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低竞品,内容不实,杭州一咖喱产品商家因“拉踩式营销”被罚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13 15:52 1

摘要:近年来,“拉踩式营销”屡见不鲜,商家用“贬低”同行竞品的方式,突出自身产品优势,达到营销效果,但这样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法规。近日,杭州萧山就查处了一起在某社交平台发生的商业诋毁案。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马焱 通讯员 胡可

近年来,“拉踩式营销”屡见不鲜,商家用“贬低”同行竞品的方式,突出自身产品优势,达到营销效果,但这样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法规。近日,杭州萧山就查处了一起在某社交平台发生的商业诋毁案。

今年3月20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全国12315系统举报:当事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用企业号“某美食日记”发布多篇测评文章,宣传自身品牌的咖喱产品,贬低同行竞品。

涉事文章部分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与某测评博主合作并给予费用,由该博主杜撰上述内容,将当事人品牌的咖喱产品与其他品牌的咖喱产品进行对比评测,以反式脂肪酸、钠含量等指标突出当事人咖喱产品有巨大优势。上述文章展示了所提及的各品牌咖喱产品外包装,可清晰辨认竞品咖喱产品品牌、营业成分表等详情。

当事人转载文章目的为宣传自身咖喱产品,但对文章中其他品牌咖喱产品的反式脂肪酸及钠含量没有进行求证,亦未对内容进行审核,其中如某竞品咖喱(原味)产品,品牌方可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佐证,其反式脂肪酸含量可表示为0,该产品营养成分表亦标有“反式脂肪酸0”,却被当事人突出宣传为含反式脂肪酸产品,内容存在不实。同时,当事人发布的文章存在虚假陈述自身咖喱产品钠含量的情况。

当事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对其他竞品予以贬低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损害或者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整改情况良好,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事后给予法律风险培训和行政指导,提高商家法律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此次案件的查处,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力规制,希望广大借助互联网开展营销的经营者,在合规框架内比拼品质、创新与服务,在对自身产品进行宣传的时候,应当严格防范通过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虚假信息贬低对手,意图抬高自身产品价值的行为,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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