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你的朋友圈、微信群、甚至楼下小卖部的大爷大妈,是不是都在传一个消息:
紧急辟谣!“9月1日全员强制交社保”纯属谣言!真相关乎你的钱袋子!
最近,你的朋友圈、微信群、甚至楼下小卖部的大爷大妈,是不是都在传一个消息:
> “9月1日起,国家要强制所有人交社保啦!”
配图触目惊心:小老板们痛哭流涕,说店要关门了;打工人忧心忡忡,说工资要缩水了;自由职业者瑟瑟发抖,说以后没活路了……
打住!别再转发恐慌了!
作为负责任的内容创作者,我必须站出来,用法律和事实告诉你:
“9月1日全员强制交社保”——是彻头彻尾的谣言!
谣言的源头:一场对“司法解释”的误读和狂欢
这场风波的源头,是最高人民法院在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19条明确规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就这么一条司法解释,本意是统一法院裁判标准,保护劳动者权益,堵上“自愿放弃社保”这个违法漏洞。
结果呢?
它被无数自媒体、营销号断章取义,添油加醋,最终演变成了一场“9月1日起国家强制全民交社保”的谣言狂欢。
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真相一:这不是“新规”,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再次强调!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事实:
> 依法缴纳社保,从来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这可不是9月1日才开始的。
早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正式施行,其中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签了劳动合同的打工人,企业就必须给你交社保!这是法律底线,不是可选项。
所以,这次司法解释的核心,不是“强制”,而是“堵漏洞”!它明确告诉企业和员工:
> 别耍小聪明!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在法律面前都是废纸一张!
真相二:谁必须交?谁可以缓交?官方早已划清界限!
谣言之所以能引发恐慌,是因为它模糊了“必须交”和“可以缓交”的界限。
现在,官方已经给出了最清晰的答案:
这三类人,必须交!跑不掉!
1. 签了劳动合同的上班族(无论你是大厂P8还是奶茶店店员)。
2. 企业外派的正式员工(出差在外,合同主体不变)。
3. 劳务派遣的“合同工”(你和劳务公司签了合同,就得交)。
这五类人,暂时不用交!别瞎操心!
1. 退休返聘的老同事(已经领养老金了,不用重复交)。
2. 小时工、兼职跑腿(每天工作不足4小时,通常只交工伤保险)。
3. 实习生、暑期工(学生身份,以学习为主)。
4. 个体户自己给自己打工(灵活就业,可自愿参保)。
5. 农村来打零工、没签合同的(劳动关系不明确,暂不强制)。
看明白了吗?
关键不是“9月1日”,而是你有没有那张“劳动合同”!
有合同,企业就必须履行法定义务;没合同,或者属于灵活就业、退休返聘等情况,就不用被谣言裹挟。
真相三:企业不交社保,后果确实更严重了!但这才是重点!
谣言之所以能传播,是因为它抓住了人们的焦虑。
但真正的重点,不是谣言本身,而是法律的执行确实更严格了!
这次司法解释,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 以前,员工想维权,可能还要费一番周折。
- 9月1日之后,法院有了更直接的依据,员工只要起诉,企业几乎必败无疑。
企业不缴社保,将面临什么?
1. 补缴: 不仅要补上所有欠缴的社保费用。
2. 滞纳金: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罚款: 面临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 赔偿: 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已经有企业因为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被离职员工告上法庭,最终补缴+罚款+赔偿,损失惨重,悔不当初。
所以,与其传播谣言,不如提醒你身边的企业老板:
别再动歪脑筋了!依法合规,才是唯一的出路!
写在最后:别被谣言牵着鼻子走,看清标签再掏钱!
谣言止于智者。
下次再看到“9月1日强制全民交社保”这样的标题,请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1. 消息来源是官方吗?(人社部官网、新华社、央视新闻)
2. 内容是“强制”还是“重申法定义务”?
3. 我属于必须交的那三类人吗?
记住,社保不是洪水猛兽,它是你未来养老、医疗、失业时的安全网。
企业依法缴纳,是责任;员工依法享受,是权利。
别再被谣言忽悠了!
把这篇辟谣文章,转给你那个因为谣言而焦虑的朋友吧!
真相,比恐慌更有力量!
来源:比亚迪现状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