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上关于高中推行双休、取消早晚自习的热度慢慢降下来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网络时代就是这样的,社会上一旦有个什么热点出现了,你炒我炒大家炒,等到热度达到白热化的时候,接下来就是降温的时候了,花无百日红,网络热点也是如此。
网络上关于高中推行双休、取消早晚自习的热度慢慢降下来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网络时代就是这样的,社会上一旦有个什么热点出现了,你炒我炒大家炒,等到热度达到白热化的时候,接下来就是降温的时候了,花无百日红,网络热点也是如此。
这几天我在网络上看到有些省份的高中学校,前些天也在叫嚷着推行高中双休,风头一过,立马打回了原形,原来咋办还咋办,原来是啥样还啥样,一切又回到了老样子。我们这里好像还没有松动,一切才刚刚开始,省教育厅这几天正在各地市搞调研,组织师生座谈、问卷,询问有没有双休,有没有把晚自习统一分到各个学科等等。
听说我们这边市里有所特殊学校,原来实行10天休息4天。有领导去检查以后,说这样做不行,必须实行5天休息2天,而不能连在一起上课、休息。双休办法调整以后,引来很多家长的不满。因为这所特殊学校的学生来自周边的县区,学生到校、离校都是由家长接送的。原来10天接送一次,现在5天接送一次,给家长增添了麻烦。
还有的区县规定高中学校在周五上午11:30离校回家,在周日上午11:30返校。结果很多走读生的家长不乐意了,11:30之前开车把孩子送到学校,过了半个小时又要到学校门口接学生,时间都耗费在了路上。
这种一刀切,不切合学生的实际做法,遭到家长们的吐槽是在所难免的。有些行政官员不去搞调研,习惯拍脑袋决定事情,你脱离了群众,你推行的办法就难行得通。
就拿高中学校实行双休来说吧,绝大多数学校都是寄宿制学校,有很多学生的家住在乡镇。5天一休息的话,学生家长就得跑一趟把孩子接回家,再跑一趟把孩子送回学校。用有些家长的话说:我们都是打工族,光来回跑趟的话,在时间上很不方便。因此,很多地方的高中学校并没有真正实行双休,而是双周休。也就是说,中间有一个周六、周日是在学校里面的。
按照省里的规定,学生在校的那个周末是不允许老师讲课的,每周的早晚自习也不允许讲课,只能安排老师看班、维持教室内的自习秩序。如果有学生投诉和举报的话,省厅会安排人调阅教室里面的监控录像,通过查看回放的方式,确定高中学校是否存在违规办学的行为。
作为高中老师,我们真切感受到的一个变化就是晚自习放学早了,早晨到校的时间晚了。在这之前,学生早晨到校的时间没有最早只有更早,5点30分学生就要到教室早读,学生到校,班主任老师必须也得到校,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秩序是不能疏忽大意的。夏天还好一些,冬天的五点半,还是繁星满天,夜幕沉沉的。现在要求早晨7点前到校,不仅学生们可以多睡一会,班主任老师们也能晚起一会了。对高中老师来说,并不奢求双休,晚上早回家、早晨晚到校就是烧高香了!
我是高中学生的家长,从整体来看我家孩子还是比较听话的,平时学习也抓得很紧。从家长的角度看,也愿意孩子得到更好的休息。记的当时网上疯传,高中学校实行双休后,社会上的培训班会进入癫狂状态,在职老师也会热衷于办辅导班。学生们在双休的时候,就把学习地点从教室搬到了社会上的培训班,由学校的免费上课变成了辅导班的收费补课。
现在来看,完全不是这样的。孩子们两周休息一次,又有哪个家长舍得把孩子仅有的2天休息时间给毙掉?如果真有这样的家长的话,我真是佩服家长的铁石心肠!反正我是不舍得把孩子送进辅导班的。
事实也是如此,两周休息一次,我们这个地方并没有出现补课狂潮。据我所知,补课狂潮会出现的暑假。暑假的时间一共有50天左右的休息时间,这个假期会有更多的家长把孩子送进辅导班的。尽管补课费都是好几大千,甚至万元左右,为了孩子的幸福未来,家长们也都咬着牙给孩子交了补课费。据我所知,暑假培训班最受欢迎的学科老师,就是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学科的老师了。一个假期下来,参与补课的老师轻轻松松就能拿到10万元左右,都快赶上一年的工资了!
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光承诺书、责任状就签了厚厚的一摞了。但是又有什么卵用呢?只要有补课的市场,那些老师就禁不住金钱的诱惑,铤而走险。再说,“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没有举报、投诉的,又有多少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呢?他们才不愿意自找麻烦呢!
也是偶然之间,我才发现教育部在前年的时候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里面有对校外违法培训行为的处罚办法,其中有这么一个条款: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这个条款的下面列举了4种情形,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呵呵,原来教育高层对社会上的培训班了如指掌啊。
有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按理说,在职教师疯狂举办培训班的行为应该有所收敛。实际上,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假期的培训班有越来越火的发展态势。
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我倒是对当前的教育现象有些看不懂了。到底哪些真的,哪些是假的,难道民间所说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依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吗?
我很希望在网上能够看到,有人因为违规有偿补课被顶格处罚100000元的新闻。
来源:松子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