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陪你走丨江滩公园约拍有“坑”?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14 18:46 1

摘要:位于重庆江北嘴的江滩公园,是人们欣赏千厮门大桥、洪崖洞景区、重庆大剧院的最佳赏景地之一。近月来,几名外地游客接连向本报《陪你走》栏目反映,这里的约拍摄影师并非想象中专业,拍摄过程闹得有些不愉快。

位于重庆江北嘴的江滩公园,是人们欣赏千厮门大桥、洪崖洞景区、重庆大剧院的最佳赏景地之一。近月来,几名外地游客接连向本报《陪你走》栏目反映,这里的约拍摄影师并非想象中专业,拍摄过程闹得有些不愉快。

《陪你走》栏目涉及消费维权的走访,多数与本地消费者的经历有关,而外地游客所反映的消费问题还属少数。2月底,重庆晚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夜幕下的约拍

游客报料

提拍摄意见被摄影师说审美有问题

刘女士从河南来重庆旅游,做了大量的旅游攻略。在江滩公园拍照留影,是她旅游计划中重要的一程。在向本报《陪你走》栏目反映前,刘女士曾在社交平台发布一则“避坑帖”,提醒大家去江滩公园约拍要多加小心。

“去年底,我在网上预约了江滩公园的约拍摄影师。”刘女士说,起初线上沟通并没有感到异样,便爽快定下约拍事宜。谁知在重庆见面后,摄影师的态度让她大失所望。

“拍摄过程中,他不停地催促我换动作。我提出拍摄意见后,他也不理睬,还说我审美有问题。”

“他会当场冲我大声叫嚷,让我完全顺着他的拍摄节奏来。”

“我在拍摄前就付了全款,拍完后看到照片对构图不太满意,就想和摄影师沟通退款。他说费用怎么都不会退,解决方案是所有照片都精修。我想,照片还有补救余地,就不再计较了。”

刘女士对摄影师指定的拍摄造型很无奈

但令刘女士意外的是,后来通过微信与其沟通,这位摄影师却“变脸”称“只能精修几张照片”。对于摄影师的不诚信,刘女士决定不再妥协,提出退全款的诉求,却遭到对方拒绝,直至被拉黑。

游客“臭臭蛋”也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她和刘女士经历类似:“拍照前,摄影师说是不会有废片,让我放心拍,结果完全是按他的模板去摆拍,不尊重我的意见。”

两位游客都希望《陪你走》栏目记者去现场看看。

记者调查

现场摄影师在微信群统一了约拍价

2月20日下午5时50分,重庆晚报记者在距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大剧院站3号出入口50米处,观察到一场“拉客大战”。

“小姐姐要拍洪崖洞夜景吗?”

“我们专业拍剪影的!”

……

现场5名手持平板的摄影师见两名游客路过,很是热情地迎上去,围拥在游客身前。只见他们一手握着平板,一手翻着以往的客片,熟练地向游客展示着自己的摄影特长。紧接着,另3名摄影师也凑了过来。

平板电脑上的客片照,成为摄影师推销的“标配”。

据重庆晚报记者观察,这些摄影师在现场推销的成功率并不高,大部分业务均来自网上预约。一摄影师透露,“大家都是有小伙伴的,通常一人在附近做销售,一人在现场负责拍摄。”而另一摄影师则提到,“在江滩公园进行拍摄的所有摄影师,都有同一个微信沟通群,群内将约拍价格做了统一,比如68元拍10张照片送2张精修图和100元拍15张照片送5张精修图。”

对于拍摄经验,他们纷纷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有的从事了20多年婚纱摄影,有的毕业于知名院校,有的有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有的长期拍摄个人写真等。

几例游客退款均与摄影师发脾气有关

临近傍晚7时,洪崖洞景区亮灯,重庆晚报记者观察到,江滩公园的摄影师们忙碌起来,每组客户拍摄时长在10分钟左右,晚上8时左右客流达到拍摄高峰。该公园江滩上的最佳赏景地,均被游客和摄影师占满。

晚8时12分,两位来自成都的游客在现场与摄影师发生矛盾。重庆晚报记者看到,她们气愤地找到现场管理人员评理,称摄影师服务态度恶劣,两人在其催促中“被迫完成了拍摄”。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场管理人员与摄影师进行了沟通,并退回了游客支付的80元费用。

紧接着,在拍摄现场的另一头,来自保定的4名游客在没有拍摄的情况下,要求摄影师退款。虽然还剩一组客片就轮到她们拍摄,但她们退款的意愿很坚决。为何坚持退款?其中一名游客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刚刚我们在边上等的时候,看到前面几组游客的拍摄体验感都不好。摄影师一直很不耐烦,其间还大吼了几声。”

重庆晚报记者在现场走访期间,发现游客要求摄影师退款的现象有好几例,均与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朝游客发脾气有关。

管理方说

此前对现场乱象已进行多次整治

实际上,游客所指的现场管理人员,是江北城街道的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他们主要负责江滩公园的治安维护工作,以往,这里存在摄影师用凳子占位置的情形,对此,摄影师之间因此发生过多次口角。之后,对用凳子占位的情形做了整治,纠纷明显减少。不过,游客找到工作人员投诉摄影师服务态度差、不诚信的情况,眼下仍然存在。此前,也曾出现“强买强卖”的情形发生,对此,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整治。

律师说法

摄影师服务态度不达标,是否违约?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邓霞律师:在没有合同情况下,界定摄影师是否违规或者违反约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作为判定依据,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游客与摄影师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通过线上沟通(如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已订立口头服务合同,摄影师有义务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拍摄服务。若摄影师在服务过程中态度恶劣,导致游客体验严重受损或服务质量不达标,可视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

对于成片不满意被拉黑,如何维权?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邓霞律师: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摄影师未按约定提供合格服务,且拒绝协商解决,摄影师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退货、更换、修理等权利。摄影师将游客拉黑的行为阻挠了消费者行使售后服务请求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建议消费者可向消委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费用及赔偿损失。

此外,由于双方是口头约定,因此容易出现针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没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并且摄影师可能以“主观审美差异”推卸责任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对这类纠纷:1.强化行业规范: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摄影师提供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拍摄内容、费用、退款条件等;2.对“占位拉客”“价格垄断”等乱象加强执法;3.设立监管机制:在景区设置公示牌,公布合规摄影团队名单及投诉渠道,并由文旅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巡查,对违规行为处罚公示。

晚报陪你走

重庆晚报联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出《陪你走》栏目,通过多维度内容普及消费知识、剖析维权案例、传递权威声音,为你的消费“保驾护航”。

《陪你走》消费监督栏目是重庆晚报的老栏目,打造“消费预警风向标”是栏目持续推进的初衷。今后,该栏目在市消委会指导下,将搭建起消费者与监管部门、行业专家之间的沟通桥梁。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陈立东表示:“专栏的推出不仅是消费教育的延伸,更是推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通过媒体平台的传播力,让维权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激发消费者主动参与监督的热情。”

如果你遇到霸王条款、价格刺客、装修问题、保险不理赔、新车变二手车、缺斤少两、消费欺诈、食品安全、网购猫腻等消费维权问题,我们将做到深入调查并客观报道,同时还将联系权威律师为消费者解疑答惑。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李琅 实习生 雍晓雨 黄继英

来源:都市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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