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临沂市民夏女士向鲁网民生帮办栏目反映,其新生儿在临沂母婴护理中心(下称“护理中心”)入住期间,因疑似护理不当导致上呼吸道感染住院。夏女士认为护理中心存在喂养、护理及管理多重过失,要求按合同全额退费,但双方协商未果。
鲁网3月14日讯 (记者 吴艳萍) 近日,临沂市民夏女士向鲁网民生帮办栏目反映,其新生儿在临沂母婴护理中心(下称“护理中心”)入住期间,因疑似护理不当导致上呼吸道感染住院。夏女士认为护理中心存在喂养、护理及管理多重过失,要求按合同全额退费,但双方协商未果。
疑因护理不当 入住半月引发上呼吸道感染
2025年1月1日,夏女士与刚出生三天的宝宝入住临沂母婴护理中心,计划享受为期28天的月子服务。“本以为能安心度过月子,没想到才半个月,宝宝就出现健康问题。”
夏女士称,1月13日晚间,宝宝发烧37.4度,并伴有腹泻症状,在当地三甲医院开了荆防颗粒和益生菌后,服下后体温恢复正常。
15日早上,“月嫂”在新生儿病情刚稳定时又将新生儿推至阳光房洗脸,导致其病情反复。
16日,新生儿以喘息性支气管肺炎被当地三甲医院收治入院。据临沂当地三甲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夏女士的宝宝入院时出现明显鼻塞,伴有精神稍差,测体温37.4度左右,伴有单声呛咳,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和消化不良。
对于临沂母婴护理中心专业性的问题,夏女士的质疑还不止这些。夏女士称,1月12日有访客在走廊咳嗽,月嫂未及时告知预防;另有外来访客未经体温检测、消毒直接进入母婴楼层,增加了新生儿感染风险。
疑因过量喂养导致新生儿肠胃功能紊乱?
据夏女士提供的“临沂母婴护理中心宝宝日记”显示,1月12日早上,新生儿在25分钟母乳自喂后,仅间隔十分钟,又被“月嫂”追加了80ml奶粉。
此时距离新生儿出生才15天。
“这张照片还是我拍下为了给家里人看,方便出了月子中心后按照这种标准护理宝宝,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喂养过量的问题”,夏女士告诉记者,对于临沂母婴护理中心的宝宝日记其他信息,夏女士并不掌握,出月子中心时也没有将此项记录本交付给夏女士。
直到后期自己的宝宝住院时被诊断为肠胃功能紊乱,其才想起来翻看护理记录,此时才发现“月嫂”在母乳自喂结束后仅10分钟又给了80ml的奶粉喂养。
对此,母婴护理中心主管部门的热线在办理夏女士的投诉时回应,母婴中心按照专业的喂养剂量对宝宝进行喂养,宝宝并未出现呛奶或者涨肚腹泻等情形,消化不良是新生儿常见情形,诉求人宝宝住院期间主要治疗上呼吸道感染及鼻塞,消化不良未经治疗便自愈,不能认定为母婴中心喂养不当。
事后维权需证明“上呼吸道感染”属于约定中的“疫病”
据双方合同第九条第一款显示:入住期间,乙方产妇或其新生儿发生、发现病毒、细菌或其他感染,甲方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合同第十条“防疫疾控”显示:乙方产妇或新生儿发生上述第九条情况的,并存在传染可能的,甲方同意根据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或治疗证明为乙方减免其本人或新生儿在入住期间的费用。
但夏女士的女儿在当地三甲医院确诊为上呼吸道感染后想要按照合同约定减免费用,发现事情远没这么简单。
在夏女士提供的一段与甲方的相关负责人提供的录音显示,想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需要夏女士证明医院出具的“上呼吸道感染”属于双方合同中约定的“疫病范畴”。
在录音里甲方相关负责人还建议夏女士进一步咨询医生或第三方鉴定机构确认上呼吸道感染是否属于流行性疫病。
目前,护理中心在夏女士带着婴儿去医院接受治疗时已将未入住天数的服务费用退还。而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已发生费用减免问题多次协商未果。
临沂热线办理回应母婴中心无赔付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该中心系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临沂医养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母婴护理机构。夏女士坦言,当初选择该中心,正是看重其国企背景所带来的信任以及良好口碑。
本以为选择了可靠的月子中心,能让自己和宝宝得到悉心照料,没想到却因信任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夏女士称,3月5日,她曾在12345平台反映情况。母婴护理中心主管部门的热线办理于3月12日回应表示“诉求人投诉母婴护理中心护理不当无事实依据,索赔费用无法律依据,母婴中心无赔付的义务。”
对于条款中约定的新生儿或产妇因病毒、细菌或其他感染患病,母婴护理中心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但可减免入住期间费用的问题,热线办理在回应中表示,诉求人出院记录显示为上呼吸道感染,并且排除病毒、细菌感染,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存在传染可能性,因此按照合同赔付的依据不足。
据夏女士提供的就诊病历显示,1月16日当地三甲医院针对新生儿曾做过甲流、乙流、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人鼻病毒、肺炎支原体检测,检测结果均呈阴性,新生儿血培养鉴定显示无细菌生长。
对于该结果,夏女士认为医院的检测是针对当下流行常见的病毒进行检测,但并不能排除是此6种常见病毒以外的病毒导致感染。
临沂母婴护理中心表示已尽到服务义务 约定的减免入住期间系指“住院期间”
短时间大剂量喂养是否符合婴儿照护标准?夏女士入住期间的费用能否减免?带着疑问,记者致电临沂母婴护理中心。
临沂母婴护理中心杜姓负责人回应,由于该新生儿属于混合喂养,的确存在吃完母乳又追加喂养奶粉的情况,是因为“月嫂”发现新生儿在吃完母乳后还有哭闹等表现,在和产妇沟通后又进行的奶粉喂养,新生儿在这前后奶粉喂养量已经超过80ml。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上呼吸道感染不属于第九条“患任何流行疫病”,且夏女士或新生儿在护理中心入住期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护理中心已尽到服务义务。而在夏女士16日离开护理中心后,护理中心已经返还剩余天数的服务费。
针对合同中第十条“甲方同意根据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或治疗证明为乙方减免其本人或新生儿在入住期间的费用”,该负责人解释,入住期间指的是乙方或新生儿住院期间,而不是在护理中心入住期间。
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