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3日,朱吴派出所辖区村民于某在地里干活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野外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七日。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
进行春耕春播、进山踏青等活动时
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
不在林区吸烟、野炊
不炼山、烧荒
不在林区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
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为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
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海阳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案例1
3月13日,朱吴派出所辖区村民于某在地里干活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野外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2
3月13日,郭城派出所辖区村民丁某在地里干活时,使用自备打火机烧地堰,导致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丁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3
3月13日,小纪派出所辖区村民姜某在地里干活时,点烟导致火星被风刮到地里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姜某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4
3月12日,留格庄派出所辖区村民董某因在自家田地烧荒,点燃杂草引发火情。目前,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董某行政拘留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每年3月至6月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
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什么是森林草原防火期?
森林草原火灾有什么危害?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遇到火灾避险自救?
这份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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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消防、海阳公安
来源:蓬莱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