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色使人目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五味使人之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而取此。
《老子》论道,多用比喻,如果解读只停留在“喻体”而不能触及“本体”,就等于纸上谈兵,未能触及实质。
原文:
五色使人目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五味使人之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而取此。
说明:这是帛书本《老子》原文,为了方便对照陈鼓应先生的原文,可以调整为传本《道德经》的语序,这不影响对老子思想的原意。
下面,将原文分成两段,注意分析比较,看陈先生的译文存在的问题。
“五色使人目盲,五味使人之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
陈先生的译文:
缤纷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纷杂的音调使人听觉不敏;饮食餍饫使人舌不知味
老子说的很清楚:“五色”、“五味”、“五音”,此三者带来的后果是“目盲”、“口爽”、“耳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是“眼花缭乱”、“舌不知味”、“听觉不敏”这些轻描淡写的词汇所能取代的。
“目盲”就是看不见东西,“耳聋”就是听不见声音,丰盛的食品也不能让人“舌不知味”。
陈先生只照顾到了文字的顺畅,却忽略了基本的生活常识。更为严重的是,陈先生忽略了“五色”“五味”“五音”只是比喻,老子要通过比喻,来陈述比喻背后的“道理”。
就是说,老子列举这些生活中的案例,意在说明:圣人善于用物,而不被物所用的。正如王弼住所言:“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
因此老子警告说:不可放纵对声、色、货、利以及口腹之欲的追求,否则会看不到实物真相(目盲),听不到真实的声音(如同耳聋),品味不了“大道”之味(口爽)。
许多老子注家,把表达“多”的“五”字,具体化解读,比如成玄英等人,他们把“五色”“五味”“五音”分别解读为“青黄赤白黑”,“甘苦辛酸咸”,“角徵宫商羽”,张其成并且认为这是“五行”思想在《道德经》中的反映。
于是,有的注者离开原文,将笔墨花在解读“五行”之德上,虽引经据典振振有词,却离题万里。
这里的“五”,与42章的“三、万”一样,只是数字排列,由此及彼,类推而已。
“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
陈鼓应的译文:
纵情狩猎使人心放荡;稀有货品使人行为不轨。
“发狂”与“行妨”,都是对人行为情态的描述,不涉及道德批判,因此“放荡”、“不轨”是因理解有误,造成的用词不当。
“发狂”就是狂躁不安,不能清静。所以说“静为躁君”,因为发狂就意味着不能清静。
“行妨”是客观陈述,表达的是难得之货堵塞大道,妨碍“行道”。这些都是隐喻。老子说“大道甚夷,而民好径”,大道那么宽阔平坦,人们尚且选取邪僻小道,何况积聚“难得之货”的“有为”之为,堵塞了大道呢?
所以,“驰骋田猎”与“难得之货”都是对“行道”的比喻,意在说明不能“清静”“无为”,就必然“大道”受阻,不能畅行无阻。
“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而取此”
陈先生的译文:
因此圣人但求安饱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所以摒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安足的生活。
这句话翻译的还算靠谱。
“去彼取此”是对上述各种比喻的总结,“为目”是是身外之物,是末,是追求浮华,“为腹”是要回归根本。所以,本章讲的是本末问题。许多人像陈鼓应先生一样,只停留在字面理解上,那就失去了老子论道的意义了。
很多人把“为腹不为目”理解为圣人只是为了吃饱肚子,而不奢求“环馆”“春台”的繁华热闹。这是对老子思想的曲解和侮辱!老子何曾反对人们追求精神愉悦?
百姓谁不享有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圣人?而“能辅百姓之自然”,使他们实现之;百姓都想“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圣人帮他们实现之;百姓要“自化、自富、自正、自朴”,圣人帮他们实现之。
本章章旨大意:
五颜六色让人看不到事物真相,混杂的声音让人听不到真实声音,山珍海味让人不能“味无味”,骑马狩猎让人难以清静,奇珍异宝使人“行道”不便。
因此,圣人知足,不为外物所惑,所以舍弃浮华,留取厚实。
来源:问道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