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内蒙古一起丈夫殴打妻子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丈夫刘某因听到录音笔中妻子与其他男子的通话内容怀疑妻子出轨,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次日,妻子报警称遭丈夫家暴、强奸,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今天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婚内强奸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额
近日,内蒙古一起丈夫殴打妻子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丈夫刘某因听到录音笔中妻子与其他男子的通话内容怀疑妻子出轨,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次日,妻子报警称遭丈夫家暴、强奸,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今天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婚内强奸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起诉书显示,今年2月27日,被告人刘某和女方王某因感情破裂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并处于分居状态,女方住在其父亲家中,男方住在对门。刘某因怀疑妻子出轨,在女方父亲家中放置录音装置,对女方日常生活进行窃听。
3月21日,刘某把王某叫到自己家中,播放了录音音频,随后对王某进行殴打。
出于泄愤目的,刘某要求王某脱掉衣物,继续对其殴打辱骂,造成王某腰椎左侧横突骨折。随后,刘某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
当天,女方报警称被殴打。次日,女方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3月23日,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经鉴定,王某的伤势被评定为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违背被害人王某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女方还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30多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就有30万元。
刘某姐姐及代理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为刘某做无罪辩护,他不认可强奸指控,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强行发生两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值得商榷。
被告人代理律师付建庭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婚内不可能有强奸,婚内强奸是个伪命题,也是个伪罪名。
刘某姐姐认为弟弟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她说刘某的同事、亲属还签署了联名信,证明刘某在工作期间无任何暴力倾向。
刘某姐姐庭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时录音笔录下了全过程,但录音未显示暴力胁迫或女方明确拒绝,因此指控强奸的证据不足;刘某姐姐认为,这次事件是女方因出轨暴露而实施的报复诬告。“我弟弟这么多年一直都非常维护弟媳妇,这个事情不是无缘无故,是有原因引起的,而且这个过程也不是说有多暴力。”她请求法院对刘某做无罪判决。
目前,女方并没有就本案接受过媒体的采访。
本案发生在离婚冷静期这一特殊的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在家暴后与女方发生性行为,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强奸?这也是本案核心的争议点。
严嫣律师认为,在离婚冷静期发生强制性行为,符合强奸的定罪标准。她认为,当婚姻关系不再和睦,已经准备进入离婚流程,可见女方已有离婚意愿,这种情况下,男方仍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这是离婚冷静期设置后,发生婚内强奸的一种新的可能情境。
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博导刘宪权表示,绝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享有性权利和性义务,他认为,法律上有必要对婚姻存续期间侵害妇女性权利的边界,做出明确规定。
庭审持续到了下午四点多,当庭未做出宣判,或将择期再次开庭。被告人代理律师透露,法庭上,控辩双方就婚姻冷静期期间,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否自由进行多轮辩论。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