演习中,强化模拟监护人员独立执行应急撤离、救援协调等场景,确保监护人员具备履职能力。

来源: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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