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开庭,男方律师称“婚内不存在强奸”?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8-12 19:51 3

摘要:2028年8月12日,内蒙古一起婚内强奸案开庭审理,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家庭纠纷,更触及到法律的边界和人性的底线。

2028年8月12日,内蒙古一起婚内强奸案开庭审理,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家庭纠纷,更触及到法律的边界和人性的底线。

据悉,被告人刘某与妻子结婚15年,今年2月27日,双方因感情破裂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并处于分居状态。3月21日,刘某因怀疑妻子出轨,将妻子叫到自己家中,播放了事先在妻子卧室内放置的录音装置录下的音频,随后对妻子进行辱骂殴打,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还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当天女方报警称被殴打,第二天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经鉴定,女方L2至L4三处腰椎左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女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0多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

然而,在开庭前,刘某的代理律师却表示,“婚内强奸”本身就是个伪名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根本就没有婚内强奸的说法,这只是网友们的口语化表达,在法律上不存在这个概念,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冷静期期间不能发生性关系,因此他认为“法无禁止皆为自由”,并将为刘某做无罪辩护。

这种言论一经曝光,立刻引发了轩然大波。很多人不禁要问,婚内真的不存在强奸吗?婚姻关系是否能成为性侵的挡箭牌?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条中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也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豁免其刑事责任。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的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证据收集困难、传统观念的影响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内强奸就不构成犯罪。

在这起案件中,刘某与妻子处于离婚冷静期且分居状态,双方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处于破裂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刘某使用暴力手段,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而且,他在事后还用手机拍摄视频,这不仅是对妻子身体的伤害,更是对她人格尊严的严重侮辱。

从社会层面来看,“婚内不存在强奸”这种观点是对女性权益的严重漠视。它反映出部分人骨子里还存在着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的陈旧观念,将妻子视为丈夫的附属品,认为丈夫对妻子的身体拥有绝对的支配权。这种观念不仅与现代社会倡导的男女平等、尊重人权的价值观背道而驰,也会给广大女性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惧和安全感缺失。如果婚内强奸不被认定为犯罪,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女性在婚姻中遭受性暴力的侵害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无疑是对法治社会的公然挑战。

婚姻,本应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尊重和爱的基础上的一种关系,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和占有。夫妻之间固然有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违背他人意愿,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这起案件的庭审只是一个开始,我们期待法院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同时,也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引起全社会对婚内强奸问题的重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让每一个女性都能在婚姻中享受到平等和尊重,不再受到性暴力的威胁 。因为,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不容侵犯,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来源:海哥聊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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