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部署要求,宝鸡市千阳县妇联聚焦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硬仗,探索“32334”工作法,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部署要求,宝鸡市千阳县妇联聚焦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硬仗,探索“32334”工作法,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用好三支队伍 提升调解效能
▲妇联执委入户探访
用好镇村妇联干部与妇联执委队伍。依托镇村妇联干部与妇联执委“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优势,通过常态化走访主动排查矛盾隐患,重点监测家暴、经济纠纷、情感危机等风险点,形成“妇联执委+网格员+村社干部+巾帼志愿者”的联动排查网络,实现家庭矛盾信息的动态收集与快速上报。
用好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队伍。建立县妇联、政法、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家庭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介入,依法处理,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司法部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巾帼志愿者向妇女群众进行维权宣传
用好巾帼志愿者队伍。组建由本地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心理咨询、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活动,深入镇(街道)、村(社区)为群众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指导。目前,县妇联志愿者队伍已发展到138人,累计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6场次,服务群众4316人次。
畅通两个渠道 及时掌握线索
▲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
畅通线上12338妇女维权热线。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对来电反映问题详细记录、及时转办,并全程跟踪办理进度。2024年,累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7件,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189人次,有力维护了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畅通线下维权渠道。实行网格员与镇妇联执委“双向任职”,网格员全部包保到户,机关干部联系到村,定期开展“敲门问候”“大走访”活动,镇村妇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迅速组织人员调解处理,并将调解结果及时反馈县妇联。对重大疑难纠纷,县妇联全程跟踪指导,协调多部门共同解决,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遏制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抓好三个宣传 强化法治观念
▲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抓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利用“三八”维权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妇女群众深入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抓好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法律知识讲堂”“维权案例分析”等专栏,定期发布法律知识和维权案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巾帼志愿者向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抓好针对性乡村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法律明白人”活动。针对农村妇女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组织志愿者深入张家塬镇王家庄村、水沟镇纸坊沟村等地,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切实增强农村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办好三场活动 培育良好家风
办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推介活动。通过广泛征集、层层推荐、综合评估等程序,每年命名一批具有代表性和感染力的“最美家庭”与“五好家庭”,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展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广大家庭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近年来,共命名“最美家庭”38户,其中5户获国家、省、市级“最美家庭”称号;“五好家庭”21户,其中3户获省、市级“五好家庭”称号。
▲组织开展千阳县家庭教育培训
办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妇女议事会等阵地,邀请专家学者、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等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活动,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2024年,共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活动12场次,服务学生和家长3000余人次。
办好家庭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在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亲子运动会、家庭故事分享会,开展亲子共读等形式,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培育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
探索四种模式 化解家庭纠纷
▲镇(村)妇联干部入户探访
将家庭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调解难易度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一是将妇联干部每月一次大排查中发现的家庭成员之间意见不合、沟通不畅等暂时性矛盾线索划为“A”级,由妇联干部采取情绪疏导、关爱谈心等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将婆媳不和、夫妻矛盾、亲子关系不和等一般性家庭纠纷划为“B”级,由村(社区)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及时介入化解,主动上门做好调解说和工作,开展婚姻家庭关系指导、家庭美德教育等;三是将家庭暴力、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涉法涉诉纠纷划为“C”级,由县妇联、相关部门及镇(街道)联合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庇护救助等服务;四是将扬言报复、有犯罪倾向的矛盾纠纷划为“D”级,由各级妇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包保稳控措施,严防发生极端案件,联合政法、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协调解决。对调解成功的案例,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定期进行回访,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回访服务,用心用情做好安抚工作。
▲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下一步,千阳县妇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秦女子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