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商务厅联合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行为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价格行为属于严重违规,禁止实施。
3月14日,记者获悉,为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商务厅联合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行为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价格行为属于严重违规,禁止实施。
据了解,四类价格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包括价格标示类违规行为、促销手段类违规行为、补贴政策执行类违规行为、其他欺诈行为。其中,价格标示类违规行为表现为虚构原价、标价不全、隐藏费用等,具体情况包括:进行价格比较时,标注的“原价”“指导价”“划线价”“参考价”等价格高于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高于最后一次交易价格,并通过虚构原价制造降价促销的假象;在价目表、广告宣传、合同协议中未标明实际收取的费用,或故意模糊标价单位;强制或变相捆绑销售配件、延保服务等。
促销手段类违规行为表现为先提价再打折、欺骗性促销。具体情况包括: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实际价格未低于提价前水平;使用“清仓价”“最低价”“买一送一”等绝对化用语,但无事实依据;通过直播、短视频宣称“全网最低价”,却未提供比价证明或虚构竞争对手低价信息。
补贴政策执行类违规行为表现为骗取补贴资金、滥用补贴政策、合同诈骗。具体情况包括:虚报商品售价,将消费者应享的以旧换新补贴与商家自身优惠重复叠加,导致消费者多付价款;限定消费者只能选择特定品牌或型号的商品才能享受补贴,将已享受政府补贴的商品再次纳入以旧换新活动,重复申领补贴;利用以旧换新名义签订虚假合同、骗取补贴资金等。
其他欺诈行为表现为伪造交易记录、不实承诺等。具体情况包括:通过刷单、虚构订单等手段伪造销量和库存,营造“热销”假象;承诺“免费上门回收”“终身保修”等,但实际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