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检察官温馨提醒:家长务必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带孩子去正规、有救生员的游泳场所,并全程有效看护,视线不离开孩子。学生应掌握基本自救互救知识,如果发生意外,不盲目下水施救,要呼救、报警、寻找工具。
暑假快乐!
但安全不能“放假”!
如何度过
一个充实、快乐、安全的暑假?
检察官特意为大家
准备了一份暑期安全提示
帮助孩子们远离风险,平安成长!
水域游玩,远离危险莫下水
烈日炎炎,水边的诱惑难以抵挡,却可能暗藏致命陷阱。一定记住 “四不铁律”:
・不私自溜到河边、池塘等危险水域 “解暑”
・不在河道边钓鱼
・不在恶劣天气预警生效时靠近低洼水域
・不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游泳
检察官温馨提醒:家长务必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带孩子去正规、有救生员的游泳场所,并全程有效看护,视线不离开孩子。学生应掌握基本自救互救知识,如果发生意外,不盲目下水施救,要呼救、报警、寻找工具。
娱乐场所,认清界限莫涉足
夜幕来临,各种娱乐场所吸引着充满好奇的未成年人,但有些地方,未成年人绝对不能进:KTV、酒吧、网吧……这些场所可不是你的“娱乐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等不适宜场所。有家长陪同也不行!
检察官温馨提醒:KTV、酒吧这些场所环境复杂,对身心尚未成熟的你们来说,可能会因此沾染烟酒、沉迷网络,甚至被引诱犯罪。同学们应适度娱乐,健康交友。选择健康积极的休闲方式,远离不良行为。家长要以身作则,做好教育引导,不带孩子去KTV、酒吧、网吧等场所,引导孩子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适宜其健康成长的公共文化场所活动,积极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共享单车,未满十六莫触碰
共享电动车,便捷灵活,但一些未满16岁的初中生甚至是小学生,按捺不住好奇心,扫码骑行“小黄车”。然而,电动车可不能“乱”骑,会骑不等于能骑,不规范骑乘电动车具有很大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检察官温馨提醒: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容易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广大家长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潜在危险,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路安全教育,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
网络世界,个人信息莫泄露
暑期,孩子们上网时间增多,网络诈骗、不良信息传播、网络沉迷等问题也随之凸显。不法分子会利用网络游戏、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充值、转账,甚至实施侵害行为。
检察官温馨提醒:同学们应健康上网,设定合理的上网时间,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开启“未成年人模式”;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谨慎添加陌生网友,不随意约见;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轻信“中奖”“免费送”等诱惑性信息;不浏览非法网站,不参与网络欺凌,自觉抵制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来源:楚雄州人民检察院